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某高速公路施工标段地处山区,路基土方开挖量大,招投标及设计文件表明均为土方开挖施工,该标段其中有开挖深度为3~12m、长度约300m的路堑地段三处,三处开挖工程量共约150000m,设计文件和地质资料为粘土与软岩,工程量清单按土方开挖计价,承包人开挖约3m深后,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文件和地质资料差别很大,根据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安排了地质钻孔及勘探工作,发现3m以下部分均为次坚石和坚石,施工成本远远超过承包人期望值。基于以上原因,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索赔。业主为了照顾当地农民,在其推荐下,项目部与当地有资质的一家公司签订某专业工程所需要相关民工的聘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使用人员的报酬以及支付方式等。
(1)根据背景材料所述情况,承包人可以向业主提出哪些方面的索赔?
(2)项目部与当地有资质的一家公司签订的是何种类型的合同?人员报酬应如何支付?所签的合同是否妥当,为什么?
施工企业A公司承包某铁路建设工程路基、桥涵施工任务。在某段路基有软土地基需要处理,工程开工后,该施工企业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直接将塑料排水板和粉体喷射搅拌桩处理软基的施工任务分包给一具备资格的专业承包单位B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专业承包商没有等到正式下达施工图纸,只是通过到设计单位了解设计意图和大致工程内容便开始施工。等到施工图出来后发现施工与设计不符,出现施工质量问题,需要返工,影响了工期。
问题:
1.该工程中软基分包是否正确?为什么?
2.在本工程中返工的损失责任如何确定?会出现哪些主体间的索赔关系?
3.保证软基处理工程工期的施工措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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