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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8 00:44:35

[单项选择]在盛唐公司的中层干部中,王宜获得由董事会颁发的特别奖。
如果上述断定为真,则以下哪项断定不能确定真假
Ⅰ.盛唐公司的中层干部都获得了特别奖。
Ⅱ.盛唐公司的中层干部都没有获得了特别奖。
Ⅲ.盛唐公司的中层干部中,有人获得特别奖。
Ⅳ.盛唐公司的中层干部中,有人没获得特别奖。
A. 只有Ⅰ。
B. 只有Ⅲ和Ⅳ。
C. 只有Ⅱ和Ⅲ。
D. 只有Ⅰ和Ⅳ。
E. Ⅰ、Ⅱ和Ⅲ。

更多"在盛唐公司的中层干部中,王宜获得由董事会颁发的特别奖。 如果上述断定"的相关试题:

[单项选择]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 )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A. 1个月
B. 3个月
C. 半年
D. 1年
[单项选择]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A. 超过1个月之后
B. 超过3个月之后
C. 超过半年之后
D. 超过1年之后
[判断题]证券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明确具体的职权,但对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不得授权董事长决定。()
[判断题]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股东大会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判断题]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股东大会聘任或解聘。( )
[简答题]新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3名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006年1月5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讨论召开股东临时会以及解决公司债务等事项。出席这次临时会议的有董事长甲及乙、丙、丁4名董事,公司9名董事有4名并未出席。这次会议由甲主持,在此会议上,乙、丙、丁3名董事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作出了决定,定于2006年3月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董事戊认为,此次董事会召开前应当征求他关于是否召集临时董事会的意见,然而事实上没有实现征求他的意见便召开了这次会议,于是,他在董事会表决之前便中途退席。新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5日通知了公司各位股东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决定,公司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上所列议案是讨论处分公司限制财产偿还债务。在公司2006年3月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上,亲自出席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共86人,持有股数为12万股,占公司全部股份20万股的60%。此次临时股东会议,经出席股东30人(持有股数6.5万股)同意,作出三项决定:(1)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原则上予以承认;(2)决定将公司对外的债券转为注册资本;(3)处分公司部分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对于此次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决议,董事戊持有异议,认为决议违法而无效,诉请法院请求撤销。其理由是:(1)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临时会议,他未在场,致使该董事会议不足法定人数,因而董事会关于召开股东临时会议之决定违法;(2)2006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会议,其决议处分财产偿还债务与议程不符;(3)临时股东会上的提请承认事项事先并未经过董事会议决定通过。
[简答题]新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 3名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006年1月5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讨论召开股东临时会议及解决公司债务等事项。出席这次临时会议的有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4位董事,公司全体9名董事中有4人未出席。这次会议由甲主持,在这次会议上,乙、丙、丁3位董事同意召开股东临时会,并作出了决定,定于2006年3月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董事戊认为,此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应当征求他关于是否召集临时董事会的意见,然而事实上没有事前征求他的意见便召开了这次会议,于是,他在董事会表决之前中途退席。新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5日通知了公司各位股东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决定,公司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上所列议案是讨论处分公司闲置财产偿还债务。在公司2006年3月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上,亲自出席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共86人,持有股数12万股,占公司全部股份20万股的60%。该次临时股东会议,经出席股东30人(持有股数6.5万)同意,作出三项决定, (1)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原则上予以承认;(2)决定将公司对外的债券转为注册资本;(3)处分公司部分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对于此次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决议,董事戊持有异议,认为决议违法而无效,诉请法院请求撤销。其理由是:(1)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临时会议时,他未在场,致使该董事会议不足法定人数,因而董事会关于召开股东临时会议之决议违法;(2)2006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会议,其决议处分财产偿还债务与议程不符;(3)临时股东会上的提请承认事项事先未经董事会决议通过。问题:根据以上情况,分析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简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某日,公司董事长张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共6名董事,董事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增选职工代表李某为监事;
(2)为拓展市场,成立乙分公司;
(3)决定为其子公司丙与A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保证的数额超过了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在讨论该保证事项时,只有董事赵某投了反对票,其意见已被记载于会议记录。其他董事均认为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对该保证事项投了赞成票。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均在会议记录上签了名。
乙分公司依法成立后,在履行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过程中与对方发生纠纷,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乙分公司赔付货款并承担诉讼费用。乙分公司无力清偿,丁公司转而请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丙公司在其与A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未履行债务,A企业要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遭受严重损失。
要求: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董事会会议决议增选职工代表李某为监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简答题]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于2007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为7名。该次会议的召开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为适应市场变化,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
(2)2006年甲公司发生重大亏损,董事A提议对此不予公告,董事会通过了该项决议。但在表决时,董事B明确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中。
(3)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解聘张某的公司总经理职务,由王某担任甲公司的总经理。董事C提议对公司经理的变动情况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公告,但遭到了甲公司董事长的拒绝。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决定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果甲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董事 B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董事长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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