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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1 21:19:33

[简答题]2007年7月初,刘某与李某、章某、朱某经事先预谋后,由甲地窜至乙地某商业银行江北支行门前,安装自制读卡器窃取他人借记卡账号并在ATM机上安装探头窃取密码,然后刘某将获取的信用卡信息和密码输入笔记本电脑。案发后,无法证明刘某等人试图伪造信用卡进行诈骗。
问:刘某等人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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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刘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邓某争吵,邓某不堪刘某辱骂,击打刘某面部,致刘某鼻骨等部位受伤。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邓某的刑事责任。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邓某对刘某以侮辱、诽谤罪提起反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就两个诉讼在刘某与邓某之间进行调解
B. 刘某可在判决宣布之前要求撤回自诉,根据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C. 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终止审理邓某的反诉
D. 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邓某的反诉
[简答题]案情:2006年10月29日下年5时,被告人朱×与任× ×预谋后,窜至某小学门口,将学生于××以代其父母来接其放学为由骗上出租车,拉至×区×乡一废弃房屋中,后打电话给王× ×.母亲称孩子在其手上,并索要现金20万元。二被告于次日被抓获。被告人朱×、任××的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朱):聘请了徐 ××作为自己的辩护律师;任××聘请了刘×、王××作为自己的代理律师。
以下是××区人民法院制作的一审判决书:
××区人民法院
一审刑事判决书
(2007) ××刑公初字第x号
公诉人××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朱×,男,18岁,1988年8月9日出生于××省××市,汉族,系××市第三十五中学学生,住××市××区××路××院××号。
被告人任××,女,17岁,1989年9月×日出生于××省××市,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捕前系××省××市××镇× ×村农民,在××市××区××工厂干临时工。
法定代理人赵××,男,1969年4月19日出生,农民,住××省××市城关××坝×号,系被告人任××之姨父。
辩护人徐××,××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刘××、王××,××律师事务律师。
××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诉(2007)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任××犯绑架罪,于2007年1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指控:
2006年10月29日下年5时,被告人朱×与任××预谋后,窜至某小学门口,将学生于××以代其父母接其放学为由骗上出租车,拉至×区×乡一废弃房屋中,后打电话给王××母亲称孩子在其手上,,并索要现金20万元。被告人朱×、任××的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应依法惩处。
被告人朱x辩称:在钱还没有到手时,我由于害怕,就给他钱,让他坐车走了,没有继续绑架,我认为属于犯罪中止。任××对上述事实无异议,无辩护意见。
被告人朱x的辩护人辩称:本案宜区分主从关系,朱某不是主犯,也没有实施暴力、胁迫等伤害人质的行为,缺乏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应定为敲诈勒索罪;两被告人主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又系初犯,认罪态度好,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任××的辩护人辩称:本案定性不准,
[多项选择]刘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邓某争吵,邓某不堪刘某辱骂,击打刘某面部,致刘鼻骨等部位受伤。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邓某的刑事责任。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邓某对刘某以侮辱、诽滂罪提起反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就两个诉讼在刘某与邓某之间进行调解
B. 刘某可在判决宣布之前要求撤回自诉,根据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C. 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终止审理邓某的反诉
D. 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邓某的反诉
[多项选择]吴某与刘某发生争执,吴某将刘某打伤,刘某向法院起诉吴某。刘某为了赢得诉讼,决定委托诉讼代理人。不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的人包括哪些
A. 刘某的邻居胡某,曾经因为伪证罪而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B. 刘某的哥哥刘东,香港律师,目前回大陆探亲,住在刘某家中
C. 刘某的叔叔毛某,个人欠吴某5万元借款未还
D. 刘某的儿子刘明,17岁,某知名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
[单项选择]王某和刘某系多年好友,一日王某来到刘某家中向刘某借款19万元,次日刘某将款项亲自送至王某家中,并告知王某一年后归还。但王某一年后未准时归还,刘某向其索要仍不归还,刘某便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借款及期间利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法院应该支持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B. 刘某要求还款的请求可以得到支持,但是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不能支持
C. 即使王某和刘某未约定借款利息,王某也应主动向刘某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因为这是他的法定义务。
D. 王某和刘某之间的借款合同不成立,因为未采用书面形式
[判断题]刘某到某银行办理异地汇款,该银行工作人员认为:刘某没有开立存款账户,所以不应为刘某办理。( )
[简答题]案情:昆明花商刘某委托运输个体户张某开车运输一批鲜花到北京,由于刘某与张某长期有生意来往,又加上刘某这几天生意比较忙,一直无法脱身,于是刘某拟定了一个价格范围,委托张某将鲜花按时运到指定地点卖给北京的客户,价格由张某根据当时花的状况在刘某拟定的价格范围内自由决定。刘某给予张某运输费3030元,并且约定抽取卖花所得的4%给张某作报酬。 在张某开车往北京运输鲜花的途中,在安徽境内中途停车吃饭,谁料饭店的酒菜存在卫生问题,导致张某食物中毒,张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等张某完全苏醒时已是第二天深夜。张某考虑到鲜花保鲜期较短,如果不及时运输,会导致鲜花无法在刘某给定的价格范围内出售,而自己身体虚弱无法开车进行长途运输,与刘某联系得知刘某已赴泰国,10天后才能回国。于是,张某找了一个当地的运输公司委托其将鲜花运到北京指定地点卖给北京的客户并告知了其价格范围,张某交纳了运输费2000元并约定运输公司可以抽取卖花所得的2%作为报酬。 虽然运输公司及时起运,但由于已经耽搁了两天,运到时鲜花已经很不新鲜,北京客户要求降价出售,运输公司联系上张某,张某考虑到鲜花情况,答应降价出售。结果以刘某给定的最低价格的一半价格出售。事后,运输公司扣除了卖花所得款项的2%后将款项交给了张某,张某又从中扣除了卖花所得款项的2%后将款项交给了刘某。刘某计算了一下,其损失将近5000元。故刘某提出,原来说按指定价格范围卖出,按比例提成。现在卖价只有给定最低价格的一半,张某就不应再拿4%的报酬。张某则认为延误是由于饭店的酒菜存在卫生问题造成的,自己并没有过错,自己当然应当拿4%的报酬。 问题:刘某委托张某代为销售鲜花,而张某在中途将鲜花委托运输公司代为销售,未经刘某同意,张某是否超越了代理权为什么
[多项选择]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请回答第下列题。
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刑事诉讼法)
A. 公安机关
B. 检察院
C. 法院
D. 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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