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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8 23:14:21

[简答题]自然人张某(系中国公民)于2008年10月21日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建海公司,主要经营快餐店,随着业务的扩大,建海公司又分别设立了3家分店,并招聘了3名店长负责分店经营。因分店是以总店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故分店未再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企业也未与店长就聘用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半年后,张某出国,建海公司交由其妻宋某管理,由于宋某管理经验不足,企业经营每况愈下,其中A分店店长李某还经营另外一家从事贸易的个人独资企业,李某在张某和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分店签订了一年的食品供应合同,B分店店长擅自与亲戚合开了一家快餐店,并任经理,主要工作精力转移。C分店拖欠承租房屋业主的租金,被起诉至法院,宋某应诉时以C分店店长是承包经营,其债务与建海公司无关为由抗辩。2009年11月,宋某未经清算便决定解散建海公司,意欲逃避企业债务。
要求: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出资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是否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其企业事务,是否需要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
(4)A分店店长李某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5)B分店店长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6)承租房屋业主请求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多长时间宋某的抗辩理由能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7)宋某解散建海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建海公司解散后,宋某能否逃避该企业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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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自然人张某(系中国公民)于2008年10月21日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建海公司,主要经营快餐店,随着业务的扩大,建海公司又分别设立了3家分店,并招聘了3名店长负责分店经营。因分店是以总店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故分店未再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企业也未与店长就聘用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半年后,张某出国,建海公司交由其妻宋某管理,由于宋某管理经验不足,企业经营每况愈下,其中A分店店长李某还经营另外一家从事贸易的个人独资企业,李某在张某和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分店签订了一年的食品供应合同,B分店店长擅自与亲戚合开了一家快餐店,并任经理,主要工作精力转移。C分店拖欠承租房屋业主的租金,被起诉至法院,宋某应诉时以C分店店长是承包经营,其债务与建海公司无关为由抗辩。2009年11月,宋某未经清算便决定解散建海公司,意欲逃避企业债务。
要求: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出资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是否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其企业事务,是否需要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
(4)A分店店长李某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5)B分店店长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6)承租房屋业主请求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多长时间宋某的抗辩理由能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7)宋某解散建海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建海公司解散后,宋某能否逃避该企业的债务


[简答题]自然人张某(系中国公民)于2008年10月21日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建海公司,主要经营快餐店,随着业务的扩大,建海公司又分别设立了3家分店,并招聘了3名店长负责分店经营。因分店是以总店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故分店未再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企业也未与店长就聘用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半年后,张某出国,建海公司交由其妻宋某管理,由于宋某管理经验不足,企业经营每况愈下,其中A分店店长李某还经营另外一家从事贸易的个人独资企业,李某在张某和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分店签订了一年的食品供应合同,B分店店长擅自与亲戚合开了一家快餐店,并任经理,主要工作精力转移。C分店拖欠承租房屋业主的租金,被起诉至法院,宋某应诉时以C分店店长是承包经营,其债务与建海公司无关为由抗辩。2009年11月,宋某未经清算便决定解散建海公司,意欲逃避企业债务。
要求: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出资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是否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其企业事务,是否需要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
(4)A分店店长李某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5)B分店店长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6)承租房屋业主请求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多长时间宋某的抗辩理由能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7)宋某解散建海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建海公司解散后,宋某能否逃避该企业的债务
[简答题]自然人张某(系中国公民)于2006年10月21日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建海公司,主要经营快餐店,随着业务的扩大,建海公司又分别设立了3家分店,并招聘了3名店长负责分店经营。因分店是以总店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故分店未再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企业也未与店长就聘用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半年后,张某出国,建海公司交由其妻宋某管理,由于宋某管理经验不足,企业经营每况愈下,其中A分店店长李某还经营另外一家从事贸易的个人独资企业,李某在张某和宋某不知情的情况厂,以自己的名义与分店签订了一年的食品供应合同,B分店店长擅自与亲戚合开了一家快餐店,并任经理,主要工作精力转移。C分店拖欠承租房屋业主的租金,被起诉至法院,宋某应诉时以C分店店长是承包经营,其债务与建海公司无关为由抗辩。2007年1月,宋某未经清算便决定解散建海公司,意欲逃避企业债务。
要求: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出资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是否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其企业事务,是否需要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
(4)A分店店长李某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5)B分店店长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6)承租房屋业主请求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多长时间宋某的抗辩理由能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7)宋某解散建海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建海公司解散后,宋某能否逃避该企业的债务
[简答题]自然人李某(系中国公民)于2004年10月10日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A,从事服装专卖经营。随着业务的扩大,A企业设立了一家分店,并招聘了一名店长吴某负责分店经营。半年后,李某出国,A企业交由其妻子孙某管理,由于孙某管理经营不足,企业经营每况愈下,分店店长吴某擅自与其亲戚合开了一家与A企业从事相同特色服装专卖经营的企业,并任经理,主要精力转移。2005年5月,孙某未经清算便决定解散A企业,意欲逃避企业债务。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出资
(2) 分店店长吴某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3) 孙某解散A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A企业解散后,企业债务如何承担
[判断题]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
[判断题]投资人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书上注明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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