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1999一0201)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2005年3月1日,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8日。
甲方依据合同推荐某电梯安装单位(以厂简称“丙方”)作为本项目电梯安装施工单位,丙方与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实施施工监理。
乙方项目经理开工前对本项目今后的工作作了如下安排:
(1)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管理实施规划”;
(2)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由项目生产经理负责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3)由项目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有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交底;
(4)由项目商务经理负责与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的组织协调工作,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2005年5月15日,项目经理和项目商务经理一起向甲方催要4月份工程进度款。甲方说:“监理单位正在对四月份的工程量进行核对,工程进度款还要等一等”。项目经理立即停止施工,以催要工程进度款。
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因甲方采购的一部电梯导轨型号到货错误,需要退换。丙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申请,要求补偿因退换导轨造成的费用损失。监理说:“此事应先找乙方”。丙方找到乙方,乙方项目经理回答:“你们是甲方推荐的,费用直接找甲方要,此事与我们没有关系”。
2、问题
(1)逐项指出乙方项目经理开工前的工作安排是否妥当?对于不妥之项说明正确做法。
(2)指出乙方停止施工以催要4月份工程进度款的做法有何不妥之处。
(3)丙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费用损失补偿申请是否恰当,说明理由。
(4)乙方项目经理对于丙方提出索赔的回答是否恰当?说明理由。
某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为2005年3月1日,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8日。甲方依据合同推荐某电梯安装单位(以下简称“丙方”)作为本项目电梯安装施工单位,丙方与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实施施工监理。
乙方项目经理开工前对本项目今后的工作做了如下安排。
(1)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管理实施规划”。
(2)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由项目生产经理负责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3)由项目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有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交底。
(4)由项目商务经理负责与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的组织协调工作,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2005年5月15日,项目经理和项目商务经理一起向甲方催要4月份工程进度款。甲方说:“监理单位正在对4月份的工程量进行核对,工程进度款还要等一等。”项目经理立即停止施工,以催要工程进度款。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因甲方采购的一部电梯导轨型号到货错误,需要退换。丙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申请,要求补偿因退换导轨造成的费用损失。监理说:“此事应先找乙方。”丙方找到乙方,乙方项目经理回答:“你们是甲方推荐的,费用直接找甲方要,此事与我们没有关系。”
【问题】
1.逐项指出乙方项目经理开工前的工作安排是否妥当?对于不妥之项说明正确做法。
2.指出乙方停止施工以催要4月份工程进度款的做法和甲方的答复各有何不妥之处。
3.丙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费用损失补偿申请是否恰当,说明理由。
4.乙方项目经理对于丙方提出索赔的回答是否恰当?说明理由。
某依法必须招标的大型商业中心工程,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招标人选择确定分包人,其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合同条款部分内容如下:
(1)合同价款:投标报价高于其评标价时,以评标价为签约合同价;投标报价低于其评标价时,以投标报价为签约合同价。
(2)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除设计变更和暂估价根据合同约定据实调整外,合同价格一次性包干。
(3)分包范围:施工图标示的装饰装修施工。其中,首层大厅及名品购物区装饰施工,由分包人作为招标人与总承包人联合招标,另行选择专业单位施工。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总承包人收到总包工程发包人对应款项后7日内支付给分包人。总包工程发包人不能按期向总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当视为总承包人向分包人付款的条件尚未成就,分包人不得因此追究总承包人的逾期付款责任。
(5)竣工结算:分包工程竣工后,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双方就分包工程竣工结算达成一致后,总承包人将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纳入总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按总包合同约定提交给总包工程发包人,但是,分包工程最终竣工结算价款以总承包人与总包工程发包人竣工结算价款中装饰装修部分的价款的97%为准。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原则同进度款。
问题:逐一指出上述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合同条款中存在的不妥之处,简要说明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
背景材料:
某城市道路改建工程,地处交通要道,拆迁工作量大。业主通过招标选择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拆迁公司。在上半年施工进度计划检查中,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出示了以下资料:①桩基分包商的桩位图(注有成孔/成桩记录)及施工日志;②项目经理部的例会记录及施工日志;③施工总进度和年度计划图(横道图),图上标注了主要施工过程,开、完工时间及工作量,计划图制作时间为开工初期;④季、月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进度检查结果;⑤月施工进度报告和统计报表,除对进度执行情况简要描述外,对进度偏差及调查意见一律标注为"拆迁影响,促拆迁"。检查结果表明,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仅为计划的1/3左右,窝工现象严重。
问题:
1.该项目施工进度报告应进行哪些方面的补充和改进?
2.分包商是否应制订施工进度计划,与项目总进度计划的关系?
3.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应作哪些内容上的调整?
4.请指出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中必须改进之处。
5.请指出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和控制存在哪些不足之处。
建设单位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建筑工程公司先进行施工,建设单位再按照工程量支付工程款。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1)该建筑工程公司由于施工需要,已将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木材用于工程中,但是,他们之间还没有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2)该建筑工程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签订了一份石材供应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供货期及违约条款。后来由于材料供应商所雇用的工人工作效率低,没能完成用工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导致材料供应商不能按期向建筑工程公司交付石材。
(3)该建筑工程公司按施工承包合同完成施工任务。但是,建设单位因资金周转困难没能及时支付给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该建筑工程公司要求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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