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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1 21:03:12

[多项选择]李一与张二有一子李三,李三娶妻王五,生一子李六,王五父母双亡,仅有一胞兄王七,李一、张二、李三、王五、李六祖孙五人在外出旅游期间,遇车祸死亡,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顺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李一、张二最先死亡
B. 李六最先死亡
C. 李三、王五最后死亡
D. 李一、张二同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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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李先生丧偶,且父母早亡。李先生有三个儿子李一、李二、李三。李先生立下了遗嘱:把自己价值180万元的财产平分给三个儿子。李一有一个儿子(即李先生的孙子),李一的太太(李先生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如果李一先于李先生去世,李先生的遗嘱没有修改,李先生去世后,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李先生的遗产分配的结果是______。
A. 李先生的儿媳、李先生的孙子、李二、李三各得到45万元财产
B. 李先生的儿媳、李先生的孙子各得到15万元财产,李二、李三各得到75万元财产
C. 李先生的儿媳、李先生的孙子各得到30万元财产,李二、李三各得到60万元财产
D. 李先生的儿媳、李二、李三各得到60万元财产
[简答题]如何满足李一的债权请求
[不定项选择]张小兰一家原来租住在李一伦所有的一套房屋内,租赁合同由丈夫王某与李一伦签订,后来王某不幸死亡。张小兰经同事介绍,与陈某再婚,并随夫搬至陈某处居住。为此,原告李一伦起诉要求被告张小兰及其女儿张亦兰二人腾退承租的住房两间。但被告二人辩称:被告张小兰虽然再婚随夫居住,因其女被告张亦兰一人仍住在承租原告的两间住房里,每星期回来两次与女儿同住。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据此,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希望原、被告之间平息纠纷,和睦相处,但未能成功。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时,被告张小兰、张亦兰向人民法院申请通知出庭作证的证人孙某没有到庭,经电话联系,孙某表示不想得罪人,不愿意出庭作证了。则产生以下何种法律后果:
A. 追究孙某的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责任
B. 再次通知孙某,如果孙某再不到庭,则可以拘传
C. 孙某的证言将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D. 如果孙某不能出庭是因病住院,那么可以采取其他方式作证,不影响证言的效力
[简答题]李一、李二、李三三兄弟为继承父亲李大所遗留下的一栋房屋和家具发生纠纷。由于李一占据该房屋及家具不愿搬出或分割,李二与李三于是起诉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李一继承房屋的1/2,李二与李三各继承房屋的1/4,家具由三个人平分。李二和李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维持了原审法院关于家具分割的判决,而将房屋部分改判为:李一、李二和李三各继承房屋的1/3。一个月后,死者李大的侄儿李六从东北出差回来,听说此事后,便向县人民法院出示了李大的书面遗嘱:"因侄儿李六对我尽了赡养义务,我死后他应与我的三个儿子李一、李二、李三同样分得一份遗产。"经查实,李大的遗嘱属实。县法院院长根据李六的请求,向本院审判委员会提出再审建议,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此案重新进行了审理。县法院院长的行为是否合法
[简答题]原告李四、李三夫妇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为什么
[单项选择]寓言故事《西邻教子》中写道:西邻有五子,一子朴、一子敏、一子盲、一子偻,一子跛。乃使朴者农,敏者贾,盲者卜,偻者绩,跛者纺。故五子皆不患衣食焉。这个故事给我们的哲学启示是______。
①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②认识是实践发展的动力
③要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④要坚持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A. ①②
B. ①③
C. ①④
D. 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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