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2012年5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为6.8万元;
(2)购进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万元,增值税8500元,款项已经支付,低值易耗品尚未验收人库;
(3)销售产品一批,开出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0万元,税款15.3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开出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5.74万元;
(5)该企业附设一独立核算的招待所,取得客户住宿费收入10万元,取得代为旅客购飞机票手续费收入2000元:
(6)招待所设有餐厅、歌舞厅,餐厅取得餐饮收人12万元;歌舞厅取得门票收人3万元,歌舞厅销售酒水收人5万元(歌舞厅营业税税率为20%)。
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2012年5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为6.8万元;
(2)购进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万元,增值税8500元,款项已经支付,低值易耗品尚未验收人库;
(3)销售产品一批,开出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0万元,税款15.3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开出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5.74万元;
(5)该企业附设一独立核算的招待所,取得客户住宿费收入10万元,取得代为旅客购飞机票手续费收入2000元:
(6)招待所设有餐厅、歌舞厅,餐厅取得餐饮收人12万元;歌舞厅取得门票收人3万元,歌舞厅销售酒水收人5万元(歌舞厅营业税税率为20%)。
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计算: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9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85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2)由于企业仓库管理不善,上月购进的一批原材料被盗,价款30000元,原材料增值税税率为17%。
(3)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已收。
(4)将自产产品(非应税消费品)一批用于本企业厂房建设,该批产品无同类产品售价,已知产品总成本为2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
计算本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分步列出计算过程)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2012年5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为6.8万元;
(2)购进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万元,增值税8500元,款项已经支付,低值易耗品尚未验收人库;
(3)销售产品一批,开出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0万元,税款15.3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开出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5.74万元;
(5)该企业附设一独立核算的招待所,取得客户住宿费收入10万元,取得代为旅客购飞机票手续费收入2000元:
(6)招待所设有餐厅、歌舞厅,餐厅取得餐饮收人12万元;歌舞厅取得门票收人3万元,歌舞厅销售酒水收人5万元(歌舞厅营业税税率为20%)。
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2008年5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为6.8万元;
(2)购进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万元,增值税8500元,款项已经支付,低值易耗品尚未验收入库;
(3)销售产品一批,开出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0万元,税款15.3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开出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5.74万元;
(5)该企业附设一独立核算的招待所,取得客户住宿费收入10万元,取得代为旅客购飞机票手续费收入2000元:
(6)招待所设有餐厅、歌舞厅,餐厅取得餐饮收入12万元;歌舞厅取得门票收入3万元,歌舞厅销售酒水收入5万元(歌舞厅营业税税率为20%)。
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