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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9 07:51:49

[单项选择]张旭、李文和赵军合伙出资设立一家铝材加工厂,在经营期间,李文因个人急需现金,未经张旭和赵军同意,便以该厂部分产品出质向刘迪借款5万元并已交付货物,由于李文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又谎称已征得张旭和赵军的同意,刘迪对其擅自处分这些产品一事并不知情。张旭和赵军得知后不同意李文的行为。对此正确的看法是( )。
  ①由于李文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将其财产份额中的一部分出质,故其出质行为无效或作为退伙处理
  ②由于李文擅自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因此而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③李文擅自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对此铝材加工厂须对张旭承担责任,而不能以其他合伙人不同意为由对抗不知情的赵军
  ④李文虽然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但是很多事务处理,即使外界不知道合伙内部的限制也不能当然发生效力
A. ③
B. ①③
C. ④
D. ①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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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刘某、徐某和赵某合伙出资设立一家铝材加工厂,在经营期间,徐某因个人急需现金,未经刘某和赵某同意,便以该厂部分产品出质向王某借款5万元并已交付货物,由于徐某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又谎称已征得刘某和赵某的同意,王某对其擅自处分这些产品一事并不知情。刘某和赵某得知后不同意徐某的行为。对此正确的看法有:( )   ① 由于徐某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将其财产份额中的一部分出质,故其出质行为无效或作为退伙处理   ② 由于徐某擅自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因此而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③ 徐某擅自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对此铝材加工厂须对王某承担责任,而不能以其他合伙人不同意为由对抗不知情的王某   ④ 徐某虽然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但是很多事务处理,即使外界不知道合伙内部的限制也不能当然发生效力
A. ③
B. ①③
C. ④
D. ①②④
[多项选择]甲、乙、丙3人合伙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为其个人债务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丁。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以下观点正确的有( )。
A. 甲的出质行为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B. 未经其他合伙一致同意,甲向丁出质的行为无效
C.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甲的行为可作为退伙处理
D.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甲应对因其出质行为造成的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简答题]张某、王某、李某三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张某、王某两位以现金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李某以劳务出资,每位合伙人均持有企业的财产份额,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加工业务,月销售收入10万元。
(1) 该企业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并将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在税务管理机关登记存档。
(2) 该企业在异地长期采购物资,为方便结算,在采购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并根据经营的稳定情况,决定长期保留该账户。
(3) 该企业对资金进行归口管理,所有销售收入均存入基本存款账户。工资发放、现金支取一律在一般存款户办理,导致企业故意少记收入,多列支出,少交税金1.2万元。
(4) 为了从大华公司采购材料,经申请开户银行同意,于2008年10月20日开出面值 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大华公司材料款,期限3个月。大华公司于10月22日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江海公司,并由赵某、刘某二人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江海公司于11月8日背书转让给永昌公司。永昌公司于2009年1月1日背书转让给深发公司,深发公司又将票据质押背书,为欠环海公司的30万元货款提供保证,2009年3月31日质押解除。
(5) 深发公司于2009年4月12日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票据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付款。
(6) 深发公司要求永昌公司代为支付票据款项,永昌公司认为该票据由赵某、刘某二人提供保证,应由保证人付款。
(7) 保证人赵某认为,保证人有2人,自己只承担20万元的保证责任;刘某认为被保人不明确,不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支付结算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该企业能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立银行账户应提供哪些资料能否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否长期保留
(2) 该企业对账户的管理使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3) 该企业少交税金属于什么行为应如何处理
(4) 银行拒绝向深发公司支付票据款,理由是否成立
(5) 在拒绝付款后,深发公司要求永昌公司、赵某、刘某代付票据款时,永昌公司、赵某、刘某的观点是否正确
(6) 若刘某代付票据款后,刘某可以采用什么方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单项选择]甲、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A,甲出资10万元,为有限合伙人。乙出资5万元,为普通合伙人。某人丙欲与A合伙企业建立业务联系,多次到A企业进行洽谈,每次都是甲负责接待并商谈业务细节,乙有时也在场,但是并没有告知丙甲的有限合伙人身份。甲以有限合伙企业A的名义与丙签了三次合同,前两次该企业均予以付款。丙按照合同约定第三次发货后, A拒付货款,丙遂要求甲和乙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因为甲是A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B. 因为甲执行了合伙企业的事务,由此转变为了普通合伙人,应当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 因为甲一直与丙商谈业务并签订合同,丙有理由相信甲为普通合伙人并与之交易,甲应对丙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 因为甲是有限合伙人,无权执行合伙事务,故其应当对乙承担赔偿责任
[判断题]甲、乙两个自然人出资设立普通的合伙企业,双方订立的书面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分别按80%和20%的比例分配,亏损由甲、乙分别按20%和80%的比例分担。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
[简答题]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合伙人一并推选甲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并同时规定甲代表该合伙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标的超过5万元的,必须事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工商部门对该合伙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
(1) 该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共2万元,其中丁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中未约定收益分配比例,甲认为应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 甲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与A公司签订价值6万元的购销合同,A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内部对甲的权利限制。乙、丙、丁认为甲违反了内部规定,该合同无效。
(3) 甲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C的债权提供担保。乙认为无法继续与甲合作,便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B,其他合伙人认为乙事先未征求他们的意见,该转让无效。
(4) 丙的出资是当初向B借入的资金,且一直未归还,B要求自己代替丙行使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5) 为了加强合伙企业的管理,一致同意指定丁为该合伙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丁为工程师,虽然未从事过会计等相关管理工作,但拥有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职称。
(6) 丁因病去世,丁的儿子认为自己作为丁的法定财产继承人, 自然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且对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要求:指出该合伙企业出现的以上情况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A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四人订立了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务内容如下:(1)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如合伙企业出现亏损,由甲承担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2)A合伙企业的利润每2年分配一次。
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 合伙协议约定当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由甲承担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 合伙协议约定每2年分配一次利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 简述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的财产清偿顺序。
[简答题]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
(1)7月,A合伙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
(2)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3)9月,甲、丁提出退伙。经结算,甲从合伙企业分回10万元,丁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
(4)10月,戊、庚新人伙,戊为有限合伙人,庚为普通合伙人。其中,戊、庚的出资均为30万元。
(5)12月,B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到期,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
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甲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2)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乙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3)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丙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4)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退伙人丁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5)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戊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6)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庚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2005年元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从事餐饮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出资,乙以房屋出资.丙以劳务出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005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巡伙结算手续,并由乙代替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005年9月,丁入伙。据知,丙还设立了一家从事贸易的个人独资企业。2005年的经营期内,合伙企业发生了下列的业务: (1)2005年5月,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A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商议后.应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权单独与第t人签订代销合同。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乙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05年9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独自决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3)2005年10月,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约,由丙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向合伙企业提供食品。该交易乙和丁均表示同意。2006年1月1日,丙企业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支付到期的戊的债务,丙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2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C作为清算人时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清算。经l杏,该个人独资企业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1)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戊10万元; (2)企业的银行存款l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 (3)丙在上述从事餐饮的合伙企业劳务作价6万元,占50%的出资额,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其分配利润; (4)丙个人没有其他可执行财产.2006年3月,戊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剩余债务,合伙人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丙进行除名。2006年5月,丙设立了一家从事运输业务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15万元,分两期缴付出资,丙计划在该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以公司名义再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丙在合伙企业以劳务出资的形式是否合法丙在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中是否可以用劳务出资 (2)对于甲退伙.丁人伙,二者的对退伙和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如何承担并说明理由。 (3)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订的代销合同是
[判断题]甲、乙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双方订立书面合伙协议时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平均分配,亏损由乙承担。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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