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12月已通过相关部门的重新认定,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从事电子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2015年4月,诚信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该公司2014年度及2015年1季度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获得下列资料:1.2014年度相关资料
(1)基本情况:2014年度公司取得含税收入5850万元,实现利润850万元,纳税调增项目为:业务招待费17.2万元,纳税调减项目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850+17.2-500=367.2万元,企业已缴企业所得税367.2×25%=91.8万元。
(2)具体涉税问题:
①在审查有关账目时,发现每个季度末“财务费用”借方都有一笔红字冲转,经调查核实,该公司2014年向各地销售电子设备,部分购买方没有及时付款,ABC公司向欠款的购买方按季收取所欠贷款的利息,全年合计14万元,企业每季账务处理为:借:银行贷款3.5贷:账务费用3.5
②2014年5月,以公司自己生产制造的电子设备180万元(不含税销售价)对外投资。该公司财务部门将该批电子设备按其生产成本116万元全部结转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企业账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116贷:库存商品116
③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了业务招待费43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500万元;在“销售费用”中列支了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50万元(2013年累计未抵扣完的广告费120万元)。
2.2015第一季度相关材料
(1)1月18日为了奖励公司研发部门李某,兑现年终奖,奖励给李某价值18万元的小汽车一辆,产权办理在李某名下,企业账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研发费18贷:银行存款18李某每月工资1万元,已按税法规定代扣了个人所得税。公司规定有关年终奖涉及税款均由公司替员工负担。
(2)2月8日,企业将一台旧设备处置,取得含税收入50万元。该设备于2008年购进,原值49万元,已提折旧9万元。企业账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清理40累计折旧9贷:固定资产49借:银行存款50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25%,2011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于2012年4月30日经批准对外报出,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2年4月30日完成。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后,不再作其他分配。自2012年1月1日至4月30日财务报表公布日之前发生如下事项。
(1)甲公司2012年2月10日收到东大公司退货的产品以及退回的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11月1日销售给东大公司产品一批,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率17%,产品成本105万元,东大公司验收货物时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需要退货,甲公司收到东大公司的通知后希望再与东大公司协商,因此甲公司编制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时,仍确认了收入,将此应收账款175.5万元(含增值税)列入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对此项应收账款于年末按5%计提了坏账准备。
(2)甲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收到中熙公司的通知,中熙公司已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预计甲公司可收回应收账款的40%。假定税务部门尚未批准税前扣除。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3月销售给中熙公司一批产品,价款为135万元(含增值税额),中熙公司于3月份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中熙公司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中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面临破产,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21万元。
(3)2012年3月27日,经法庭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赔偿中华公司经济损失9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并且已经支付。该业务系甲公司与中华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在2011年9月供应给中华公司一批货物,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中华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中华公司通过法律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60万元。
(4)2012年3月7日,甲公司得知债务人北华公司2012年2月7日由于火灾发生重大损失,甲公司的应收账款有80%收不回来。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12月销售商品一批给北华公司,价款3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产品成本200万元。在2011年12月31日债务人
A.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贷:应收账款175.5
B. 借:库存商品10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5
C. 借:坏账准备8.78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78
D.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03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9.06递延所得税资产1.97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主要从事家用电器的生产和销售,产品销售价格为公允价格。2013年度,甲公司有关销售业务及其会计处理如下:
(1)2013年6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以800万元价格向乙公司销售,一批A产品;同时签订补充合同,约定于2013年11月31日以810万元的价格将该批A产品购回。A产品并未发出,款项已于当日收存银行。该批A产品成本为650万元。11月3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回该批A产品,同时支付有关款项。
(2)甲公司为推销新研发成功的B产品,承诺购买该新产品的客户均有6个月的试用期,如客户试用不满意,可无条件退货,2013年12月1日,B产品已交付买方,售价为100万元,实际成本为9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货款100万元尚未收到。
(3)2013年12月1日,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销售C产品1000台,商品已经发出,每台成本为0.4万元。合同约定:甲公司委托丙公司按每台0.6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C产品,并按销售价格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列明已销售代销的C产品500台。
(4)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具有融资性质)向丁公司销售一批D产品,合同约定销售价格是4000万元,从2013年12月31日起分5年于次年的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批D产品的成本为3000万元。如果采用现销方式,该批D产品销售价格为3400万元。甲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假定年实际利率为6%,发出商品时,其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业务尚未发生,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发生有关增值税纳税义务。
(5)2013年12月31日,为进行E产品的促销,甲公司规定每满200元积10分,不足200元部分不积分,积分可在一年内兑换成与积分等值的商品。戊公司购买了售价为585万元(含增值税85万元)、成本为400万元的E产品,预计戊公司将在有效期内兑换全部积分。款项已经收到。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是位于北京的大型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税务师接受委托审核丁公司2014年纳税情况,注意到以下事项:
(1)丁公司于2014年购入一批正版办公软件,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丁公司在计算当期应交增值税时,将该软件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2)丁公司于2014年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新型号血压计,消费者在购买新型号血压计时可以以健康公司老型号血压计折抵部分价款。丁公司以收到的扣除老型号血压计折抵价款后的净额,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
(3)丁公司下设一个独立核算的运输队,对外承接运输劳务并负责本单位销售货物的运输,2014年全年取得运输货款收入600万,定公司会计人员按营业额600万元乘以3%的营业税税率计算了营业税18万。
问题:请分析丁公司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某运输企业位于市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为某企业运输一批原材料,取得货运收入20万元,另外向对方收取包装费2.2万元,给对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与甲运输企业共同承接一项联运业务,收取全程不含税货运收入75万元,并全额开具了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支付给甲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运费,并取得甲运输企业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30万元。
(3)当月购进1辆运输用的卡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35万元。
(4)将部分自有车辆对外出租,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25万元,租赁期内一辆货车发生交通事故,企业对该车辆进行维修,支付维修费2万元,取得修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因仓库保管不善,上月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的一批零部件丢失,该批零部件账面成本8万元,其中运费成本1.2万元(当地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均已于上月抵扣。
(6)将一幢委托他人承建的员工宿舍楼对外出售,取得销售收入1600万元,该宿舍楼的初始建造成本为700万元,已计提折旧280万元。
(7)出售外购的办公楼一幢,取得销售收入2300万元,该办公楼系2008年购买,购买时支付买价1700万元,相关税费60万元。
(8)从当地防汛部门购买一辆旧防汛调度专用车辆,购买价11万元,维修后用于企业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该调度专用车使用年限为10年,购买时已使用了6年,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车最低计税价格为2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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