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商投资举办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地方所得税税率3%,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2003年经核定亏损20万元。2004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向商场销售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取得与销售产品有关的含税运输费收入11.7万元;直接销售化妆品给使用单位,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额46.8万元。 (2)将设备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全年取得租赁收入100万元。 (3)应扣除的化妆品销售成本200万元,销售费用12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40万元(其中含交际应酬费1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8万元),2003年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6万元。 (5)发生火灾,损失了成本为22.79万元外购原材料(其中含2.79万元的运费成本),取得责任人赔偿2万元,保险公司赔偿18万元。 (6)通过教育部门向“希望小学”捐赠4万元,直接向灾区捐赠2万元,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开发经费1万元。 (7)接受某公司捐赠的包装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 (8)购买国产设备进行投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发生运输费1万元,安装调试费1万元,经核准允许抵扣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资料,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相关问题: |
某外商投资企业经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2005年1月开始经营且当年获利,按当时规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并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即2005年~2006年免税,2007年~2009年减半征税,2009年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7430万元、投资收益80万元,应扣除的成本、费用及税金等共计7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全年实现会计利润130万元,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19.5万元。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企业据此按税法规定予以补税: (1)“投资收益”账户记载的80万元分别为:从国内其投资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分回利润6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为20万元; (2)2009年3月20日购进一台机械设备,入账成本9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按税法规定该设备按直线法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5%,企业采用折旧年限为8年,残值率为5%; (3)12月10日接受某单位捐赠小汽车一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未列入会计核算; (4)“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的公益性捐赠50万元; (5)发生财务费用120万元,其中:4月1日向企业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借款200万元,借期两年,当年支付利息费用2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的年利息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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