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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四)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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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1999年10月,我国某网络公司甲与美国某计算机公司签订了进口100台计算机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价格条件为每台 CIFINCOTERMS2000大连1000,美元,卖方应于1999年12月20日前交货;付款条件是买方在接到装船通知后,在货物装船30天期间内,由中国银行大连分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卖方凭合同规定的各种单据,按信用证规定转议付行议付货款;信用证有效期延至装船后15天内,付款单据中须包括已装船的空白背书的清洁提单。
1999年11月20日,中国银行大连分行根据甲公司的指示开出了金额为100000美元的信用证,并委托纽约一家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
1999年12月5日,乙公司将100台计算机装船后,持信用证所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票据,到议付行议付货款,该议付行经过审查,即付100000美元给乙公司。10天后,买卖双方得知运输货轮在航运途中遇到特大风浪而触礁,船身被撞穿一个大洞,海水进船,致计算机遭受水渍损失,主机全部受潮不能使用。与此同时,开证行已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要求付款。甲公司以货物全部灭失为由指示开证行拒绝付款。该批货物的风险应由哪方承担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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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田某(男,45岁)系某国有建筑公司经理,为与另一建筑公司争夺市场,指使陈某(男、17岁)、邓某(男,19岁)将另一建筑公司经理张某教训一番,警告其不要与田某所在公司竞标。陈、邓二人便将下班回家的张某截住,告知此事。因张某对二人厉声怒斥,二人便与张某扭打起来,在打斗中,陈某掏出随身所带的匕首向张某胸腹部连捅12刀,致张某当场死亡。二人作案后当即各自回家。后来陈某所实施的行为被家人发觉,在其父劝说下,在向公安机关投案途中,被公安人员抓获。陈某向公安机关交代了田某与邓某对本案的参与情况。邓某听说陈某已被抓获,便潜逃至外地,后又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田某则在事发后携带其所在公司的公款5万元潜逃。试分析上述各人行为的性质,及其量刑情节,并说明理由。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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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案情: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于1993年以婚后积蓄购买桑塔纳轿车一辆,共同经营出租运营业务。1994年3月6日,因家庭矛盾,双方发生纠纷,进行争吵。王某一气之下,将桑塔纳轿车开走离家独居。4月1日,壬某与刘某联系,商量将桑塔纳轿车卖给刘某,双方商定价格为12万元,当天交付了轿车和全部购车款,一起去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轿车所有权转移手续。当工作人员询问王某的丈夫对卖车的意见时,王某谎称其丈夫长期在外工作,不管家事,遂办理了汽车买卖手续,将车籍转到刘某名下,10日后,此事被李某发现,找刘某要车,被刘某拒绝。李某以王某为被告,刘某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返还财产。
对本案有以下几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一辆汽车,为共有财产。如果按份额分,每人各有一份,同时也享有一半的处分权。王某未经其丈夫的同意,擅自处分共有的汽车,侵害了李某的那一半共有权,所以该汽车买卖关系一半有效一半无效,王某应给李某一半的车款,即可确认该汽车买卖关系有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桑塔纳汽车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王某处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未经其配偶同意,其行为无效,刘某不能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
第三种意见认为,对共同共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应当由共同共有人一致进行,一方擅自处分,原则上应属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取得的,应当依照善意取得的原则,确认该买卖关系成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本案的第三人刘某对于买卖汽车是善意的,且交付了车款,取得了买卖的汽车,办理了车辆所有权转移手续,买卖关系成立,应认定买卖关系有效。
问题:
这个案件应当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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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2002年8月4日,临江县人民法院对张天明诉武文才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武文才向张天明交付价值5万元的ABC三台机器设备,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武文才缴纳了诉讼费用,但未将机器设备交与张天明。上诉期满,双方均未上诉。9月17日,张天明向临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接受申请,指派执行员赵松负责执行。在执行中,武文才的朋友王涛提出异议,主张其中一台设备为其所有的财产。赵松经审查认为理由不成立,驳回了王涛的异议。 10月12日,张天明与武文才告知赵松,双方已达成如下和解协议:AB两台机器折价成人民币 2.5万元,武文才在2002年12月31日之前向张天明交付;C机器折算成人民币2万元,在 2003年4月底之前将2万元现金交付与张天明。2002年12月底,武文才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了2.5万元现金。2003年5月,由于武文才不愿交付剩余的2万元现金,张天明向临江县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判决。临江县法院接受申请后,作出执行裁定,责令武文才在执行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ABC三台设备交付张天明,张天明退还2.5万元现金。
根据上述案情介绍,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王涛提出异议的理由成立,赵松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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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张三在大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亚洲之光”楼盘售楼处,经销售人员王五的多次推荐,2003年5月与大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2003年9月交房,后来该房迟迟不能交付。后在张三紧催之下,王五不得不告诉张三,该楼盘已经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了,张三气愤之下,于2004年 8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后经查明,王五系该开发公司董事长。
如果你是张三的代理律师,请根据上述案情,为张三代拟一份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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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甲公司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贷款30万元,以公司所有一辆价值50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签订抵押合同并且依法作了登记。后甲公司又因为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为担保偿还合同价款25万元,将该汽车作为合同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乙公司。与乙公司的抵押合同未经登记。根据上述案情,依照担保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若甲公司在贷款和合同欠款到期之前,未告知抵押权人(银行和乙公司)将汽车转让给丙公司,则银行和乙公司有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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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甲某和乙某都是某公司干部,二人住同一个宿舍,因工作需要,公司委派甲某去公司设在深圳的办事处工作一年。甲某临行时,将自己的一台 36cm国产彩色电视机委托给乙某保管和使用。3个月后,甲某给乙某写信,说自己在深圳又买到一台日本产51cm彩电,家中的一台可以适当价格卖掉。本公司的司机丙某得知此消息后,找到乙某,表示想买下这台彩电,但又不愿多出钱。丙对乙说,你可以给甲写封信,告诉他彩电的显像管出了毛病,图像不清,要求他降低价格出售。乙当时有些犹豫,但考虑到自己同丙关系不错,经常让丙开车给自己拉东西,若不答应他会影响今后的关系。同时,有一次公司派乙出去买啤酒,乙私自把啤酒运到自己家中两箱,丙知道此事。因而就按照丙的意思给甲某写了信。甲某回信说如果真是显像管坏了,可以降低价格卖掉。于是乙某就以500元的低价将彩电卖给了丙某。甲某从深圳回来后,知道了买卖彩电的真相,要求丙某返还彩电。丙某答复说,20天前已以1000元的价格卖与戊某。经查,戊某买下电视时对以上情况并不知情,1000元的价格与市价相差无几,但在5天前,戊某一家及邻居丁某看电视时,该电视突然爆炸,炸伤戊某及丁某,并造成其他财产损失近2000元。又查,该彩电的核心部件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乙某、丙某买卖彩电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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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平阳市双林县建龙化工厂是一家合伙企业。2004年5月,县国税局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建龙化工厂没有按照规定报告其全部银行账号。于是,县国税局依照其200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税务管理的若干规定》(1354号文件)对化工厂作出了罚款2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甲公司不服,认为县国税局据以作出处罚决定的《关于加强税务管理的若干规定》违法,因此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超过法定期限未作出复议决定,化工厂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问:建龙化工厂对县国税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何机关提出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