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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1 07:29:58

[单项选择]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后因甲急于用钱,要将自己在合伙中的份额转让,乙和第三人丁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该()。
A. 卖给乙 
B. 卖给丁 
C. 卖给乙或丙 
D. 卖给乙、丁每人一半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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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事用钱,要将自己在合伙中的份额转让,乙和第三人丁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该()
A. 卖给乙
B. 卖给丁
C. 卖给乙或丁
D. 卖给乙、丁每人一半份额
[单项选择]甲、乙两人分别出资10万元成立个人运输合伙,后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用全部合伙财产清偿债务后,还欠丙4万元的债务。丙要求乙清偿,乙只同意偿还2万元的债务,为此引发纠纷。甲、乙对合伙欠丙的债务负何种责任()
A. 无限按份责任
B. 有限按份责任
C. 无限连带责任
D. 有限连带责任
[单项选择]甲乙两人分别出资6万元合伙经营一饭店,两年后因经营管理不善,入不敷出,用全部合伙财产清偿债务后,还欠丙6万元。现甲已经无力偿还该债务,丙对乙提出偿还债务请求,但是乙只同意偿还3万元,为此丙向法院起诉。甲、乙对所欠丙的债务承担何种责任( )
A. 有限按份责任
B. 有限连带责任
C. 无限连带责任
D. 无限按份责任
[单项选择]甲乙两人分别出资4万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用合伙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后,还欠丙4万元。现甲已经无力偿还该债务,丙对乙提出请求,乙只同意偿还2万元,为此引发纠纷。甲乙对所欠丙的债务负何种责任( )
A. 无限按份责任
B. 有限按份责任
C. 无限连带责任
D. 有限连带责任
[单项选择]甲将三间私房中的两间作价5万元投入与丙合伙办的综合商店,又将东屋出租给乙居住。现甲因急事用钱,要将房屋转让。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则甲:
A. 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
B. 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
C. 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D. 可以任意选择乙或者丙作为购买者
[单项选择]甲、乙分别出资1万元合伙经营,后因经营不善,负债10万元,甲、乙约定由乙承担8万元,乙承担2万元。这种约定对债权人()。
A. 无效,债权人可以要求甲、乙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务
B. 有效,债权人只能按照约定要求甲、乙承担各自的债务
C. 无效,债务人只能要求甲乙平均承担债务
D. 有效,债权人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权是没有法律依据
[单项选择]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高级笔记本电脑三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笔记本电脑以市价出售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 丁将取得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B. 由于该笔记本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
C. 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D. 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笔记本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单项选择]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笔记本电脑1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笔记本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 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笔记本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B. 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C. 丁将取得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D. 由于该笔记本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
[单项选择]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3个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了丁,丁并不知情。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A. 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B. 由于该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
C. 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D. 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单项选择]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高级笔记本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笔记本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A. 丁将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B. 由于该笔记本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
C. 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D. 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笔记本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单项选择]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高级笔记本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笔记本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A. 丁将取得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B. 由于该笔记本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
C. 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D. 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笔记本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单项选择]甲乙丙3人共同开办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甲因为急需用钱希望转让其在合伙企业内的财产份额,则甲的下列说法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
A. 甲将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不须经丙的同意,只须通知丙
B. 甲将财产份额转让给丁,须经乙丙的一致同意
C. 甲将财产份额转让给丁,乙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D. 甲将财产份额转让给戊,戊须与乙丙签订入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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