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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四)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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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案情: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于1993年以婚后积蓄购买桑塔纳轿车一辆,共同经营出租运营业务。1994年3月6日,因家庭矛盾,双方发生纠纷,进行争吵。王某一气之下,将桑塔纳轿车开走离家独居。4月1日,壬某与刘某联系,商量将桑塔纳轿车卖给刘某,双方商定价格为12万元,当天交付了轿车和全部购车款,一起去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轿车所有权转移手续。当工作人员询问王某的丈夫对卖车的意见时,王某谎称其丈夫长期在外工作,不管家事,遂办理了汽车买卖手续,将车籍转到刘某名下,10日后,此事被李某发现,找刘某要车,被刘某拒绝。李某以王某为被告,刘某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返还财产。
对本案有以下几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一辆汽车,为共有财产。如果按份额分,每人各有一份,同时也享有一半的处分权。王某未经其丈夫的同意,擅自处分共有的汽车,侵害了李某的那一半共有权,所以该汽车买卖关系一半有效一半无效,王某应给李某一半的车款,即可确认该汽车买卖关系有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桑塔纳汽车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王某处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未经其配偶同意,其行为无效,刘某不能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
第三种意见认为,对共同共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应当由共同共有人一致进行,一方擅自处分,原则上应属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取得的,应当依照善意取得的原则,确认该买卖关系成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本案的第三人刘某对于买卖汽车是善意的,且交付了车款,取得了买卖的汽车,办理了车辆所有权转移手续,买卖关系成立,应认定买卖关系有效。
问题:
这个案件应当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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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近年来,社会中出现的种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现象。如2002年,经人介绍,北京某商贸公司打算购买某企业欲出售的一套房屋,双方商定了价格、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可过了没多久,售房企业就将该套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别人。为此,商贸公司要求售房企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但售房企业以双方未签合同为由不予理睬。在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市场上也出现了以预防非典为名的虚假广告,不法商人借机发财。据介绍,北京市消协2003年受理全部投诉共15000余件,其中,经营者不诚信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占全部投诉的85%。这些问题正成为影响消费者消费信心、阻碍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桎梏,而由此也引发出关于诚信的讨论,讲诚信、重维权正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请分析本文提出的在市场经济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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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赵某(男,1983年8月8日生)游手好闲,讲究享乐,为了让经商的父亲多给一些钱用而费尽心机。2000年7月7日,赵某让钱某(男,1983年6月6日生)给自己的父亲打电话,谎称自己被警察抓走了。钱某问为什么要撒谎,赵某说:“这不关你的事!”钱某给赵某的父亲打了电话。接着,赵某于当日半夜拿菜刀将自己的左手小指齐指甲根部剁下,然后跑到医院包扎。第二天早晨,赵某让孙某(男,1983年5月5日生)把装有半截手指的信封送到赵家楼下的食杂店,委托店主交给赵的父亲。中午孙某按赵某的旨意给赵某的父亲打电话:你的儿子已经被我们绑架了,拿50万元来赎人,否则你儿子的便没命了。赵某的父亲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将赵某、钱某、孙某抓获。赵某在被拘留期间,主动交待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另一犯罪事实:赵某于1999年4月4日,在盗窃了李某家5000元现金后,为了毁灭罪证而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钱某在被拘留期间也主动交待自己曾于1999年3月3日参与一起绑架案,分得赎金3000元。孙某在被拘留期间,检举、揭发了周某的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本案中的赵某、钱某、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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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王某(男,23岁),2000年高中毕业后没有就业。2001年12月,王某在驾校学会开车,决定自购汽车帮人拉活。因资金不够,王某便向与他人一起在本市甲区新华路28号开饭店的高中同学史某 (男,23岁)借了1万元人民币,声称“半年内还清”。然而两年过去了,王某一直未还。2004年6月28日上午,史某到王某家索要欠款,王某非但不还,反说他从未向史借钱,是史某与他人一起开饭馆时曾向他借过3000元,两人遂发生争执,继而动起手来,引起王某家众邻居的围观,史某当众打了王某一记耳光,说“要教训一下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后被众人拉开。王某觉得自己当众受辱,“很没面子”,要找史某“出气”。第二天上午,王某带陈某(男,24岁,无业)、何某(27岁,个体司机,已婚)到饭馆找史某“报仇”。因史某没在饭馆内,王某气急败坏地抄起堆放在饭馆内墙角处的酒瓶使劲往下摔。与史某共同经营饭馆的蔡某(男,26岁)见状急忙劝阻,王某不听,反而指使陈某、何某一起殴打蔡某,致蔡某多处受伤。蔡某经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2600元,花去交通费200元。后蔡某伤势经司法鉴定为轻伤。
事发后,王某出于心理恐惧,不仅将所欠1万元还给史某,并向蔡某赔礼道歉,出资1000元给蔡某治伤,还多次通过史某请求蔡某不要将其“告官”。2004年8月5日,何某因交通事故死亡。
假设蔡某决定诉诸法律解决本案的刑事及民事责任问题,并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假设你是接待蔡某的律师。
1.根据有关规定简要解答蔡某的以下询问:
(1) 应当采取何种方式追究陈某等人的刑事法律责任此案应当由哪个部门管辖
(2) 治伤医药费通过何种方式解决应当要求谁给予赔偿
(3) 鉴于王某已经道歉并赔偿,不告王某行不行
2.根据案情帮蔡某制做1份提请有关部门解决的法律文书。
本题答题要求:(1)解答符合法律规定;(2)格式正确,事项齐全;(3)请求合法有据;(4)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及错别字;(5)案例中未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应考人员姓名,否则本试卷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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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案情: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
问题:
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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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河南省甲市的李某与住在乙市的杨某是关系很好的朋友,2001年5月,杨某想买一辆卡车跑运输,因资金不够向李某借5万元钱,李某划给杨某一张5万元的支票,两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杨某一年后还钱,最迟不迟于5月底。除此以外,两人再无其他债务纠纷。到2002年5月10日,李某来到杨某跑运输的地方,当着众人的面对杨某讲,自己的公司资金周转不灵,问杨某为什么还不还钱,杨某觉得当着众人的面很下不了台,心想:都是自家兄弟,这样做也太不给面子了。于是赌气说:"我没有借你钱,你不要瞎说!"李某于是准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问题:李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吗如果可以,应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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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北京某商业大厦(被告)和内蒙古自治区某羊毛制品公司(原告)签订了一份联销协议。被告方由一承包人江某按协议规定从原告处提走了价值一百多万元的羊毛制品运往北京销售,但却并未付款给原告一方,并准备出国。原告方情急之下,求助于某市基层法院。该院立即办理支付令手续。考虑到江某欲出国,该法院遂派一名审判员立即赶时间乘飞机至北京,在首都机场及有关部门帮助下,成功地扣下了江某的护照,迫使江某按协议履行合同,避免了原告方一次巨大损失。 请问:本案中某市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的是什么程序它须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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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案情:吴某在经过A地时被A地国家税务局,以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为由,扣留人身24小时。经查明,王某在6年前确实有过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行为。吴某被解除人身扣留后,回住所地B市,吴某不服A地国家税务局的人身扣留欲向法院起诉。 问题:对于王某的违法行为,能否需要给予处罚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