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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9 21:48:13

[简答题]李某在某乡纺织厂工作,经人介绍先后谈了五个女朋友,但是都因为对方嫌弃李某家庭贫困而不愿意与之谈婚论嫁。在经过这几次打击之后,李某认为自己这辈子是没有希望结婚了,于是产生了寻找异性寻求刺激的念头。从1996年8月开始,李某先是在黑暗的小巷内,对过路的女青年动手抚摸胸部。后来感到不过瘾,就自己准备了一把匕首,在晚上多次对大街上的单身女青年用匕首刺划,以寻求快感。1998年9月4日晚,李某跟随单身女青年赵某走到一个小巷子里面,向赵某的臀部猛刺两刀之后逃跑,同年10月,李某还先后将八名单身女青年刺伤。
问:李某的行为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请说明理由。

更多"李某在某乡纺织厂工作,经人介绍先后谈了五个女朋友,但是都因为对方嫌弃李"的相关试题:

[多项选择]李某是A市人,其妻子是B市工人。李某因与其妻长期分居两地,欲调往B市工作。赵某是李某的同事,请求李某将其现在A市居住的私有房屋4间卖给他。李某与赵某遂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一份。协议约定:如果李某调往B市工作,则将其在A市的4间私有房屋转让给赵某,价款5万元;赵某在李某正式调动后1个月内付清房款,李某在收到房款后2个月内交付房屋。在订立该协议3个月后,李某恰遇一机会将其妻子调到A市工作。李某便告知赵某,现其妻子调回A市,他的私有房屋要自用,不能出卖给赵某。赵某遂向甲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交付房屋。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 本案中的房屋买卖协议是一个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本案中的房屋买卖协议是一个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 赵某的主张能成立,法院应予支持
D. 赵某的主张不能成立,法院应不予支持
[单项选择]张某个人租住李某的住房一套。2007年6月1日,张某拒绝向李某支付到期租金,李某忙于工作一直未向张某主张权利。2007年9月,李某因出差遇车祸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李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 自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1日
B. 自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21日
C. 自2007早6月1日至2009年6月1日
D. 白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21日
[单项选择]张某个人租住李某的住房一套。2009年6月1日,张某拒绝向李某支付到期租金,李某忙于工作一直未向张某主张权利。2009年9月,李某因出差遇车祸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李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 自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1日
B. 自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21日
C. 自2009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1日
D. 自2009牛6月1日至2011年6月21日
[单项选择]李某大学毕业后在甲企业和乙企业各工作6年,去年年初,李某跳槽到丙企业工作,则李某今年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A. 5天
B. 10天
C. 15天
D. 30天
[多项选择]李某是深圳市某单位的出纳,多年来在工作上一直认真工作,未出现任何差错。一天,李某的朋友刘某前来找李某商量,说现在股市很好,他在股市 上已经赚了不少钱,现在他看好了某支股票,如果能投入更多资金,一定能赚更多的钱。刘某对李某说,如果李某单位有暂时结余不用的钱,可以想办法先拿出来炒 股,等赚了后,再将钱归还给单位,这样单位既不会发现,自己又能赚钱。李某想想,正好单位有一笔资金目前尚不会马上使用,如果将这笔钱先拿出来炒股的话, 等赚了以后,再将钱归还给单位,这样单位既不会遭受损失,自己又能赚到钱。于是,李某就想办法将单位这笔钱拿出来交给刘某炒股。过了一段时间,刘某炒股果 然赚了不少钱,并把李某从单位拿出来的钱还给了他,还按照5:5的比例将赚来的钱分给李某。李某将从单位拿出来炒股的钱及时归还给单位。但是,最终李某的 行为在审计中被发现,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
A. 有利于提高会计职业道德
B. 有利于树立会计职业道德信念
C. 有利于培养会计从业人员奉献社会的信念
D. 有利于培养会计人员的技能
[多项选择]设王某向李某索要财物,没有对李某的儿子下手,而是宴请李某,伺机将李某灌醉,后从李某的公文包中拿走现金5000元,则此行为下列几项犯罪中有哪种是可以排除的( )
A. 抢夺罪
B. 盗窃罪
C. 抢劫罪
D. 诈骗罪
[单项选择]李某为公司仓库保管员。某日,两歹徒为逼李某交出仓库钥匙而持刀追打李某,李某被打成重伤,无奈之中李某抢了路边正在停车的黄某的摩托车逃走。李某抢走摩托车的行为( )。
A. 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抢劫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B. 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盗窃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C. 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正当防卫,保护了公司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D. 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紧急避险,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但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权益
[单项选择]李某在2005年进入某贸易公司工作。2009年该公司因经济危机而裁减职员,李某被裁员。在此期间,李某与其所在公司都按照规定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若李某在失业期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仍未实现再就业,则可以按规定领取( )。
A. 失业保险金
B. 养老保险金
C. 医疗保险金
D. 最低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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