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培训考试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3-11-25 19:15:15

[简答题]《唐律疏议·名例》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举轻以明重。结合中国法制史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上述唐律条文体现了唐朝法律的何种适用原则

更多"《唐律疏议·名例》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举"的相关试题:

[简答题]《唐律疏议·名例》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举轻以明重。结合中国法制史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试结合引用材料,具体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适用上述原则
[简答题]《唐律疏议·名例》: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上述所引唐律条文体现了唐朝法律的何种适用原则?
[简答题]《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者,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
[简答题]《唐律疏议·名例》: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试结合引文材料具体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适用上述原则?
[简答题]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即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者,仍以监守为首,凡人以常从论……即共犯谋反、谋大逆、谋叛、强盗、强奸,亦无首从”。 问题: (1)这段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么原则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适用这一法律原则有何例外为什么 (4)唐律这一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简答题]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唐律疏义·名例》中说:“诸八议者,犯死罪者,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走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口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请对此予以分析。
[简答题]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唐律·名例律》
[单项选择]“诸断罪而无正条者,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是唐律中有关什么的规定()
A. 类推
B. 法律适用
C. 法律解释
D. 自由裁量
[简答题]结合宪法和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论述责任自负原则及其例外。
[简答题]结合宪法、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论述权力制约的法治原则。
[多项选择]中国法制史上出现的具有行政法典性质的文件有()。
A. 《大唐六典》
B. 《太明会典》
C. 《清会典》
D. 《十九信条》
[多项选择]在中国法制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中央司法行政机关有( )。
A. 刑部
B. 法部
C. 司法部
D. 都察院
[单项选择]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行政法典是______
A. 《法经》
B. 《唐六典》
C. 《大明会典》
D. 《大清会典》
[单项选择]中国法制史上作为行政诉讼机关的平政院设立于______
A. 清末
B.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C. 北洋政府时期
D.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简答题]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若辄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