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2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1)从某农业生产者处收购花生,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为50000元,货物验收入库;支付某运输企业运费400元,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2)销售副食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00元,并以本公司自备车辆送货上门,另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运费共585元。(3)销售熟食制品给某连锁超市,不含税价款25000元,委托某货运公司运送货物,代垫运费500元,取得该货运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并将其转交给该超市。(4)销售副食品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0元。委托某运输企业运送,甲公司支付运费3000元,根据事先约定,乙公司负担其中900元,运输企业将运费发票开具给甲公司,甲公司另开普通发票向乙公司收取该运费。(5)从某设备制造公司购进检测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另支付运费600元,已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6)购进自用货运卡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180000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另支付运费1000元,已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7)上月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已抵扣进项税)因保管不善发生霉烂变质,账面成本价3000元(含应分摊的运费100元)。相关发票当月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本月抵扣。
甲公司当月支付运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元。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2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1)从某农业生产者处收购花生,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为50000元,货物验收入库;支付某运输企业运费400元,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2)销售副食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00元,并以本公司自备车辆送货上门,另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运费共585元。(3)销售熟食制品给某连锁超市,不含税价款25000元,委托某货运公司运送货物,代垫运费500元,取得该货运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并将其转交给该超市。(4)销售副食品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0元。委托某运输企业运送,甲公司支付运费3000元,根据事先约定,乙公司负担其中900元,运输企业将运费发票开具给甲公司,甲公司另开普通发票向乙公司收取该运费。(5)从某设备制造公司购进检测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另支付运费600元,已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6)购进自用货运卡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180000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另支付运费1000元,已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7)上月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已抵扣进项税)因保管不善发生霉烂变质,账面成本价3000元(含应分摊的运费100元)。相关发票当月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本月抵扣。
甲公司当月收取相关运费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高明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高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至2011年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09年6月15日,高明公司决定将自产产品与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40%股权相交换,并在6月30日办理完资产交接和股权转让手续。
换出产品的成本为450万元,没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不含税)为600万元。高明公司换入乙公司股权后,准备长期持有,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因持股比例较大,能够派出管理人员参与乙公司生产经营决策。该股权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高明公司支付给甲公司补价98万元。
交易日乙公司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负债的公允价值为2800万元;假设高明公司取得股权时,乙公司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一致;乙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与高明公司的一致。
(2)2009年乙公司发生亏损700万元;其中1~6月亏损500万元,7~12月亏损200万元;除此之外,没有发生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本年度,高明公司除投资于乙公司外,与乙公司之间没有发生其他交易或事项。
(3)2010年12月8日,乙公司将其成本为300万元的商品以4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高明公司,高明公司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存货。至2010年末,高明公司仍未对外出售该存货。
2010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2010年乙公司由于有关业务使资本公积增加150万元。
(4)2011年3月5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80万元,高明公司尚未收到。
(5)2011年3月15日,由于高明公司欠丙公司货款1500万元无法偿还,丙公司上诉到法院,经法院判决,要求高明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40%股份全部用以抵偿债务。高明公司于当日履行了股权转让手续,解除了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重组日,该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098万元(不含应收股利),应收股利公允价值为32万元。
(6)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相关税费影响。
[要求]
(1)判断高明公司用存货换入股权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对该交易进行账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应写出明细科目)。
(2)对2009~2011年高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作出账务处理。
项目 | 外币账户余额(万美元) | 汇率 | 人民币账户外余额(万人民币) | |||||||
银行存款 | 800 | 7.0 | 5600 | |||||||
[简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季计算汇兑差额。 (1) 甲公司有关外币账户2010年3月31日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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