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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3 23:22:17

[多项选择]我国公民王某在甲国驾车出游时,将该国公民Jim撞伤,从而引起纠纷。依照我国侵权行为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 (侵权行为地)的法律。但甲国有两个以上法域时,对该案件应依照下列哪些方法处理
A.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所以应该直接适用发生侵权行为的地方所处地区的法律
B. 如果甲国法律中有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则应该继续依其国内法的指引确定应该适用的法律
C. 如果甲国法律中没有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则应依我国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则来确定应该适用的法律
D. 如果甲国法律中没有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则应该直接适用与侵权行为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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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所以应该直接适用发生浸权行为的地方所处地区的法律
B. 如果甲国法律中有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则应该继续依其同内法的指引确定应该适用的法律
C. 如果甲囚法律中没有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则应依我国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则来确定应该适用的法律
D. 如果甲国法律中没有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则应该直接适用与侵权行为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多项选择]芮秋和络斯是甲国派驻乙国的外交人员。芮秋周末出游时在乙国首都开车时违反交通规则撞死一行人,络斯目击了该事件。另外络斯与甲国公民张三发生纠纷,络斯在甲国法院对张三提起民事诉讼,张三对络斯直接提起反诉。甲乙两国均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公约》的缔约国。依据有关规定,下列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
A. 芮秋享有外交豁免权故乙国不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
B. 络斯具有民事豁免权故乙国不应受理该案
C. 络斯可以不经其派遣国甲国的同意即可出庭作证
D. 芮秋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则乙国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
[多项选择]97,芮秋和络斯是甲国派驻乙国的外交人员。芮秋周末出游时在乙国首都开车时违反交通规则撞死一行人,络斯目击了该事件。另外络斯与甲国公民张三发生纠纷,络斯在甲国法院对张三提起民事诉讼,张三对络斯直接提起反诉。甲乙两国均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公约》的缔约国。依据有关规定,下列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
A. 芮秋享有外交豁免权故乙国不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
B. 络斯具有民事豁免权故乙国不应受理该案
C. 络斯可以不经其派遣国甲国的同意即可出庭作证
D. 芮秋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则乙国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
[单项选择]乙国派驻甲国使馆的一秘查尔斯潘森酒后驾车与另一辆汽车相撞,造成5死3伤的恶性事故。甲国交警勘察现场后认定查尔斯潘森违章行使,负有全责。根据甲国法律,交通肇事造成2人死亡的,要承担刑事责任,赔偿受害者损失。问,本次交通事故甲国可以采用何种方式处理( )
A. 甲国司法机关可以对查尔斯潘森提起刑事诉讼,判处查尔斯潘森有期徒刑
B. 甲国受害者可以对查尔斯潘森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查尔斯潘森承担赔偿责任
C. 甲国政府可以宣布查尔斯潘森是不受欢迎的人,将其驱逐出境
D.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单项选择]约翰在甲国出生,甲国实行血统主义,约翰的父母均为实行出生地主义的乙国公民,约翰在丙国与我国某公司签订了出口一笔货物至我国的合同,后以自己无行为能力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履行合同,我国该公司遂诉至人民法院,我国法院对该案如何处理
A. 适用中国法来认定
B. 约翰的行为能力应依甲国法来认定
C. 如果约翰在甲国定居,并在乙国有住所,则其行为能力首先依乙国法来确定
D. 对该合同效力的认定,可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来确定
[多项选择]米勒同时具有甲国和乙国国籍,其住所在乙国,但惯常居住地在甲国。米勒在我国结识了无国籍人大卫,并且大卫的住所不明,但其经常居住地在我国。米勒以支票形式赠与大卫10000美元,但大卫接受赠与后不久即心脏病突发猝死,未留遗嘱。后来米勒的父亲以米勒不具有票据行为能力为由主张米勒所签发的支票无效。而大卫的子女们却为继承大卫的遗产(仅有动产)而产生纠纷。米勒的父亲和大卫的长子均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米勒的本国法为乙国法
B. 米勒的本国法为乙国法,若依据我国法米勒具有票据行为能力,则应认定米勒具有票据行为能力
C. 对于大卫遗产的继承,应适用我国法
D. 对于大卫遗产的继承,由于其为无国籍人,故应适用法院地法,即我国法
[多项选择]中国公民金某(女)与甲国公民史密斯婚后在甲国定居,后金某在甲国生下一女。根据我国《国籍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如金某之女出生时已获得甲国国籍,她也可以同时获得中国国籍
B. 金某之女出生地在甲国,因而不能获得中国国籍
C. 金某之女一出生就无条件获得中国国籍
D. 如金某之女出生时未获其他国家国籍,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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