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公司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8月25日向一般纳税人购入生产用的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下列支出:不包含增值税的买价200000元,增值税税额34000元;
向运输单位支付运输费8000元,并取得运输发票,装卸费4000元;采购员差旅费1600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外购运费增值税抵扣率为7%。
存货采用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假定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0,材料购入后尚未使用。8月31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200000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是由自然人乙和自然人丙于2002年8月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4月,甲公司经过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决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有关文件,报送文件中涉及有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方案要点如下:
(1)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甲公司经过审计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资产总额为26000万元,负债总额为8000万元;在负债总额中,没有既往发行债券的记录;2003年度至2005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200万元、1600万元和2000万元。
(2)甲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8000万元,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用于修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其余部分用于生产经营;公司债券年利率为4%,期限为3年。
(3)公司债券拟由丁承销商包销。根据甲公司与丁承销商签订的公司债券包销意向书,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为120天,丁承销商在所包销的公司债券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公司债券2000万元,其余部分向公众发行。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2)甲公司的净资产和可分配利润是否符合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并分别说明理由。
(3)甲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数额和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如果公司债券发行后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丁承销商包销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和包销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
公司股东会于2008年2月就2007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68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4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在没有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施分红决议。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未作答复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并说明理由。
(2)乙、丙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应当如何处理?
(3)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并说明理由。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