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车均于2013年8月8日分别向X、Y两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甲车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前者保险金额为20万元,后者责任限额为40万元:乙车向Y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前者保险金额为30万元,后者责任限额为20万元,保险期间均为1年。在保险期间,甲车在一次行驶中与乙车意外相撞,甲车损失金额为5万元,无残值。事故发生时甲车新车购置价为20万元,车上司机受伤支付医疗费用12000元;乙车车损5万元,车上财产损失1万元,无残值,事故发生时乙车新车购置价为30万元,车上的人员医疗费用8000元。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甲车应负80%的责任,乙车应负20%的责任。
X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应该赔偿乙车()(三)甲、乙两车均于2013年8月8日分别向X、Y两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甲车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前者保险金额为20万元,后者责任限额为40万元:乙车向Y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前者保险 金额为30万元,后者责任限额为20万元,保险期间均为1年。在保险期间,甲车在一 次行驶中与乙车意外相撞,甲车损失金额为5万元,无残值。事故发生时甲车新车购置价为20万元,车上司机受伤支付医疗费用12000元;乙车车损5万元,车上财产损失 1万元,无残值,事故发生时乙车新车购置价为30万元,车上的人员医疗费用8000元。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甲车应负80%的责任,乙车应负20%的责任。
X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应该赔偿乙车()。甲、乙两车均于2012年8月18日分别向X、Y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甲车同时还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投保,保险金额为3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25万元。在保险期间内,甲车在行驶中与乙车相撞,并引起火灾,甲车与乙车都被烧毁。甲车损失12万元,残值5000元,甲车司机受伤,产生医疗费用9000元;乙车损失8万元,残值3000元,车上财产损失2万元,乙车上的人员医疗费用6000元。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甲车负全部责任,乙车无责。
X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应该赔偿乙车( )。甲、乙两车均在2012年8月18日分别向X、Y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甲车同时还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投保,保险金额为3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25万元。在保险期间内,甲车在行驶中与乙车相撞,并引起火灾,甲车和乙车都被烧毁。甲车损失12万元,残值5000元,甲车司机受伤,产生医疗费用9000元;乙车损失8万元,残值3000元,车上财产损失2万元,乙车上的人员医疗费用6000元。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甲车负全部责任,乙车无责。
X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应该赔偿乙车()甲于2013年1月为自己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30万 元,保险期限为一年。2013年3月,甲在工作中遭遇一次意外事故导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给付比例为30%)并一手拇指缺失(给付比例为10%)。同年6月,甲再次 遭遇车祸导致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给付比例为50%)。两次事故后,甲整日 以泪洗面,于2013年年底郁郁而终。
对于甲的身故,X保险公司应()。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