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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31 04:26:14

[单项选择]甲公司持有了乙上市公司5%的股份后,履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后,甲公司所持乙公司的股份比例增减多少时,应再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甲公司最长在几天内不得买卖乙公司的股票
A. 5%,3天
B. 396,5天
C. 3%,3天
D. 596,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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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甲公司持有了乙上市公司5%的股份后,履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后,甲公司所持乙公司的股份比例增减多少时,应再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甲公司最长在几天内不得买卖乙公司的股票?( )
A. 5%,3天
B. 3%,5天
C. 3%,3天
D. 5%,2天
[单项选择]甲公司是乙上市公司的股东,2002年6月 20日甲公司已持有乙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达到7%,甲公司按规定于同年6月21日向乙公司发出持股报告。假设不存在休息日,按规定甲公司应当最迟在( )之前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报告。
A. 6月24日
B. 6月26日
C. 6月28日
D. 6月30日
[多项选择]甲公司收购乙上市公司时,下列投资者同时也在购买乙上市公司的股票。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与甲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的投资者有()。
A. 甲公司董事杨某
B. 甲公司董事长张某多年未联系的同学
C. 甲公司某监事的母亲
D. 甲公司总经理的配偶
[单项选择]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有的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规定,该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 )。
A. 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 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 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单项选择]甲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乙上市公司依法可转让股票出质向银行贷款,并与银行订立了书面质押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该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A. 贷款合同签订之日
B.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 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D. 向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单项选择]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有的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该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 )。
A. 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 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 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单项选择]甲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下列各项中的主体均为乙公司的投资者,其中不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假设没有相反证据)的是()。
A. 甲公司的控股股东
B. 与甲公司同时受丙公司控制的丁公司
C. 由甲公司的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戊公司
D. 持有甲公司25%股份的王某
[单项选择]甲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乙上市公司依法可转让股票出质向银行贷款。并与银行订立了书面质押合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质押权的设立时间为( )。
A. 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B.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 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D. 贷款合同签订之日
[单项选择]甲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乙上市公司依法可转让股票出质向银行贷款,并与银行订立了书面质押合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该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
A. 贷款合同签订之日
B.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 权利凭证交付之
D. 向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简答题] 甲公司为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拟通过收购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的股份,达到控制丙公司的目的。在董事会讨论收购方案时,一些董事分别提出以下观点: (1)以下属的两个子公司作为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丙公司的股份。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计达到5%之日起3日内,即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但对被收购公司暂时保密。 (2)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合计达到5%时,并且每增加5%时,均应暂停交易。 (3)收购丙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合计达到30%时,如果资金允许继续进行收购,即向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60%股份的要约。如果资金短缺,则面向特定股东协议收购。 (4)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初步定为20日,根据收购情况再作调整。 (5)如果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的60%时,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6)如果由于资金不足,导致无法继续收购,则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 (7)在收购行为完成9个月后,可以考虑将所持丙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非与甲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分析上述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单项选择] 甲公司拟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乙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部分内容如下:(1)预定收购10000万股,比例为30%;(2)收购期限为2016年7月113~2016年8月26日(8月2213~8月26日均为交易日);(3)要约收购价格为10元/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丁公司可以在2016年8月15日发出竞争要约的提示性公告,以每股15元价格收购乙公司 Ⅱ要约收购期间,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辞职 Ⅲ2016年8月10日,甲可以以协议转让方式以及10元/股的价格,收购丙公司所持乙公司1%股份 Ⅳ2016年8月10日,甲公司可以变更要约收购价格为11元/股 Ⅴ2016年8月22日,已经预受股东可以撤回对要约的接受
A. Ⅰ、Ⅱ
B. Ⅲ、Ⅳ
C. Ⅳ、Ⅴ
D. Ⅲ、Ⅳ、Ⅴ
E. Ⅱ、Ⅲ、Ⅴ
[单项选择]甲计划收购乙上市公司,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是( )。
A. 甲公司的母公司
B. 甲公司财务总监的表姐,且其表姐持有乙公司6%的股份
C. 持有甲公司40%的股份,且同时持有乙公司6%股份的丁某
D. 由甲公司总经理兼任董事长的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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