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是由甲、乙、丙、丁、戊5名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会决定由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乙担任公司经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执行董事甲与经理乙对公司经营方式产生分歧,致使公司管理陷入混乱状态,经营状况不佳。乙提出辞去公司经理职务,并拟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丙。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乙辞去公司经理职务,由执行董事甲兼任公司经理;
(2)同意乙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丙;
(3)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谁
(3)该公司由执行董事甲兼任公司经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对于乙向丙转让出资的行为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的批准
(5)该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甲、乙、丙、丁四位股东拟共同出资人民币200万元设立生产塑料制品的有限责任公司,由甲负责起草公司章程,其他股东共同签字,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1)甲以货币80万出资,乙、丙分别以实物30万元、40万元出资,丁以专利技术50万元出资。
(2)乙、丙、丁三方出资均协议作价。
(3)公司不设董事会,甲为执行董事兼公司财务负责人兼监事。
(4)为保证公司领导层的稳定性,董事兼监事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不低于4年。公司设立后,出现以下情况,导致股东之间矛盾不断:
(1)甲同时出资与A共同设立与本公司生产经营品种相同的塑料制品公司。乙、丙、丁认为甲的行为不合法,甲认为两个公司分别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完全合法。
(2)公司召开股东会,提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乙、丙、丁三位同意,甲反对,因为有的股东同意,最后通过了该决议。
(3)丁决定将持有本公司股份转让给B,并在办妥转让手续后,书面通知其他三位股东。
(4)甲在公司设立后,又以个人借款名义,从公司借走资金70万元。
(5)为了少交税金,保证股东多分配利润,甲乙商量本公司设立两套账,第一年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结合以上资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设立时,拟出资的数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公司章程制定的构成和内容中,有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设立后,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或处理方法。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