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的相关试题:
[判断题]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单项选择]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A. 被告住所地
B. 原告住所地
C. 被告经常居住地
D. 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单项选择]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
A. 被告住所地
B. 原告住所地
C. 被告经常居住地
D. 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判断题]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判断题]民事案件的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判断题]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既可以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不定项选择]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在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下列哪些民事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A. 张某对被劳动教养的姚某提起侵权之诉
B. 王某对被监禁的刘某提起侵权之诉
C. 陈某对被宣告失踪的王某提起离婚之诉
D. 姜某对旅居美国的伊某提起离婚之诉
[判断题]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只能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简答题]案情:原告张某为追索高某欠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调查时。原告张某首先向法庭出示了由被告高某出具的欠条。该欠条上写着:“今借到人民币肆万元整。借款人:高某。1998年3月2日。”对此证据,被告高某认为.该欠条虽系其亲笔书写,但并不能证明4万元是借张某的,并辩称,其在1998年3月间是向人借过钱,并出具过同样的欠条,只是现在回忆不起来究竟向谁借过钱。 问题: (1)本案中原告的证明责任应如何分配?依据和理由是什么? (2)本案中被告的证明责任应如何分配?依据和理由是什么?
[单项选择]行政诉讼法规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 )可以提起诉讼。
A. 其近亲属
B. 其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C. 直系亲属
D. 经人民法院指定的人
[判断题]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
[判断题]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纠纷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