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董玲(1985年9月出生)因被工作的公司开除,欲行报复。2006年12月13日凌晨约3点40分,董玲拿了一盒火柴,走到公司四楼仓库的货梯边,乘四周无人之际,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堆放在仓库西南角的一小堆晴纶纱,便转身离开了现场。结果酿成大火,烧毁了四楼仓库内所有的货物和仓库北部用木板违章隔成的女工宿舍,燃烧时放出了大量的毒气。致使61名公司员工被大火烧死、毒死和熏死,15名女工受伤,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主要收集到如下证据:
(1)公司职员张某与李某证实,董某曾经对她们讲过公司经理训斥及驱赶过董某;
(2)公司女工林某称,董某两次对她谈及要设法向公司报复;
(3)公司女工王某的证言表明,13日凌晨3点多,王某曾在公司四楼仓库外遇到董玲;
(4)消防部门的鉴定书确定,起火时间大约是13日凌晨4点,起火点在仓库的西南角,起火原因是明火,即排除电线起火、静电起火、烟头起火、自燃等原因;
(5)董玲在公安机关的多次犯罪供述基本一致。
请回答:
(1)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主要由哪几种证据种类组成?(请按照证据种类,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分类列举)
(2)其中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原始证据?
农民孙鹏与张海伦于1990年12月自由恋爱结婚。1992年6月,孙鹏应聘到村办企业当采购员,与单位的会计胡红勾搭成奸。同年7月,孙鹏在外省一家乡镇企业联系业务时,该乡镇企业表示愿以高薪聘请孙鹏担任采购员,孙鹏提出带家属一道工作,该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后来孙鹏便以家属的名义把胡红接来上班,双方以夫妻相待,共同生活。
孙妻张海伦见其夫多日不归,四处找寻,后来在别人的帮助下,找到了孙鹏。张海伦对孙鹏苦苦相劝,希望他与胡红断绝关系,回家与自己共同生活,但孙鹏始终不为所动,并表示决不回家与其共同生活。张海伦劝夫回家不成,便回乡和胡红的丈夫赵忠商议对策。赵忠说:“既然他们有心一起过,我们俩也一起过。”张海伦表示同意。一周以后,张海伦便搬至赵家,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一子。孙鹏、胡红曾几次一道回乡,对张海伦、赵忠共同生活未提出任何异议,四方相安无事。就这样两对夫妻互换成婚已成事实。周围群众无人不知此事,都未提出任何意见。
【问题】对孙鹏、胡红、张海伦、赵忠互换成婚的行为如何定性,并说明理由。
女,33岁,农民。于2005年12月10日就诊,发热、头痛、腰痛、腹泻6天,在当地卫生院注射柴胡,无好转,3天前突然昏倒于厕所,后经补液后恢复,近2天来24小时尿量150ml。体格检查:T37.2℃,P90次/分,BP100/70mmHg。急性重病容,神志清楚,结膜明显充血、水肿,胸部发现散在出血点,注射处大块瘀斑(如图),颈软,双肺(-),腹平软,轻压痛,无反跳痛。实验室检查:Hb120g/L,WBC12×109/L,N0.80,L0.20,PLT51×109/L;尿蛋白(+++)。
该病人可能性最大的诊断是什么?并说明诊断依据。
廖×,女,25岁,汉族,未婚,农民,江西信丰人。因腹泻、腹胀2天于2004年12月10日入院。
12月8日起腹泻每日7~10次不等,为黄水样或米汤样便,无脓血,腹部有胀感,入院体查:体温37℃,脉搏86次/分,呼吸20次/分,巩膜无黄染,淋巴结无肿大。无皮疹、咽充血,扁桃体不大,双肺呼吸音清,腹无压痛,肝肋下未及,脾肋下未及。血常规:白细胞11×109/L,中性粒细胞0.44,淋巴细胞0.56,血色素134g/L,血小板238×109/L。大便检查未见脓血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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