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012年12月初,A材料账面余额90000元,该企业12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5月,购入A材料1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00000元,增值税税额51000元,购入该种材料发生保险费1000元,发生运输费4000元(已取得运输发票),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10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均已通过银行付清,运输费用的增值税扣除率7%。
(2)15日,委托外单位加工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B材料成本70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0元,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款项均已支付,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3)20日,领用A材料60000元,用于企业专设销售机构办公楼的日常维修,购入A材料的支付的相关增值税税额为10200元。
(4)31日,生产领用A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成本15000元。
Q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日该企业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原材料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发票等结算凭证已经收到,货款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则该批材料的入账价值为23.4万元。( )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假定运费不考虑增值税。2013年12月1日有关账户的期初余额如下:
在途物资2000元
预付账款-D企业4000元
委托加工物资-B企业1000元
周转材料一包装物2500元
原材料400000元
(注:“原材料”账户期初余额中包括上月末材料已到但发票账单未到而暂估入账的3000元)
2013年12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日对上月末暂估人账的原材料进行会计处理。
(2)3日在途材料全部收到,验收入库。
(3)8日从A企业购人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25000元,增值税为4250元,另外A企业还代垫运费250元。全部货款已用转账支票付讫,材料验收入库。
(4)10日收到委托B企业加工的包装物,并验收入库,入库成本为1000元。
(5)13日持银行汇票100000元从C企业购人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75000元,增值税为12750元,另支付运费25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甲企业收回剩余票款并存人银行。
(6)18日收到上月末估价入账的材料发票账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2500元,增值税为425元,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承付。
(7)22日收到D企业发运来的材料,并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4000元,增值税为680元,对方代垫运费320元。为购买该批材料上月曾预付货款4000元,收到材料后用银行存款补付余款。
(8)31日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12月份基本生产车间领用材料180000元,辅助生产车间领用材料100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材料150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领用材料5000元。
(9)31日结
A. 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是20000元
B. 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发生额是180000元
C. 辅助生产成本科目的发生额是100000元
D. 制造费用科目的发生额是115000元
计算分析题:
甲企业、乙企业和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有关甲企业应收账款业务的资料如下:(假定以下销售商品均无销售退回条件)
(1)2012年6月,甲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4万元,商品的成本为180万元。商品已发出,货款尚未收到。假定销售商品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该商品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2年11月,甲企业将应收乙企业的债权与丙企业的库存商品进行资产交换,换入丙企业的商品作为原材料,该批原材料的市价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5.5万元,另收到丙企业支付的补价58.5万元。(甲公司该笔应收账款未计提过坏账准备)
(2)2012年12月,甲企业急需流动资金周转遂决定将另一笔应收账款出售给A公司,双方协商该笔应收账款的成交价为110万元,并约定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收回时A公司不能向甲企业进行追偿。该笔应收账款系甲企业于2011年2月销售的一批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的库存商品产生,该笔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5万元。(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要求:编制甲企业与上述经济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企业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有关该业务的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392000元;
(2)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580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10000元;
(4)材料加工完成,甲企业收回该委托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
<1>、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计算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3>、编制甲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的A材料,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企业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收回加工后的A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B产品。有关资料如下:
2×10年11月2日,甲企业发出加工材料A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620000元。
2×10年12月20日,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1000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12月25日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20000元(假设不考虑其中的运费进项税额等因素);12月31日,A材料加工完成,已收回并验收入库,甲企业收回的A材料用于生产合同所需的B产品1000件,B产品合同价格1200元/件。
2×10年12月31日,库存的A材料预计市场销售价格为700000元,加工成B产品估计至完工尚需发生加工成本500000元,预计销售B产品所需的税金及费用为50000元,预计销售库存A材料所需的销售税金及费用为20000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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