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顾某,男,40岁,某私营企业经理。
被告:林某,男,30岁,某私营企业经理。
被告:卢某,男,28岁,无业人员。
被告人顾某,于1993年5月在广东省深圳市个人投资开办了私营企业全盛实业有限公司,自任总经理。1994年顾某得知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从中赚取大钱,遂开始筹划这一“发财之道”。自同年11月起,被告人顾某与其公司的另一经理林某开始以全盛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收取好处费。到1995年5月正,在短短的七个月内,被告人顾某、林某共先后为16家外贸进出口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28票份,价款3165万元,税款万元,卢某从中收取好处费2.7万元。案发后,追缴顾某赃款56.7万元,港币2500元和用赃款购买的皇冠轿车一辆等物。
【问题】对被告人顾某、林某、卢某应如何定罪量刑?
某私营公司经理于1990年3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保险公司经过核保,决定承保,承保责任即日起开始生效。该经理于91年3月因不明原因自杀死亡。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某是某私营工厂主(不具有法人资格)。1990年4月因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1995年11月12日假释。假释考验期至1999年2月6日。1998年5月,甲某工厂利用乙厂“跳槽”职工非法获取的乙厂专有的“神州”口杯生产技术资料,大量生产双层玻璃口杯。
为了便于销售,该厂将自己生产的口杯贴上“神州”口杯注册商标,用“神州”口杯外包装包装好以后,以每只170元的价格销售。为了扩大销量,甲某还大做广告,称自己的产品为“正宗名牌、质优价廉”。众商家纷纷与其签订合同购买,买后才发现上当受骗,甲某生产的口杯质量低劣,造成大量积压。同时,也给乙厂造成500余万元经济损失,信誉降低。
而甲某的销售金额达1800余万元。甲某的好友乙某见甲某在银行存有巨款,心生歹念。乘机复制了甲某的存单,伪造甲某存款银行的储蓄章和行政专用章,并在仿制了甲某的存单,套取密码之后,指使女友丙某使用假存单从银行冒领甲某存款。丙某虽然知道存单是假的,但认为这全是乙某搞得鬼,与己无关,所以就使用该假存单将甲某500万元存款冒领。
丙某将500万巨款冒领后,装在提包中拿到朋友丁某家中存放。丁某不知提包中为何物,某日打开一看发现全是现金,估计来路不正,产生据为己有的想法。丙某来取提包时,丁某谎称没有此事,拒不交出。乙、丙诈骗甲某存款案发后,公安机关按照丙某的供述,找到丁某,令其交出巨款。丁某仍然拒不承认替丙某保管过提包。
对甲某、乙某、丙某、丁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处罚?
H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有什么问题?
某私营企业H公司,主要业务是作某著名品牌的新产品在中国区的总经销。由于管理人才的缺乏,公司成立之初,市场业绩一直不理想。后经公司内部员工推荐,老板未经过人力资源部履行必要的人事手续,引进了一位高层管理人员作为主管销售和市场工作的副总裁。
副总裁来公司两周后,公司委派其带领公司一部门几名员工去参加外地一个展会。员工A和该副总裁分别向财务借了部分费用。在参展期间,员工A预支的费用不够支出买回程的车票,请求副总裁支援。但副总裁怀疑员工A与展会主办单位有黑幕交易,拒绝支援并于展会结束后自己直接乘飞机回总部,并说服老板不安排汇款。参展的另外几名员工滞留当地一日,自行凑钱买了火车票回公司。员工A由于尚未结清参展费用,又无钱购火车票,被滞留当地三日,才辗转回到总部。
此事情发生后,在一段时期内给公司造成了消极影响。老板征求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意见,希望能采取合适的措施消除该事件的消极影响。
【思考问题】
H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有什么问题?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应该如何处理这样的事件?
会计业务题:某企业2008年4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4月2日,出纳员开出现金支票3000元,补充库存现金。
(2)4月4日,财审部报销办公用品款,以现金支付160元。
(3)4月7日,李某出差预借差旅费1000元,以现金支付。
(4)4月9日,对现金进行清查,发现现金短款200元。期末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计入当期费用。
(5)4月17日,由当地银行汇往B市某银行临时采购货款40000元。
(6)4月18日,李某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850元。
(7)4月20日,在B市购买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额5100元,材料尚未运到。转回临时采购账户剩余存款。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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