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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6 22:04:25

[单项选择]某钟表厂甲与某市综合厂乙3月份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生产座钟木盒4000个,总计28000元,甲方先支付1万元的预付款,余款在甲方提货时付清,乙方应于5月10日前完工。5月4日,乙方在完工后通知甲方提货,甲方一直拒绝、推辞。 5月12日乙方将4000个木盒提存,并指示提存机关:如甲方不支付余款1.8万元,不得让甲方领取标的物,并于当日向甲方发出了提存通知,甲方于5月15日前来领取标的物遭到拒绝。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即使甲方未履行债务,提存机关也无权拒绝甲方领取标的物,因为甲方是否支付余款是它与乙方之间的事,与提存机关无关
B. 本案中,如果甲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供担保,提存机关根据乙方的要求有权拒绝甲方领取提存物
C. 即使乙方未指示提存机关在甲方未履行债务时不得让甲方领取标的物,提存机关也有权、有义务拒绝甲方领取标的物
D. 甲方领取标的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3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更多"某钟表厂甲与某市综合厂乙3月份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的相关试题:

[简答题]某市某银行与某旅游公司签订了一份国内旅游组团标准合同,并在某保险公司为首批旅游的15人以电传的形式办理了旅游人员人身平安保险,约定保险期为该年4月8日至4月14日,保险金额为每人10万元,保险费为每人7元,旅游目的地为青岛,出具保险单一份。张某被批准加入了此次旅游专列。此后,该旅游团如期到达青岛旅游。4月13日下午4:30,该旅游团车辆返回途中,在山东境内发生交通事故,张某当场死亡,团内很多人也不同程度地受伤。旅游公司在处理交通事故中,通过该市某银行将死者家属身份证复印件、死者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等手续带至山东,未经张某家属同意,代其填写了给付保险金申请书。保险公司决定赔偿死者家属4万元。张某家属在痛失亲人的极度伤悲之中得知此事后坚决拒绝此赔偿数额。遇难家属在多次与之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旅游公司和保险公司告到法庭,请求被告立即支付保险金10万元,并赔偿因此而支出的各种费用5000元。旅游公司称,按照组团合同,旅游公司没有任何责任,保险金10万元应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公司称其与旅游公司签订有“旅游意外保险合同”属实,但该合同包含两方面的条款内容,即“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和“旅游者行李物品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根据这两个条款,旅游公司所投的每人保险金额10万元包括许多项。具体到张某,保险公司应向其支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35000元及死亡处理或遗体送返保险金5000元,总计4万元。本案例中涉及到的旅游保险法律关系有哪些?保险合同是什么?
[单项选择]居住在美国的商人史密斯与我国某市齿轮厂签订了一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拟在深圳市建立合资经营企业,后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协商,双方约定到日本国某县法院进行诉讼。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该诉讼应当由谁管辖
A. 美国商人史密斯居住地所在州的法院管辖
B. 中国法院管辖
C. 日本国某县法院管辖
D. 国际法院管辖
[单项选择]某市塑料厂实行产品推销承包制。该厂推销员邓某以塑料厂名义与大明百货公司签订了一份1000套家用厨具的合同。后因故塑料厂在供货 200套后无法继续供货。当大明百货公司向塑料厂要求供货时,塑料厂拒绝履行,大明百货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有关本案下列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
A. 大明百货公司有权就未履行的800套厨具解除
B. 解除后,塑料厂仍应就该800套厨具的不供货给大明百货公司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
C. 解除后,塑料厂可不对800套厨具不供货给大明百货公司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
D. 若不解除,塑料厂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单项选择]

(一)注册于广州的某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属海关A类管理企业)与日本一企业签订了一份来料加工合同,委托南宁某加工企业(属海关B类管理)进行加工。在料件进口前,该企业已向海关办理了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手续。2003年1月16日企业购进的料件从黄浦海关申报进境,进境后随之运到加工企业进行加工。1个月以后,因特殊原因,该企业的进口料件生产的半成品在经过批准后内销到国内市场。企业持相关批文于2003年3月28日向海关办理了内销申报手续。剩余的加工成品,企业于2004年5月5日返销出口,企业在成品出口后向海关办理了核销结案。
根据上述案例,选择回答下列问题:

海关在对该项跨关区异地加工贸易合同进行分类管理时,应该按照()进行管理。
A. A类
B. B类
C. C类
D. D类
[单项选择]童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王某向童某提供一防盗门。童某因将调至另一城市工作,故将这一防盗门转手给赵某,赵某使用几天后,发现该防盗门有瑕疵,而王某向赵某要求支付报酬,对此赵某可如何作为( )
A. 不能向童某提出抗辩
B. 不能向王某提出抗辩
C. 可以向王某提出抗辩
D. 只能向童某提出抗辩
[单项选择]辛某与至诚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因此都对合同的管辖法院问题十分看重。现辛某居于甲市,至诚商贸有限公司位于乙市,双方签订合同是在丙市,加工行为将会在丁市完成。那么,如果双方要对合同的管辖法院作出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加工承揽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不能随便约定管辖法院
B. 合同双方可以约定甲市或者乙市法院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
C. 丙市作为合同的签订地也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所在地,但是丁市法院不能成为管辖法院
D. 本合同不含有涉外因素,因此不可以随便约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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