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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某日王某趁被害人张某不备,在一个人较少的偏僻小巷内抢夺其夹在腋下的公文包。经查,张某的公文包内有现金3000元、价值2000元的手机一部。同时,在王某随身携带的背包里也发现了一把弹簧刀(长约20cm,属于管制刀具),但王某在抢夺的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向被害人出示也没有使用该弹簧刀。根据法律规定,王某的行为构成( )。
A. 抢劫罪
B. 抢夺罪
C. 盗窃罪
D. 侵占罪
[简答题]若张某在抢丁某公文包时身上携带有手枪一支,则应当如何认定该行为
[简答题]甲带一大公文包,里面有价值80多万元的提货单及其他贵重物品去看电影,看完电影离开时把包忘在了座位上,后在报纸上登一寻包启示:一周内送到者给付酬金15000元,后来拣到该包者乙与甲在酬金问题上发生了争议,从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的难点在于悬赏广告是合同还是单方行为,于是出现了不同解释:第一种意见认为,悬赏广告是一种合同行为,尽管民法通则没有规定,但1929~1930年民国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164条就规定了悬赏广告,从其前后的条文来看从第153条到第165条都规定的是契约,因此介于其中的悬赏广告应该是契约。第二种意见认为,悬赏广告是单方行为,因为《中华民国民法》第164条规定“以广告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之人给予报酬者,对于完成该行为之人负有给付报酬之义务,对于不知有广告而完成该行为之人亦同”。条文当中说到,完成广告所指.定行为的人,即使他不知道有这个广告,也应该给他许诺的报酬,按这个意思,悬赏广告就不是契约而是单方行为。第三种意见认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解释说:在我国大陆,民法通则关于悬赏广告未有规定,学者起草的统一合同法的第一个草案规定了悬赏广告,当时就有学者说悬赏广告不是合同而是单方行为,怎么能规定在合同法中,于是后来正式稿中删除掉了。 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从法律解释分类的角度分析上述三种意见所用的解释方法,并分析不同解释得出不同结论的原因。
[简答题]假设你对你刚买的商品质量不满意,请你根据以下内容写一封投诉信。
1)商品:公文包
2)购买日期:5月18日
3)价格:590元
4)质量问题:不易上锁
5)要求:退款或修理
Words for reference:公文包briefcase;退款refund
[填空题]
寻物
本人3月23日晚8:00左右,在淮河路的出租车上遗
(25) 一个公文包,内有金额为5万元的存
(26) 及它物,有拾到者请速与失主联
(27) ,失主必有重
(28) 。电话:13007628×××,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