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仝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 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公司股东会于2008年2月就2007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68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4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
(三) 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仝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 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公司股东会于2008年2月就2007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68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4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
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lo万元。公司股东会于2008年2月就2007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68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4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在没有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施分红决议。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丁未作答复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并说明理由。
(2)乙、丙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属实,应当如何处理
(4)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并说明理由。
2007年8月,甲、乙、丙、丁协商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丁系辞职职工,丙系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员。四方共同拟定的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丁以劳务和实物出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由甲、乙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丙以货币出资,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经过纠正有关问题后,以甲、乙、丙、丁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得以成立。开业不久,丁提出退伙。在该年10月下旬,丁撤资退伙的同时,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该年10月底,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就10月前发生的债务要求现在的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丁认为其已退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入伙人戊认为,自己对入伙前发生的债务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内容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在合伙企业的设立中,存在哪些不合法的地方
(2)对债权人A的请求,合伙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3)假设合伙协议规定由甲行使合伙事务执行权,丁向D公民借款时,在征得甲的同意后,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D,那么,丁的出质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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