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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4 07:55:49

[简答题]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了一个合伙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甲的疏忽,造成一批产品报废,使企业负债数万元。乙、丙、丁一致同意将甲除名,于是书面做出决议:除名甲,并且所欠债务由甲偿还。甲对被除名有异议,认为自己并非故意,并且所欠债务也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问题:
(1)甲对除名有异议,可由谁主张权利为什么
(2)债务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更多"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了一个合伙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甲的疏忽,造成一"的相关试题:

[判断题]甲公司是残疾人组织开办的企业,每天的利润达数万元,全部用于残疾人康复事业,因其能赢利,属于营利性法人。( )
[单项选择]甲、乙、丙合伙经营药材,经营过程中三人以普通合伙企业的名义向李某借款3万元。后丙与甲、乙发生矛盾退伙,甲、乙连本带利退给丙3万元并与其约定丙与企业的关系从此一笔勾销。后甲、乙又吸收了丁入伙。但由于市场变化,合伙企业经营状况逐渐恶化,至次年已亏损6万元,所剩资金已不足偿债,李某向甲、乙催还余款。请问,对此债务,应由谁承担( )
A. 由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B. 由甲、乙、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 由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 由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多项选择]甲船和乙船在港口相撞,造成数万元的损失,因而提起诉讼,()的法院有管辖权
A. 受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
B. 受害船舶被扣留地
C. 受害船舶船籍港所在地
D. 被告住所地
E. 碰撞发生地
[多项选择]杨某多次盗取某公司网络游戏充值账户内的虚拟货币,并用虚拟货币向他人的游戏账户内充值,获利数万元人民币。在法院合议庭讨论此案的过程中,法官甲认为,依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杨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法官乙认为,虚拟货币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物,因此杨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对此,下列观点中正确的有()。
A. 法官甲的推理属于实质推理
B. 法官乙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
C. 虚拟货币不应当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D. 法官审理本案时需要进行必要的法律论证
[多项选择]甲利用在乙公司工作之便,分数次共盗取公司财物数万元,后事情败露。乙公司领导念其劳苦功高,决定让其全额赔偿公司损失,并扣发全年奖金,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双方就此事达成书面协议。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 甲盗窃公司财物的行为会引起法律责任
B. 甲已全额赔偿公司损失,并被扣发全年奖金,故不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C. 法律责任由法定情形引起,不能够由甲及乙公司领导来认定法律责任的有无
D. 甲盗取公司财物的侵害行为,应由国家专门机关负责认定和追究,而不能通过双方协商免责
[多项选择]某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甲、乙、丙三村共同的水库严重污染、鱼类减少,损失数万元。三村联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索赔,法院调解后,造纸厂只同意索赔金额的2/3,甲、乙两村同意,并同造纸厂达成协议。调解书送达丙村时,丙村以自己不在场为由拒绝接受,坚持要求造纸厂按照诉讼请求进行赔偿。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本案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丙村在诉讼中是共同原告
B. 甲、乙两村同造纸厂达成的协议有效,但丙村可以拒绝接受,坚持自己的赔偿要求
C. 甲、乙两村同造纸厂达成的协议无效,因为丙村不在场,无法发表自己的意见
D. 法院应在甲、乙、丙三村共同参与的情况下进行调解
[不定项选择]甲市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污染了乙县A、B、C三个村共有的水质,受损达数万元。三村联合向法院起诉索赔。经法院调解,化工厂同意赔偿索赔金额的60%。A、B两村表示同意,遂与化工厂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送达C村时,C村拒收,并申明调解当天他们不在场,AB两村事先也未征询他们的意见,因此仍要求按照原数额请求赔偿。关于调解书,正确的是( )。
A. 法院应裁定C村拒收调解书的理由不成立
B. 法院应重新进行调解
C. AB两村与化工厂达成的调解协议无效
D. AB两村与化工厂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单项选择]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高级笔记本电脑三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笔记本电脑以市价出售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 丁将取得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B. 由于该笔记本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
C. 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D. 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笔记本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单项选择]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高级笔记本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笔记本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A. 丁将取得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B. 由于该笔记本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
C. 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D. 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笔记本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单项选择]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笔记本电脑1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笔记本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 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笔记本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B. 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C. 丁将取得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D. 由于该笔记本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
[单项选择]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一定期间通知其他合伙人。该期间指的是()。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60日
[判断题]存货是指企业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资、受托加工物资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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