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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四)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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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新学期开始,某小学将启用全新的保障校园安全方法――指纹考勤(以采集学生指纹特征为考勤依据的装置)。学校事先采集学生指纹,学生进出校门前必须在考勤机前伸出食指,考勤机上就能记录学生进出校门的时间并将这个时间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家长。该装置能通过指纹识别师生的身份,防止陌生人进入学校,并能记录学生的进出校时间,统计学生的出勤情况。此外,该装置还具有“短信群发”功能,家长可每月自愿支付十几元的费用开通短信增值服务,在孩子进出校门的同时,家长的手机中也将显示一条:“您的孩子××于2005年×月×日下午×点×分进入(离开)学校。”的通知。对此各界有了一些争议。学校认为,这样有利于学生管理,也有利于保护学生安全。多数家长也认为,这对于家长及时了解孩子的行动非常有好处。其他人群也是有人赞成,表示这个有利于对孩子的管理,但也有人反对,这限制了人身自由,弊大于利,甚至还有人说,如果按照指纹考勤的思路,那我们还可以发明一个仪器,将这个仪器戴在孩子的手腕上,孩子走到哪儿都可以卫星定位,岂不更令家长放心吗
问题:请你对学校的这一行为作出分析,并且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学校在使用该装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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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68岁的周老太太自老伴去世后,独自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祖传的老屋中。1993年4月,周老太太分别给3个子女写信,要求他们每人每月给自己100元赡养费。其中甲、乙分别是周的继子和继女,甲住在北京市海淀区,乙住在北京市丰台区。丙是周的亲生子,8个月前由河南省信阳县某部队复员,现在北京市昌平县一家制鞋厂工作,其户籍已由河南信阳县迁出,但尚未落户。甲、乙对周老太太的去信置之不理。周老太太的信到达丙的工作单位时,丙已被派往天津出差1个半月,也没有答复周老太大的信。1993年6月,周老太太决定向法院起诉,向3个子女追索赡养费。 请问:周老太太应向哪一个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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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甲公司拥有一价值1千万元的机械设备,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械设备转让合同,规定甲公司于1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950万元。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1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机械设备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械设备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2月5日,甲公司将机械设备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械设备行使留置权,甲公司一直不交付保管费,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械设备行使留置权。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械设备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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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张三在大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亚洲之光"楼盘售楼处,经销售人员王五的多次推荐,2003年5月与大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2003年9月交房,后来该房迟迟不能交付。后在张三紧催之下,王五不得不告诉张三,该楼盘已经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了,张三气愤之下,于2004年8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后经查明,王五系该开发公司董事长。 如果你是张三的代理律师,请根据上述案情,为张三代拟一份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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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陈某、李某、王某3人系同一单位的职工。2004年9月23日晚,陈某、李某看完电影后在大街上闲逛。陈某被过路行人张某无意中踩了一脚,尽管张某对陈某连连赔礼道歉,但陈某仍不依不饶,借着酒劲,揪住张某的衣领对其拳打脚踢,李某也加入其中,引来许多围观的群众。王某正巧路过现场,见状不分青红皂白上去帮忙。陈某、李某将张某按倒在地,掐住张某喉部,并用随身所带的匕首连刺张某腿部及背部,致张某重伤,后张某经送往医院抢救后脱险,住院3个月。陈某、李某、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后,张某向区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赔偿其住院期间所花的全部费用、所经营的店铺在停业期间所受的损失以及精神方面所承受的巨大痛苦。经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王某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于是,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王某不起诉,只将陈某、李某两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移送法院起诉。 问题:人民检察院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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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王某向某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并按要求递交了有关材料,由于有关规定未对行政机关处理此类许可的期限作出具体规定,该行政机关受理以后迟迟不作答复,王某想提起行政诉讼:王某自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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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为了控制汽车总量,缓解城市道路的拥堵状况,某市政府于2002年开始实行私车牌照拍卖制度,使该市成为全国第一个采用车牌拍卖措施的城市。然而,车牌拍卖在该市并不是一件新鲜事,早在1986年,该市就曾对汽车牌照进行拍卖,当时该市实行单、双号牌限制通行,而拥有此种牌照(拍卖的牌照)的车在该市可畅通无阻,于是一张私车牌照的价值可高达10万~30万元。1998年,为刺激本地所产轿车的销售,该市又推出了“本地产私车牌照,2万元起拍,而非本地产的,10万元起拍”的车牌拍卖措施。此举曾引起轩然大波,遭到其他汽车工业大省的强力反击。2002年该市采取无底价竞拍私车牌照的措施,其根据是该市人大制定的《某市机动车管理条例》。到目前为止,该市通过竞拍方式投放的私车牌照共141295张,拍卖车牌所得收入达40.91亿元。该市先后从私车牌照拍卖收入中安排了28亿元集中用于道路建设,改善交通环境。 然而,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其他问题:该市私车牌照拍卖价格持续走高,仅仅一年多的时间,价格上扬了80%。如果按照重量计算的话,该市私车牌照的价格已经超过了黄金。这令许多购车人望而却步,只好另择他路,于是异地上牌大行其道。这不仅令该市的牌照拍卖制度形同虚设,而且还增加”了交通流量和道路负荷,并造成了地方税收的大量流失。与此同时,中低档轿车在该市的市场也受到了一定影响。据有关部门统计,由于轿车消费的高门槛,低档轿车在该市的市场正在日趋萎缩。 可见,车牌拍卖牵动着亿万买车族的心,影响着政府形象,也影响着该市汽车消费的走向。该市政府的这一举措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来自各方面的挑战。 问题: 请从行政法的角度谈谈你对某市采取拍卖私车牌照的措施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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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甲于11月1日在报上刊登广告出售某件古佛像石雕,价金500万元。乙于11月3日致函于甲,表示愿意以370万元购买。甲于11月6日函复愿降价10万元,但应于一周内答复,乙未为任何表示。
到11月26日,甲再致函于乙,愿意以400万元出售。乙不知甲之来信,于11月27日致函于甲,愿意以400万元购买。甲之信于11月28日上午到达,乙之信于11月29日下午到达。甲于发信后,获知有人愿意以高价购买,即于11月27日下午以特快专递发撤回之通知,因邮差误投,于11月30日下午始行到达。乙即发迟到之通知,并请求交付该件石雕,并移转其所有权。
12月5日在甲乙二人履行完毕后,经乙请专家鉴定,该石雕为赝品,仅值10万元。而且甲刊登广告时即明知其是赝品。
请回答下列问题:
说明该订约过程之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