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今年2 8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全球某知名公司职员。王某从小家庭条件优越,家人在生活方面对他精心照顾、呵护备至,同时对他的学习和行为方面也严格管教。王某学习、生活中均一直比较顺利,硕士毕业后,通过了多场应聘考试,幸运地进入全球知名公司广州分公司工作。近日,王某找到社会工作者寻求帮助,称自己被广州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中度抑郁症”,目前正在服用抗抑郁药物,自己最近胃口不好、全身疲乏、整天情绪低落,不愿与人交往,对任何事情都丧失兴趣,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在和别人讲话的时候,甚至时常出现思维和行动的迟缓。王某认为药物治疗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希望社会工作者能够帮助他缓解抑郁症状,找回自信和生活的动力。社会工作者接待了王某,并让他详细介绍了近况。王某讲到,刚进入公司的时候,领导非常器重他,表示对他非常有信心,并说如果表现得好,打算安排他两年后当部门经理。王某当时受到激励,踌躇满志。不料半年后,领导突然将他调至另一岗位并任项目经理。王某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首先是工作负担加重,经常要加班加点;其次是由于业务生疏、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工作进展缓慢、业绩平平。想想领导当初的期望,王某对自己丧失了信心,并出现了一些反常表现,觉得每一件事情处理起来都很困难,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认为自己能力不行,不如别人,自责给父母家人增添烦恼,很多原来喜欢参加的活动聚会也不愿意参加。这样的状况持续了两周以后,在父母的建议下,他去了广州市精神卫生中心,被医生诊断为中度抑郁症,单次发作,并开始服药。王某补充说自己身体状况一直比较健康,没有疾病,连感冒都很少,更没有抑郁症家族史,在没有患抑郁症之前,性格开朗,热情活泼,朋友很多。
【问题】
1.针对王某的情况,按照社会工作实务通过过程模式,社会工作者已经完成了哪些工作?
2.针对王某的情况,社会工作者将采用何种介入策略?
案情:黄某(女,25岁)是中外合资公司总经理秘书,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精通英语,业务能力强,而且相貌气质俱佳。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常与总经理一同出差,引起总经理妻子夏某的嫉恨。夏某多次在电话中辱骂黄某,甚至到公司对黄某进行谩骂。一日,夏某故意来到黄某回家必经之路超市的门口,待黄某外出返家时,夏某便上前当众大骂黄某。黄某开始一直沉默不言,后来夏某抓住黄某的衣服进行厮打,并将其衣服扯破,致黄某当众受到巨大羞辱。黄某实在不堪忍受,便猛地将夏某推倒在地,刚好夏某头部撞在了一块石头上。后经治疗,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黄某的精神也受到了刺激,卧床休息半个月后才逐渐恢复正常。夏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区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中心对夏某的伤情做出的结论为轻伤的法医鉴定书证明,决定开庭审判。经过两次合法传唤,自诉人夏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判决宣告终止审理。一周过后,夏某不愿再起诉,但夏某的父亲再次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再次决定开庭审判。审判过程中,被告人黄某以侮辱罪对自诉人夏某提出反诉,法院以刑事案件不得反诉为由拒绝受理。黄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经缺席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黄某管制6个月,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黄某得到消息,在法定期限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过程中,上诉人提起反诉,二审法院受理后,经书面审理后,依法做出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上诉人管制4个月,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被上诉人夏某犯侮辱罪,判处管制2个月。由人民法院执行。
问题: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黄某(女,25岁)是中外合资公司总经理秘书,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精通英语,业务能力强,而且相貌气质俱佳。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常与总经理一同出差,引起总经理妻子夏某的嫉恨。夏某多次在电话中辱骂黄某,甚至到公司对黄某进行谩骂。一日,夏某故意来到黄某回家必经之路超市的门口,待黄某外出返家时,夏某便上前当众大骂黄某。黄某开始一直沉默不言,后来夏某抓住黄某的衣服进行厮打,并将其衣服扯破,致黄某当众受到巨大屈辱。黄某实在不堪忍受,便猛地将夏某推倒在地,刚好夏某头部撞在了一块石头上。后经治疗,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黄某的精神也受到了刺激,卧床休息半个月后才逐渐恢复正常。夏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区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中心对夏某的伤情作出的结论为轻伤的法医鉴定书证明,决定开庭审判。经过两次合法传唤,自诉人夏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判决宣告终止审理。一周过后,夏某不愿再起诉,但夏某的父亲再次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再次决定开庭审判。审判过程中,被告人黄某以侮辱罪对自诉人夏某提出反诉,法院以刑事案件不得反诉为由拒绝受理。黄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经缺席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黄某管制6个月,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黄某得到消息,在法定期限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过程中,上诉人提起反诉,二审法院受理后,经书面审理后,依法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上诉人管制4个月,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被上诉人夏某犯侮辱罪,判处管制2个月。由人民法院执行。
问题:
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李先生,28岁,某大型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张女士,25岁,某国有企业的行政人员。李先生和张女士有个1岁的女儿晶晶。李先生和张女士积累了大约1 5万元的金融资产,由于二位对于证券不是很了解,因此资金基本都是以银行定期存款的形式存在。最近,身边的一些人都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证券投资获益不少。李先生和张女士觉得也应该调整自己的投资组合,但是二位很谨慎,对于资本市场的风险也听说了一二,因此,先向其朋友了解情况。有的朋友给他们推荐股票型基金,有的给他们推荐投资连接险,还有人给他们推荐股票。而对于不同的人给其推荐不同产品,到底哪些产品真正适合他们,李先生和张女士就此咨询了理财规划师。假如你是理财规划师,请从如下的几个方面来回答李先生和张女士:
1.对李先生和张女士的投资组合情况进行分析。
2.对股票型基金、投资连接险和股票进行比较,分析产品的定义、风险收益特点、投资门槛、税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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