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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3 20:40:08

[简答题]在某郊区路上,巨某、杜某骑自行车在前,李某骑自行车(后面搭乘王某)在后,由北向南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适有刘某驾驶“解放”牌中型普通货车同方向从其后方驶来。行驶中车辆驾驶室司机座下方突然起火,后来发动机也着火。刘某采取制动措施无效后跳离汽车,汽车继续向前冲去,车前部将李某、王某、巨某、杜某四人连人带自行车撞倒,造成李某、王某当场死亡,巨某、杜某受伤,三辆自行车损坏。事发后刘某弃车逃逸,于两日后到交通队投案。经鉴定,该车驾驶室严重烧毁,仪表盘、左前轮制动器室连接软管烧毁,制动系统无法操作。后经责任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问:(1)对刘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量刑简要说明理由。
(2)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本案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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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司机杜某于某日驾驶载货汽车违章超速行驶,行至一下坡处时,将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带人的赵某、卢某撞倒,卢某当场死亡,赵某身受重伤。杜某赶紧将赵某送往医院抢救,在去医院的途中,杜某见四周无人,遂将赵某扔在僻静的桥下,自己仓皇逃走。后赵某由于失去抢救机会而死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杜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罪
B. 杜某的行为构成数罪: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
C. 杜某的行为构成数罪: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D. 杜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填空题]短日照植物由北向南移时,则往往出现生育期______的现象。
[单项选择]经过各种技术和经济指标分析,核电专家认为,三坝乡优势更明显:在水源方面,嘉陵江由北向南流经蓬安境内长达89公里,流域面积大、水量充沛;下游即将开工的风仪电站完工后,水位将稳定保持在2810米,完全可满足核电站用水。在地质、气候方面,三坝区域地质构造简单,结构稳定,历史上从未发生过地震,也没有发生崩塌、沉降、滑坡等地质灾害;地形北高南低,沿江两岸均属阶地,河谷宽阔,地势低缓,基岩出露较好。而且这里三面环水、一面靠山,形如海边一半岛,有利于核电站管理。
这段文字旨在说明三坝乡( )
A. 地理条件非常优越
B. 建设核电站的各方面条件都优于其他地方
C. 各方面均能满足核电站建设的需要
D. 达到了建设核电站的各种技术和经济指标
[简答题]案情:2004年5月9日晚上8时55分,曹某步行进入宣武区南二环主路,由北向南横穿马路,此时刘某驾驶“奥拓”牌小客车在二环主路左侧第一车道内由东向西行。当刘某发现曹某横穿马路时,采取紧急制动,但小客车还是撞倒了曹某,曹某当场死亡。交通部门认定,死者曹某步行进入二环主路横过道路,未定地下过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的规定;刘某驾驶排量为1000CC.以下的奥拓小客车驶入了交通标志标明排量为1000CC以上的小客车车道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同时由于其驾车行驶在距离行人100米处时发现情况后判断失误及采取措施不利,也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故二人负同等责任。因赔偿纠纷死者家属向宣武区法院起诉。9月29日,宣武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曹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刘某没有全面、合理地尽到机动避让行人及安全驾驶的法定义务。同时由于刘某驾驶的机动车经检测动力总和亦不合格,刘某对于事故的发生也应负有二定责任。根据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其二人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故判决被告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费共计15.69万元,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6万余元、精神抚慰金4万元、家属生活费4.4万余元。双方均不服上诉。本案由于发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不久,被称为“全国行人违章死亡第一案”,更有媒体称是“撞了不白撞”第一案。 问题: 我国道路交通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单项选择]孙某驾驶两轮摩托车驮载其朋友刘某(二人均喝酒过量)超速行驶时,因路上颠簸,刘某从摩托车上跌落头部着地,致颅脑损伤而当场死亡。而当时孙某对此一无所知,仍然继续驾车狂奔,直至被人发现将其截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孙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B. 孙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 孙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存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
D. 孙某仅构成交通肇事罪,不存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
[单项选择]在某郊区公路路段有骑车人巨某、杜某、李某(其车后载着王某),正好有刘某驾驶中型普通货车从后方驶来。货车行驶中,车辆驾驶室司机座下方突然起火,后发动机也着火。刘某采取制动措施无效后,跳离汽车。汽车继续向前冲去,车前部将李某、王某、巨某、杜某四人连人带自行车撞倒,造成李某、王某当场死亡,巨某、杜某受伤,三辆自行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刘某弃车逃逸。后经责任认定,刘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A. 刘某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 刘某的行为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 刘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D. 刘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
[简答题]资料:
ABC银行某郊区支行(以下简称ABC郊行),为中央企业所得税监管企业,申报2010年营业收入22422.2万元,利润总额908.74万元,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增加项目(仅工资及三项费用、业务招待费)合计956.66万元,调减项目(仅免税国债利息收入)合计910.05万元,实际申报应纳税所得额955.36万元,申报应纳所得税额315.27万元(已知ABc郊行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该郊区国、地税局稽查局联合于2011年3月对ABC郊行2010年纳税情况进行了稽查。
1.有关收入明细账的记录:
(1)“利息收入”明细账全年贷方发生额为20000万元;
(2)“手续费收入”明细账全年贷方余额为1250万元;
(3)除上述两项外的其他收入合计1172.2万元。
2.有关支出明细账的记录:
(1)“利息支出”明细账全年借方发生额为9000万元;
(2)“手续费支出”明细账借方发生额为520万元;
(3)“营业费用”借方发生额为8650万元,贷方发生额为1500万元;
(4)“管理费用”借方发生额为4743.46万元:
(5)“营业外支出”借方发生额为100万元。
3.有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的检查记录:
(1)2010年6月10日取得利息收入600万元,其中400万元记入“利息收入”账户,其余200万元挂往来账户。
(2)2010年8月有120万元的手续费收入,记入了“营业费用”账户的贷方,全年核查类似业务总计有1500万元发生额。
(3)2010年12月发生的手续费支出60万元,记入“手续费收入”的借方。
(4)该行信用卡部发行的“金穗卡”分为公司卡和个人卡两种,截至2010年12月底账面透支金额合计为870万元,其中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透支金额650万元,2010年透支金额为220万元。该行按照收付实现制对上述透支款项没有提取应收利息,只是在持卡人(户)与银行最终清算时,才将利息计入收入中。(已知日贷款利率为0.5‰)
(5)该郊行外购的大型电子显示屏,是由数百块小的电子显示模块组合而成的,稽查人员通过检查
[判断题]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按照规定的速度安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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