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详情
-
司法卷四2
-
[简答题]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
[简答题]李四于3月11日以北京法培公司名义向王五购买价值4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
[简答题]若公安机关得到于某承认故意伤害邱某的口供,但于某拒绝在供述上签字,那么被告人未签名的供述,是否能作为定罪证据
-
[简答题]被告方张三、李四认为,王五不经二人同意,自行退伙无效,故按合伙协议,夜来香饭庄对金星装修公司所欠4万元债务、对王一所欠2万元债务以及对饭庄的亏损均应承担三分之一的份额。张三、李四的辩称有理由吗
-
[简答题]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是否正确
-
[简答题]王五钱一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
[简答题]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
[简答题]张三李四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是否有效
-
[简答题]假如本案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于未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被告人逃避审判,那么能否缺席审判
-
[简答题]张三王五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是否有效
-
[简答题]接受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什么时间内作出裁定并执行
-
[简答题]假设于某在邱某胸部踹了一脚,邱某第二天死亡。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书上写明:死者生前患有广泛性胸膜粘连,左心二尖瓣瓣膜有病变。但没有说明邱某因何原因致死,邱某的死亡与于某踹的一脚有什么因果关系,于某对邱某死亡应否负法律责任等。那么,请问法医鉴定不写明鉴定结论行吗没有写明鉴定结论的法医鉴定能否作为独立证据使用
-
[简答题]李四、王五、钱一对该幅名画的权利谁可以优先行使
-
[简答题]本案的被告是谁
-
[简答题]试述北京法培公司的财产清偿顺序
-
[简答题]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
[简答题]亚太公司应向哪个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简答题]如何满足李一的债权请求
-
[简答题]设王五于2002年底突然死亡,王五的妻子要成为合伙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
[简答题]法院审理本案中,有人认为原告王一名为借款给张三、李四,但他参与饭店的盈亏分配,实为一种合伙关系,所以对饭店经营重庆火锅的亏损,王一也应分担。这种意见有道理吗
-
[简答题]九、(本题10分)
王申住江苏省甲市东区,李全住甲市西区,两人系同一工厂工人。两人于1999年2月18日在甲市南区发生口角,并相互扭打,李全将王申打成轻伤,王申住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4500元。经本厂领导调解,两人达成如下协议:“李全于1999年3月底前赔偿王申医药费3000元整,并在本厂当众公开向王申赔礼道歉。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提交北区(双方工厂所在地)王桥居民委员会调解解决,或者提交江苏省内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事后,李全下岗,失去工资收入,未能按期履行赔偿义务,也未公开赔礼道歉。王申以伤害赔偿为由,于1999年5月向甲市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全赔偿医药费30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受理了本案。李全认为本案打架地点在南区,两人所在工厂在北区,同时双方已订立仲裁协议,西区人民法院无权受理,故提出管辖异议。西区人民法院无权受理,故提出管辖异议。西区人民法院认为李全的管辖异议成立,以“[西民]初字(1999)第8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王申对此裁定表示不服。如果你是王申的代理律师,请代写一份行使诉讼权利的诉讼文书。
-
[简答题]如果亚太公司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5日内不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北美公司若因亚太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没有起诉而遭受了财产损失,如15日后钢板价格暴跌,北美公司应向哪个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亚太公司赔偿损失
-
[简答题]被告方王五认为,自己已于2002年底退伙,故夜来香饭庄所欠全部债务应由张三、李四承担。王五的辩称有理由吗为什么
-
[简答题]人民检察院拒绝受理原审人民法院移送的案卷材料,其做法和理由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