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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7 00:29:23

[简答题]

甲公司业务员张某欠陈某一笔赌债,始终未能偿还,陈某威胁张某要找人收拾他,张某很害怕。此时,张某手中恰好有一张本单位交给他的空白支票,准备第二天用于一笔货款的结算。于是,张某利用这张空白支票,伪造本单位签章开出一张4.8万元的支票给陈某还债。陈某并不知道该支票系张某伪造,于是接受了该支票。陈某拿到支票后,设法将其改为14.8万元后背书给个体户丁某偿还以前的欠款。丁某为进货,又将该支票背书给某批发商。某批发商向银行提示该支票要求付款时被拒绝。
某批发商向甲公司追索,甲公司拒绝,理由是:①该支票系本公司业务员张某伪造,自己作为被伪造人不应承担票据责任;②张某是该支票的伪造者,因此完全应由张某对该支票承担票据责任。
某批发商向张某追索,张某认为:该票据被变造,自己是在变造之前签章的,因此只对变造前的数额,即4.8万元的票款承担责任。
某批发商向陈某追索,陈某认为;①既然票据是伪造的,自己也是受害者,在伪造的票据上签章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自己不承担票据责任;②张某伪造票据,包括伪造签章和伪造数额两项内容,因此完全由张某对该票据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以上条件,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张某和陈某的观点是否正确某批发商可否向甲公司、张某和陈某行使追索权请分别说明理由。
(2)某批发商可否向丁某行使追索权数额多少请说明理由。
(3)银行应以什么理由拒付该支票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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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甲公司业务员张某欠陈某一笔赌债,始终未能偿还,陈某威胁张某要找人收拾他,张某很害怕。此时,张某手中恰好有一张本单位交给他的空白支票,准备第二天用于一笔货款的结算。于是,张某利用这张空白支票,伪造本单位签章开出一张4.8万元的支票给陈某还债。陈某并不知道该支票系张某伪造,于是接受了该支票。陈某拿到支票后,设法将其改为14.8万元后背书给个体户丁某偿还以前的欠款。丁某为进货,又将该支票背书给某批发商。某批发商向银行提示该支票要求付款时被拒绝。
某批发商向甲公司追索,甲公司拒绝,理由是:①该支票系本公司业务员张某伪造,自己作为被伪造人不应承担票据责任;②张某是该支票的伪造者,因此完全应由张某对该支票承担票据责任。
某批发商向张某追索,张某认为:该票据被变造,自己是在变造之前签章的,因此只对变造前的数额,即4.8万元的票款承担责任。
某批发商向陈某追索,陈某认为;①既然票据是伪造的,自己也是受害者,在伪造的票据上签章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自己不承担票据责任;②张某伪造票据,包括伪造签章和伪造数额两项内容,因此完全由张某对该票据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以上条件,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张某和陈某的观点是否正确某批发商可否向甲公司、张某和陈某行使追索权请分别说明理由。
(2)某批发商可否向丁某行使追索权数额多少请说明理由。
(3)银行应以什么理由拒付该支票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

案例:胡某系一老板的司机,生性好赌,欠了很大一笔赌债,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 物的主意。因为胡某对自己老板李某及其子小李的活动规律非常了解,最后打定主意绑 架小李(9岁)。2012年8月10日上午,胡某对一酒店的服务员王某(女,1994年12月25日生)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中午,胡某将王某用车带到小李的学校并将小李指认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小李骗出。胡某与王某一起将小李带回酒店,将小李关押于贮藏室内。16时许,胡某打电话给刘某(女,1995年10月6日生,系胡某外甥女),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李家勒索财物,同时告知刘某李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井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刘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刘某共3次打电话给李家勒索财物。次日,胡某赶到刘某住处,再次要求刘某继续打电话向李家勒索,刘某予以拒绝。9月17日,因被害人家属报案,三被告人被抓获。 问题:

分析上述有关人员构成何罪以及共同犯罪情形。
[单项选择]甲某欠乙某1千元钱,甲某以4辆自行车抵押给乙某,并签订合同。次日,甲某、乙某去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两人疏忽,漏登记2辆。下列对本案中的抵押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2辆自行车
B.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4辆自行车
C.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不可以对抗第三人
D.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可以对抗第三人
[简答题]关某欠曹某债款数千元,久催未还。曹某遂将关某的5岁儿子骗至曹家,作为人质扣押,逼关某还债。关某请求所在县公安局责令曹某放人,并依法追究曹某侵犯人身权的法律责任。县公安局认为关某欠债不还不是出于无偿还能力,而是想赖账,故让关某先还债,然后责成曹某放人。关某不同意,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请问:关某若提起复议,则本案的复议机关是谁如果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的,如何确定被告
[简答题]案情:甲某因为丁某欠其20万元赌债久拖不还,便纠集乙、丙将丁某骗至自己开办的水泥场内关押。在乙、丙二人外出吃饭时,甲某对被捆绑的丁某进行殴打,致使丁某昏死过去。甲某以为丁某已经死亡,将丁某藏匿于水沟中,致其溺死。乙、丙二人回来后得知丁某死亡,十分害怕。甲某等人为了掩盖罪行、转移视线,向丁某的妻子发出一封勒索信,称丁某被绑架,索要30万元人民币放人,然后分头逃匿。甲某在逃避追捕中,登上一辆长途公共汽车,拔出刀子架在司机的脖子上胁迫司机改变行驶路线,朝山里行驶。由于路况不好,加之司机十分紧张,一路上险象环生,几度几乎翻车。乘客纷纷要求下车,甲某声称,要想下车,必须交出身上的钱物,众乘客只好交出财物得以下车,司机也乘机逃走。甲某干脆自己开车。甲某只开过农用三轮车,并不熟悉汽车驾驶,也没有汽车驾驶执照。因此路过一个小镇时,撞倒了一个行人(致其轻伤)。镇上的行人纷纷叫喊,要其停车,也有人上前阻拦,但甲某因恐惧根本不想停车,将拦截汽车的三人撞倒后(其中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继续逃逸。乙、丙二人在逃匿中,搭乘一辆出租车,乘司机下车在路边小便之际,乙某突然将车开走。该车司机急追,但未能追上。乙某开车时不小心撞到路边的行人,乙某下车察看发现被撞行人受伤未死,问丙某如何处理。丙某说事到如今,管不了那么多,叫乙某赶快开车离开。乙某于是将行人拖到前方不远的垃圾站,驾车离开后4个小时,该被撞行人被发现,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问题:
请分析甲、乙、丙行为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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