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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四)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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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陈剑与张青系邻居,长期不和,后因道路通行问题互不相让,陈剑一怒之下将道路堵死。于是张青诉至法院,请求恢复其通行权。法院先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二人和解,主审法官制作了调解书,但在领调解书时,陈剑拒绝签字。法院重新制作了判决书,径行判决。
问题:请根据此案件分析民事诉讼法中法院调解与判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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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甲、乙、丙、丁、戊五人拟成立宏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乙丙三人各出资25万元,丁用一间门脸房作价10万元出资,戊以一辆汽车作价15万元出资。公司经营范围为家电销售。根据题设,请回答下列问题:设公司成立后,发现丁、戊作为出资的门脸房与汽车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约定的出资价额的,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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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甲、乙、丙均系个体经营者,甲因从乙处进货而拖欠其20万元货款,乙又因借贷而拖欠丙 20万元,现离借款到期日还有4个月,乙在征得甲、丙同意后,决定以汇票结清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乙做出票人,甲做付款人,丙做收款人,票据金额20万元,出票日后4个月付款,甲与乙之间汇票结算后的尾数用现金了结。丙拿到汇票后为便于流通便找甲进行了承兑。此后,丙从某家具厂进货时,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家具厂。家具厂接收到汇票时距到期日还有近 3个月,遂又决定用该汇票采购木材,采购员刘某携带已在票据背面背书栏签有本单位的汇票外出时不慎将其丢失,刘某将汇票丢失的情况告知了家具厂,家具厂立即向甲办理了挂失止付的手续,其他措施未采取。该丢失的汇票被李某捡到,李某发现票据背面的最后一次背书未填写背书人,便喜出望外地签了名,然后持汇票到某家电商场购置了一套价值20万元的家电,并将汇票背书后交给了家电商场。家电商场未进行票据的转让。现汇票到期,家电商场持汇票请求甲付款,甲以汇票已挂失止付为由拒绝付款,家电商场只好追索,并对所有前手发出了通知。家具厂接到通知后提出自己是票据权利人,家电商场的票据权利有缺陷,请求返还票据。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 现根据《票据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家电商场是否享有票据权利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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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案情:杜成、张建因共同抢劫妇女高云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为调查取证,派一法医对高云进行身体检查,被高云以该法医为男性为由加以拒绝。公安机关随即对高云进行强行身体检查。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认为本案的案件事实清楚,但是证据不是很充分,遂将案件交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并请求检察院对有关证据继续调查核实。检察院对本案进行审查后认为本案中张建的犯罪事实不清,决定对其自行侦查。经过40天的侦查,检察院决定将本案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后,依法判决如下:杜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万元;张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一审宣判后,杜成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而张建明确表示不上诉。一审法院在判决书送达的第6天将张建交付监狱执行,而将与杜成有关的案卷材料移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导致对杜成的量刑过重,遂直接改判为:杜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万元。 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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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2003年4月1日,贾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检察机关 提起公诉,其叔贾大×恰好系受理该案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有很多人向贾大×求情,要求贾大×宽大处理,但贾大×认为自己是共产党员,应当大义灭亲,于是亲自担任了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该案。贾某欲委托担任一区人民法院民庭庭长的姐姐为其辩护,但遭到了法院拒绝,认为其姐姐不得担任辩护人。同时,因贾某的父亲当时恰好路过犯罪现场,虽然贾某的父亲不想出庭作证,但法院仍将其拘传到庭。法院经过审理以后,作出了判处贾某死刑的判决。
请你运用法学原理对该案加以分析。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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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原告北京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刘三亮于2000年1月6日签订一份电脑零部件买卖合同,约定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由原告向被告支付10万元预付款,被告于2000年2月6日向原告供应零部件10箱,合同违约金10万元。合同订立后,原告听说被告因原材料采购而影响生产,担心被告到期不供货,遂向被告发函询问生产情况。被告回函称到期将不供货。原告得知此情况,在1月16日未付预付款,并通知被告解除合同,限期将违约金交至原告处。被告未作答复,原告遂向法院起诉。假设你是原告的法律顾问,现拟一份起诉状,要求格式严谨,条理清楚,说理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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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甲公司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贷款30万元,以公司所有一辆价值50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签订抵押合同并且依法作了登记。后甲公司又因为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为担保偿还合同价款25万元,将该汽车作为合同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乙公司。与乙公司的抵押合同未经登记。根据上述案情,依照担保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若甲公司在贷款和合同欠款到期之前,未告知抵押权人(银行和乙公司)将汽车转让给丙公司,则银行和乙公司有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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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甲公司需要乙公司生产的一套精密成套设备,双方找丙公司商议,由丙公司购买并直接租给甲公司。甲、乙、丙三方签订了如下合同:(一)由丙公司付给乙公司贷款500万元;(二)乙公司将精密成套设备代办托运给甲公司;(三)甲公司承租该设备,期限为10年,每年租金为80万元。该合同由甲、乙、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甲、丙公司加盖了合同专用章,乙公司未加盖合同专章。丙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后,为筹措资金欲向丁银行借款300万元,丁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丙公司请求戊公司作保,戊公司允诺。丙、丁、戊签订了如下合同:(1)丁银行借给丙公司300万元,预扣一年的利息30万元,实际交付丙公司270万元;(2)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应付给戊公司担保费30万元。合同由三方签字并加盖了各自的合同专用章。乙公司签订合同后与庚公司又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甲公司签订合同后,为顺利安装和操作该设备,又与辛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咨询合同,但合同未约定根据咨询意见作出决策的损失承担。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甲、乙、丙之间的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哪种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