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3年至2015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2013年8月30日,甲公司公告购买丁公司持有的乙公司70%股权,购买合同约定,以2013年7月31日经评估确定的乙公司净资产价值62000万元为基础,甲公司以每股6元的价格定向发行7500万股本公司股票作为对价,收购乙公司70%股权。2013年12月26日,该交易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2013年12月30日,双方完成资产交接手续;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7名成员,能够有权利主导乙公司的相关活动并获得可变回报;该项交易后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2013年12月3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以2013年7月31日评估值为基础进行调整后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4000万元(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当日,乙公司股本为1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15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为5000万元,盈余公积为144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9600万元,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7万元。2014年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75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4000万元;1月7日,完成该交易相关验资程序,当日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8元,期间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化。该项交易中,甲公司为取得有关股权以银行存款支付评估费100万元、法律服务费300万元,为发行股票支付券商佣金2000万元。甲、乙公司在该项交易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2014年4月1日,甲公司支付2600万元取得丙公司30%股权并能对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当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16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其中,有一项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为840万元,账面价值为480万元,该无形资产预计尚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一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账面价值为72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6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假定上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额和摊销额直接影响损益。丙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24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减少120万元,假定有关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在年度中均匀实现,除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外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甲公司2012年~2013年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资料如下。(1)2012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5年期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每张面值为100元,当年利息于次年1月5日支付。每张债券的认购人获得公司派发的100份认股权证,该认股权证行权比例为1:1(即1份认股权证可认购1股甲公司股票),行权价格为每份12元。认股权证存续期为24个月(即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行权期为认股权证存续期最后五个交易日(行权期间认股权证停止交易)。甲公司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9%。相关的会计处理为:①确认应付债券4416.41万元;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583.59万元。
(2)甲公司该项债券所筹措的资金拟用于某建筑工程项目,该建筑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建造,于2012年2月1日开工。2012年3月1日,甲公司向工程承包商支付第1笔款项2000万元。此前的工程支出均由工程承包商垫付。2012年11月1日,甲公司支付工程款2000万元。相关的会计处理为:①2012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250万元;②2012年借款费用费用化金额为50万元。
(3)2013年6月30日,工程完工,甲公司支付工程尾款500万元。相关的会计处理为:①2013年资本化金额为150万元;②2013年费用化金额为150万元。
(4)2013年12月31日前共有70%的认股权证行权,剩余部分未行权。相关的会计处理为:①股本增加3500万元;②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38500万元。已知:(P/F,9%,5)=0.6499;(P/F,6%,5)=0.7473;(P/A,9%,5)=3.8897;(P/A,6%,5)=4.2124。不考虑闲置资金产生的投资收益。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逐笔分析、判断(1)至(4)笔经济业务中各项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分别注明该笔经济业务及各项会计处理序号);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3月受理了甲上市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申请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材料,该申报材料披露了以下相关信息:
(1)甲公司2012年、2013年和2014年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5%和7%;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6%、4%和6%。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00万元、3000万元和40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经过审计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资产总额为260000万元,负债总额为80000万元;在负债总额中,没有既往发行债券的记录。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2000万元、16000万元和20000万元。甲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80000万元,年利率为4%,期限为3年。
(2)本次发行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拟订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甲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自发行结束3个月后方可行权。
(3)甲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5%。
(4)2014年6月,甲公司现任董事陈某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2013年9月,甲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张某因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5)甲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的净资产额、可分配利润、现金流量净额、公司债券发行额和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并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本次发行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期间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最近3年的利润分配情况是否对本次发行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董事陈某、董事会秘书张某的行为是否对本次发行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
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8月受理了甲上市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分离交易)的申报材料,该申报材料披露了以下相关信息:
(1)甲公司2012年、2013年和2014年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5%和9%,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6%、6%和8%。
(2)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甲公司经过审计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资产总额为260000万元,负债总额为120000万元;在负债总额中,没有既往发行债券的记录。甲公司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800万元、2000万元和2500万元。甲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万元,年利率为4%,期限为5年。(3)可转换公司债券拟订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后可转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拟订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甲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该转股价格确定之后,在转股期内,无论公司股份是否发生变动,都不再作任何调整。
(4)乙公司为甲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担保,乙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3亿元。乙公司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5)2014年12月,甲公司现任董事陈某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2013年9月,甲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张某因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6)甲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期限和可分配利润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拟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限、转股价格和对转股价格不作任何调整的计划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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