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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2 02:49:11

[单项选择]中国甲公司2009年8月5日向美国乙公司发盘:“可供液晶电视1000台,单价1000美元,FOB纽约,10日内答复有效。”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如果乙公司8月18日电复“完全同意你方条件”,则承诺有效
B. 如果乙公司8月18日电复“完全同意你方条件”,若甲公司没有表示异议,则承诺有效
C. 若完全是由于邮递延误的原因,使乙公司的承诺信件8月18日方到达甲公司,只有甲公司表示接受承诺才能有效
D. 若完全是由于邮递延误的原因,使乙公司的承诺信件8月18日方到达甲公司,即使甲公司不作任何回应,承诺也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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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2002年)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1999年10月2日以FOB天津价格条件签订了从中国向美国出口一批纽约唐人街华人所需春节用产品的合同,乙公司通过银行开出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为1999年12月10日至31日天津装运。乙公司所订船舶在来天津的途中与他船相碰,经修理于2000 年1月20日才完成装船。甲公司在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注明1999年12月31日装船的提单。船舶延迟到达目的港纽约,造成收货人丙公司与一系列需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均延迟履行,并导致一些需方公司向丙公司提出了索赔。丙公司赔偿了提出索赔要求的需方后转而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对于该案,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 本案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属于倒签提单
B. 承运人应赔偿收货人丙公司的损失
C. 丙公司应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D. 本案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船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不定项选择](2002年)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1999年10月2日以FOB天津价格条件签订了从中国向美国出口一批纽约唐人街华人所需春节用产品的合同,乙公司通过银行开出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为1999年12月10日至31日天津装运。乙公司所订船舶在来天津的途中与他船相碰,经修理于2000 年1月20日才完成装船。甲公司在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注明1999年12月31日装船的提单。船舶延迟到达目的港纽约,造成收货人丙公司与一系列需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均延迟履行,并导致一些需方公司向丙公司提出了索赔。丙公司赔偿了提出索赔要求的需方后转而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对于该案,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 本案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属于倒签提单
B. 承运人应赔偿收货人丙公司的损失
C. 丙公司应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D. 本案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船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多项选择]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1999年10月2日以FOB天津价格条件签订了从中国向美国出口一批纽约唐人街华人所需春节用产品的合同,乙公司通过银行开出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为1999年12月10日至31日天津装运。乙公司所订船舶在来天津的途中与他船相碰,经修理于2000年1月20日才完成装船。甲公司在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注明1999年12月31日装船的提单。船舶延迟到达目的港纽约,造成收货人丙公司与一系列需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均延迟履行,并导致一些需方公司向丙公司提出了索赔。丙公司赔偿了提出索赔要求的需方后转而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对于该案,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 本案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属于倒签提单
B. 承运人应赔偿收货人丙公司的损失
C. 丙公司应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D. 本案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船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多项选择]买方中国甲公司与卖方美国乙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日本的丙运输公司以自己悬挂美国国旗的船舶承担货物的运输,将货物从纽约运至青岛。当船舶行至青岛海域附近时,因为海难事故被丁运输公司的船舶救助。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后,丙公司也自行解散,遂将该船舶转让。由此发生的纠纷起诉至我国法院,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该船舶的转让关系,应当适用美国法 
B. 该船舶的转让关系,应当适用日本法 
C. 丁公司对丙公司的救助费用,应当适用中同法 
D. 丁公司对丙公司的救助费用,应当适用日本法
[单项选择]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一份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奶花芸豆买卖合同,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其内容为: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解决。如果采用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国家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申请人可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者美国仲裁协会提起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中国甲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能否受理该案,取决于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关于仲裁条款的效力,有以下,几种说法,请判断下列选项哪一项是正确的 ( )
A. 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采用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又约定了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当事人可在诉讼和仲裁两种解决争议方式中进行选择;仲裁条款有效
B. 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协议有效
C. 本案当事人未能在仲裁条款中约定仲裁适用的仲裁规则,又未约定适用仲裁地的程序法;仲裁协议无效
D. 中国甲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美国乙公司未就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参加了仲裁程序并进行了答辩;仲裁协议有效
[不定项选择]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某种商品的合同,结果中国甲公司在收到货物之后,发现货物存在着质量方面的问题。假设该合同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你是中国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则请结合下列具体情况确定中国甲公司应该采取何种措施维护本公司的利益
A. 如果在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物的品质规格,那么,美国乙公司提供低于合同标准的货物,则属违约;但如果美国乙公司提供高于合同标准的货物(如合同规定了二级,美国乙公司却实际上提供了一级产品),则中国甲公司无法主张品质不符
B. 如果在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既明确规定了货物的品质规格,又附有样品,则只要美国乙公司提供的货物符合两者任何一项,都算是提供了与合同相符的货物
C. 如果美国乙公司提供的货物在装船时质量方面并不存在问题,但由于美国乙公司提供的包装不当,造成货物质量下降,如果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合同中有关于包装的约定,则中国甲公司可以要求美国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合同中没有关于包装的约定,则中国甲公司无从维护自己的权益
D. 如果中国甲公司收到的货物,符合一般该类货物的质量,但是不符合中国甲公司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美国乙公司的该货物的特定目的,则中国甲公司仍可主张货物质量与合同不符
[不定项选择]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2002年11月以CIF价格条件签订了从中国相美国出口一批圣诞节所需礼品的合同。买卖合同中,甲方保证货物于12月20日以前抵达目的港交货,以保障买方的适时销售。甲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目的港为美国纽约。甲公司由于太平洋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投保险别为平安险,保险责任期间为仓至仓条款。2002年11月15日,承载该批货物的中远“长风”号从中国天津港出发驶往纽约。11月20日,由于驾驶船舶失误,“长风”号在太平洋上与另一艘客轮“阿卡丽亚”相撞,造成甲公司装载货物的一集装箱落海,并导致“阿卡丽亚”号上某乘客受伤。11月20日,一船员吸烟后随意丢弃的烟头导致船上货物失火,船长为防止船舶和货物遭受大火的侵袭,下令引水灭火,导致甲公司部分货物湿损。船舶继续航行,11月25日,由于遭受特大海上风暴,“长风”号发动机失灵,遂请求海上救助,“长风”号被拖航至某一港口进行修理,此一过程中,花费救助费5000美元,港务费2000美元,修理费3000美元。由于路途中耽搁,“长风”号实际到达纽约港的日期为2003年1月5日。买方主张由于货物错过了销售旺季,给其造成巨大损失,要求损害赔偿。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及《海牙——维斯比规则》,回答下列的问题。

货物由于交付迟延导致的错过销售时期造成的损失,买方应当如何主张赔偿?()
A. 买方应当向卖方主张赔偿,因为卖方在买卖合同中保证货物于12月20日以前抵达目的港,而货物实际到港日期为次年1月5日,卖方存在违约行为,应当由他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 货物迟延交付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承运人中远公司来承担,因为货物是由他提供的船舶运输的,承运人未尽到运输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导致货物迟延到达目的港,因此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 货物迟延交付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买方可根据从卖方合法受让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主张损害赔偿 
D. 买方应当独自承担货物迟延交付的风险
[单项选择]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1995年10月签订了购买4500公吨化肥的合同,由某航运公司的“NEWSWAY”号将该批货物从美国的新奥尔良港运至大连。“NEWSWAY”号在途中遇小雨,因货舱盖不严使部分货物湿损。依据《海牙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下列关于货物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A. 承运人应赔偿货物湿损的损失
B. 承运人可依海商法的规定主张免责,但应承担举证责任
C. 乙公司应自行承担此项损失
D. 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单项选择]2004年5月1日,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发出一封信函,称“我公司欲向你公司出售高级羊毛一批2000吨,单价lOOO美元每吨FOB (上海),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要约有效期15天”。该信函以平信方式寄出,于5月4日到达美国乙公司。乙公司在考虑 两天之后,5月6日回复牛方:“完全同意”,回复以快件方式寄出。由于邮局的传递失误,乙公司的回复在6月1日才到达甲公司,而甲公司因为迟迟收不到乙公司的回复,已经于5月 26日将该批羊毛卖给了本国北京的某服装加工公司,在收到乙公司的回复后,甲没做任何答复。乙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根据甲的信件中的条件安排租船运输,并将船名和装船时间通知甲公司,甲否认二者间货物买卖合同的存在,乙将甲诉至中国法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乙公司的承诺属于逾期承诺,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货物买卖合同不成立
B. 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货物买卖合同成立
C. 甲公司的要约截止日期是5月16日,在此之后的逾期承诺不可能发生效力
D. 在收到乙公司的回复后,甲本该通知其承诺逾期无效,但是不通知也并不因此承担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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