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招标投标条件和程序【案例答案分析】
1.背景
某承包商在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分析,发现业主在招标文件提出的工期24个月要求过于苛刻,且设备由承包商采购,并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l天工期罚合同价的0.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因此,该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在业主要求工期的基础上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
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时间前l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价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际上“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
开标会由市招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荜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2.问题
(1)该承包商运用了哪几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请逐一加以说明。
(2)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哪些内容?
(3)从所介绍的背景来看,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请分别作简单说明。
(4)承包商在技术标中重点应编制哪些内容?
对某项工程的施工,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了承包商。签定合同时,业主为了约束承包商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承包商支付了20万元定金。业主与承包商双方施工合同中对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工程价款、工期和违约责任等都作了具体约定。
施工合同履行时,在基础工程施工中碰到地下有大量文物,使整个工程停工10天;主体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机械出现故障,使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的部分工作停工15天。两次停工承包商都及时提出了工期索赔申请,并提供了施工记录。
某承包商通过了某道路工程的资格预审,并从业主那里购买了招标文件,工程的计划工期为六个月。根据踏勘现场和业主答疑,开始编制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初步确定以下几项工作:施工方案的确定、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各种资源需要量及其供应。由于现场场地狭小,无法合理地安排临时设施,经调查周边只有很少可以租用的临时房屋,但在施工范围内有几间需要拆除的房屋,房屋位于施工现场的一端。
[问题](1)招标文件规定临时设施需要单独报价,单位为元,数量为1.根据现场情况,如何布置和安排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此部分费用?
(2)临时设施中哪些内容在报价时需要考虑?
某综合办公楼工程,建设单位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工程由乙承包商为中标单位,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由于乙承包商不具有勘察、设计能力,经甲建设单位同意,乙分别与丙建筑设计院和丁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丙对甲的办公楼及附属公共设施提供设计服务,并按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交付有关的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合同约定由丁根据丙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合同签订后,丙按时将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交付给丁,丁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原来丙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重大损失,并以与甲方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甲遂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本案例中,甲与乙、乙与丙、乙与丁分别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甲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妥当?为什么?
3.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应如何划分?
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某综合办公楼工程,建设单位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工程由乙承包商为中标单位,双方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由于乙承包商不具有勘察、设计能力,经甲建设单位同意,乙分别与丙建筑设计院和丁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丙对甲的办公楼及附属公共设施提供设计服务,并按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交付有关的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合同约定由丁根据丙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合同签订后,丙按时将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交付给丁,丁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原来丙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地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重大损失。并以与甲方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甲遂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本案例中,甲与乙、乙与丙、乙与丁分别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甲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妥当?为什么?
3.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应如何划分?
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浍分包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甲承包商拟投标一项土建工程。招标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计算的该土建工程中的基础土方工程的清单工程量为1250m3。甲承包商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资源市场价格计算得出如下数据:
(1)基础土方工程量为2265m3;
(2)基础土方工程共需使用人工1405工日,工日单价为65元;
(3)基础土方工程需使用机动翻斗车49个台班,台班单价为180元。企业管理费按工料机费用之和的16%计算,利润和风险费用按工料机费用和管理费之和的8%计算,规费费率定为5%,综合税率为3.14%。招标人公布的该土建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060万元,而甲承包商计算出的投标总价为10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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