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1年度至2013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B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相关事项如下:(1)A注册会计师向审计项组成员重申了会计师事务所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强调了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由于B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此大家都要及时与B注册会计师沟通,协助B注册会计师,因为B注册会计师对该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2)A注册会计师拟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信息技术专家C,对甲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进行测试。专家C曾经亲自参与该财务信息系统的设计。
(3)B注册会计师由于事务繁忙,已经向A注册会计师提出要求,在审计报吿日后对甲公司2011年和2012年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复核,在审计报吿日前能够保证对2013年财务报表形成的重大判断和重要结论进行复核。(4)B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就其执行的项目质暈控制复核作出以下记录:①有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政策所要求的程序已得到执行;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出具报告前已完成;③没有发现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使其认为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及形成的结论不适当。
(5)会计师事务所鼓励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咨询,并完整记录咨询情况,包括记录寻求咨询的事项,以及咨询做出的决策、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的执行情况。审计项目组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向其他专业人士咨询所形成的记录,应当经B注册会计师认可,至少经A注册会计师认可。
(6)会计师事务所将原纸质记录经电子扫描后存入业务档案,生成与原纸质记录的形式和内容完全相同的扫描复制件,包括人工签名、交叉索引和有关注释,扫描后的复制件能够检索和打印,会计师事务所无需保存原纸质记录的审计工作底稿。以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审计工作底稿,则无需转换成纸质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或其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1年度至2013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是该审计项目合伙人。相关事项如下:(1)ABC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询问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和甲公司所在行业的同行等第三方,对甲公司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及治理层的身份和商业信誉诚信进行了了解,从相关数据库中搜索了甲公司的背景信息(甲公司的年报、中期财务报表、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报告等),询问了管理层对于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态度,没有发现甲公司管理层不诚信的情况,A注册会计师认为承接甲公司2011年至2013年比较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条件完全满足。
(2)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A注册会计师向甲公司前任注册会计师询问甲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得知甲公司在某一重大会计估计事项问题上与前任注册会计师存在严重分歧。
(3)A注册会计师拟在审计完成阶段实施针对包括会计估计、关联方、持续经营、法律法规、期初余额等特定项目的必要审计程序。
(4)在正式签署审计报告前,A注册会计师提请ABC会计师事务所指派合伙人C注册会计师复核了甲公司2011年至2013年比较财务报表的每一张审计工作底稿。
(5)由于甲公司2011年至2013年比较财务报表的审计业务具有一定的审计风险,A注册会计师确定了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人员的原则,即由审计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执行的工作。在复核项目组成员已执行的工作时,复核人员主要考虑的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能否支持审计结论。
(6)会计师事务所仅通过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招聘有经验的审计人员来提高本所人员素质和胜任能力。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或其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是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家电类行业上市公司。ABC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1日首次承接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A注册会计师为被选派的审计项目合伙人。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1)B注册会计师与A注册会计师是同处一个业务部门的合伙人。由于B注册会计师的父亲拥有甲公司1000股股票,因此ABC会计师事务所未委派B注册会计师参与甲公司审计业务。
(2)F公司是甲公司的联营企业,2013年2月1日,ABC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C注册会计师的儿子购买了F公司51%的股权,ABC会计师事务所得知该事项后将合伙人C注册会计师调离了审计项目组。
(3)甲公司2013年1月1日为审计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的母亲开设的宠物店提供贷款,贷款额度为500万元,期限一年。
(4)审计项目组成员D注册会计师的父亲自2011年5月以来一直担任甲公司某分公司财务总监。
(5)ABC会计师事务所前合伙人E于2009年3月20日离开ABC会计师事务所加入甲公司担任上市前分管财务的副总裁,E在担任副总裁期间,经常向ABC会计师事务所咨询上市的有关事项,甲公司上市后前合伙人E一直与ABC事务所保持重要交往。
(6)ABC会计师事务所前合伙人H于2013年1月1日加入甲公司担任审计部经理,前合伙人H在2006年至2010年一直担任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关键审计合伙人,但未参与甲公司2011年、2012年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会对ABC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甲房地产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会计师事务所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ABC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1月15日承接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假定存在以下情形:(1)甲公司与ABC会计师事务所达成合作协议,如果ABC事务所能够降低10%的审计收费,甲公司给该事务所员工的房贷垫付首付的20%。
(2)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甲公司股票100股。
(3)ABC会计师事务所B注册会计师(非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儿子是甲公司财务总部的成本会计专员。
(4)目前审计项目组成员张先生2014年5月1日前曾经在甲公司信息部工作,且参与了其计算机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
(5)ABC会计师事务所行政部与甲公司销售部合作,向其重要客户推销甲公司新楼盘,按照最后成交金额的1%收取手续费。
(6)XYZ会计师事务所的Y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以来一直为甲公司进行战略规划的制定和调整工作。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3年11月,ABC会计师事务所与甲公司续签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假定存在以下情形:(1)甲公司由于财务困难,应付ABC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一直没有支付。经双方协商,ABC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甲公司延期至2015年底支付。在此期间,甲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2)甲公司由于财务人员短缺,2014年向ABC会计师事务所借用一名注册会计师,由该注册会计师将经会计主管审核的记账凭证录入计算机信息系统。ABC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该注册会计师包括在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
(3)A注册会计师已连续5年担任甲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根据有关规定,在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ABC会计师事务所决定不再由A注册会计师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但在成立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时,ABC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其继续担任外勤审计负责人。
(4)由于甲公司降低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近1/3,导致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入不能弥补审计成本,ABC会计师事务所决定不再对甲公司下属的2个重要的销售分公司进行审计,并以审计范围受限为由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甲公司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同时,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此,双方另行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6)ABC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甲公司提出了会计政策选用和会计处理调整的建议,并协助其解决相关账户调整问题。
要求:请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规定,分别判断上述六种情形是否违反独立性,并简要说明理由。
上市公司甲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5年3月12日,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甲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XYZ会计师事务所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相关的事项:(1)乙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从事软件开发业务。XY7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10月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协助乙公司开发一种管理软件,并将该软件与XYZ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结合在一起向客户销售,即如果客户购买该软件,XYZ会计师事务所将提供后续培训及咨询服务。
(2)由于订单减少,甲公司大部分生产设备处于闲置状态,存在重大减值迹象。2014年12月1日,XYZ会计师事务所接受甲公司委托,对甲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作为甲公司管理层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3)A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但未参与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A注册会计师于2014年12月31日离职,并于2015年1月1日加入甲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4)B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在得知甲公司拟收购丙公司的计划后,成功推荐ABC会计师事务所为该收购项目提供尽职调查服务。B注册会计师因此在年度业绩考核中获得了加分和奖金。
(5)在一次聚会上,B注册会计师与其好友讨论了甲公司收购丙公司计划的可行性。1个月后,甲公司公告了该收购计划。
(6)审计项目组成员C的父亲购买了2000元的开放式基金。该基金发行方不是ABC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客户。根据该基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公告,甲公司是该基金投资的十大上市公司之一。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甲银行是A股上市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咨询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在对甲银行2013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存在下列事项:(1)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银行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的父亲于2013年1月按正常的程序从甲银行取得200万元房贷,贷款利率比一般贷款人低0.8%。
(2)B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银行2009年至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2012年3月5日签署了2011年度的审计报告。B注册会计师未参与甲银行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甲银行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由K注册会计师负责,K注册会计师于2013年4月2日签署了2012年度审计报告,甲银行亦于2013年4月2日对外公布了该年度已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B注册会计师于2013年4月2日提出辞职请求,2013年4月3日离开了ABC会计师事务所加入了甲银行担任甲银行内部控制部部长。ABC会计师事务所对B注册会计师2013年4月3日离开事务所加入审计客户甲银行担任甲银行内部控制部部长的事项进行评价后认为,B注册会计师2013年的离职符合本所对"关键审计合伙人"冷却期的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能够继续承接甲银行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业务委托。
(3)乙银行和甲银行均属于丙集团的重要子公司。丙集团于2013年2月聘请XYZ咨询公司为乙银行和甲银行提供与财务会计系统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服务。
(4)XYZ咨询公司的合伙人C的儿子持有甲银行少量的债券,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这些债券市值为10000元。合伙人C自2012年起为甲银行的全资下属某分行提供企业所得税申报服务,且在服务过程中不承担管理层职责。
(5)丁公司是中国境内主板上市公司,丁公司持有甲银行51%的股权,且对丁公司重要。甲银行审计项目经理D注册会计师的父亲于2013年10月购买1000股丁公司股票,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这些股票市值近3000元。
(6)甲银行于2013年初兼并了戊担保公司,戊公司占有兼并后的甲银行总资产的25%,为了使戊公司形成与甲银行统一的财务信息系统,甲银行聘请XYZ咨询公司重新设计戊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
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承接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A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了解到甲公司在2012年及以前年度是XYZ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XYZ会计师事务所对甲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事项涉及甲公司收入确认可能存在虚假信息。A注册会计师同时了解到,中国证券监管部门正在对甲公司连续几年财务报表收入增长、股价增长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但一直未公布最终检查结果。A注册会计师根据其了解的情况制定了以下具体审计计划:(1)A注册会计师直接将甲公司的营业收入的发生认定和应收账款的存在认定作为重点审计领域;
(2)A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存货监盘前,与甲公司管理层讨论甲公司的存货盘点计划和审计项目组的存货监盘计划;
(3)A注册会计师在对应收账款函证前,向甲公司索取债务人联系方式,以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尽早实施函证;
(4)A注册会计师在进驻甲公司时,提请甲公司允许审计项目组接触与编制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以及允许审计项目组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5)A注册会计师在提请甲公司就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舞弊提供书面声明时,如果书面声明中回答甲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舞弊,则减少对甲公司各业务流程了解的范围,主要依赖控制测试,减少实质性程序,以便提高审计质量的同时降低审计成本。
要求:请根据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了解到的甲公司具体情况,对A注册会计师的以上(1)至(5)的具体审计计划进行分析,判断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
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负责审计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甲公司2012年以及之前多年财务报表是W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于2013年12月18日进驻甲公司,2014年4月8日完成计划的审计取证工作,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应于2014年4月25日提交审计报告甲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48000万元,该年度的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A注册会计师以资产总额的0.5%设定的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240万元。A注册会计师了解到以下几种情况:(1)甲公司2012年度的一批价值320万元的存货发生毁损,甲公司2012年和2013年未做任何处理。W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因此在2012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一
(2)对应收账款项目进行函证时,其中对余额为360万元的客户H公司的函证未收到回函,但已设计和实施其他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予以验证。
(3)2014年2月甲公司将并购乙公司,使甲公司的资产总额及净利润均有大幅度增长。
(4)甲公司2013年6月发生一项赔偿诉讼案,索赔总额600万元,预计该事项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为80%,甲公司在2013年度未计提预计负债,但已在2013年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2014年2月23日法院判决结果显示甲公司应该赔偿800万元。
(5)甲公司2013年9月发生产品商标权的侵权诉讼,2013年10月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预计诉讼费2万元已全部计入2013年度的"管理费用"。
(6)A注册会计师未对账面价值480万元的存货进行监盘,甲公司以本单位年终已进行盘点为由,拒绝A注册会计师提出的需要重新盘点存货的要求。
要求:(1)若不考虑再要性水平,请分别针对上述情况,指出A注册会计师应提出何种处理意见?若需提出调整建议,请列示审计调整分录(假定不考虑调整分录对税费、期末结转损益及利润分配的影响,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2)若考虑重要性水平,假定甲公司拒绝接受A注册会计师分别针对上述情况提出的处理建议,A注册会计师分别针对上述情况应当出具何种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3)若甲公司只存在上述第(1)、(5)两种情况,而且拒绝接受A注册
ABC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制订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集体研究,确立了下列重大质量控制制度:(1)合伙人的晋升与考核以业务量为主要考核指标,同时考虑遵循质量控制制度和相关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情况。
(2)对员工介绍的客户,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根据收费的高低自行决定是否承接。
(3)所有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在业务完成后90日内整理归档。
(4)由于尚未取得上市公司审计资格,不予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
(5)无论审计项目组内部的分歧是否得到解决,审计项目组必须保证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6)以每3年为一个周期,选取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检查对象为当年考核等级位列后3名的项目合伙人。
要求:针对上述(1)至(6)项,分别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可能违反质量控制准则的情形,并简要说明理由。
ABC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1月5日首次承接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A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了解到甲公司2012年以及以前年度是XYZ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XYZ会计师事务所对甲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事项涉及甲公司收入确认可能存在虚假信息。A注册会计师同时了解到,中国证券监管部门正在对甲公司连续几年财务报表收入增长、股价增长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但一直未公布最终检查结果。A注册会计师根据其了解的情况制定了以下具体审计计划:(1)A注册会计师直接将甲公司的营业收入的发生认定和应收账款的存在认定作为重点审计领域;
(2)A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存货监盘前,与甲公司管理层讨论甲公司的存货盘点计划和审计项目组存货监盘计划;
(3)A注册会计师在对应收账款函证前,向甲公司索取债务人联系方式,并验证该联系方式,以便尽早实施函证;
(4)A注册会计师与甲公司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时,提请甲公司允许审计项目组接触与编制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以及允许审计项目组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5)A注册会计师要求甲公司就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舞弊提供书面声明,如果书面声明中回答甲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舞弊,则减少对甲公司各业务流程了解的范围,主要依赖控制测试,减少实质性程序,以便提高审计质量的同时降低审计成本。
要求:请根据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了解到的甲公司具体情况,对A注册会计师的以上(1)至(5)的具体审计计划进行分析,判断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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