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修建一座核电站,按国际惯例采用FIDIC合同条件实施管理。在施工建设中,监理工程师发现高程产生差错,书面发出暂时停工指令。事件发生15天后,承包商根据重新放线复查的结果,用正式函件通知监理工程师,声明对此事要求索赔,并在事件发生后35天承包商再次提交了索赔的论证资料和索赔款数。监理工程师根据FIDIC合同条件有关条款及索赔程序进行了处理。
附:FIDIC合同条件17.1款主要内容。承包商应对下述工作负责:
(1)根据工程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
(2)提供有关的及一切必要的仪器、装置和劳动;
(3)若此类差错是由工程师提供的不正确数据所致,则工程师应按规定增加其合同价格。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工作、任何基准或标高的检查均不能免除承包商对上述所负的责任。承包商应仔细保护和保留好水准点、视准轨、测桩和工程放线所用的其他物件。
(1)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商第二次提交的索赔论证报告超过了28天的时效,不予索赔,其行为是否正确?
(2)承包商提出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3)监理工程师审查索赔事实应做哪些查证工作如何处理?
某国修建一座核电站,按国际惯例采用FIDIC合同条件签订合同。在施工建设中,发现工程产生差错,监理工程师书面发出暂时停工令。事件发生15天后,承包商根据重新放线复查的结果,用政工函件通知监理工程师,声明对此事要求索赔,并在事件发生后35天再次提交了索赔的资料和索赔款数。监理工程师根据FIDIc合同条件的有关条款及索赔程序进行了处理。
【问题】
1.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商第二次提交的索赔报告超过了28天的实效,不予索赔。是否正确
2.监理工程师审查索赔事实应做哪些查证工作各做何处理
3.若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商的费用索赔,则:
(1)如果由于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有差错的资料而导致承包商的工作量大大增加,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索赔是否应包括利润
(2)如果承包商按照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有差错的放线资料已经实施了,承包商对已完工程进行改正或补救而增加的费用是否应包括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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