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3-10-21 14:37:25

[判断题]犯盗窃罪,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更多"犯盗窃罪,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相关试题:

[判断题]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从重处罚。
[判断题]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盗窃、诈骗、抢夺罪从重处罚。()
[多项选择]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A. 窝藏赃物
B. 抗拒抓捕
C. 继续犯罪
D. 毁灭罪证
[多项选择]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
A. 以转化抢劫罪定罪处罚
B. 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C. 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D. 此种情形不转化为抢劫
[多项选择]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丙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 甲构成盗窃罪
C. 乙构成抢劫罪
D. 对甲而言,被教唆人乙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简答题]“某嫌疑人或者犯抢劫罪,或者犯故意杀人罪;已知他犯有故意杀人罪,所以,他没有犯抢劫罪。”这一推理属于何种推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判断题]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应以绑架罪和抢劫罪定罪处罚。()
[简答题]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是什么?
[多项选择]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走私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于2009年11月1日拘留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提出聘请律师,公安机关以涉嫌黑社会犯罪为由拒绝了王某的要求。2009年12月6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犯罪嫌疑人王某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拘留超过法定期限,公安机关则认为对王某的拘留没有超限。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提出聘请律师,公安机关拒绝王某的要求是对的
B. 如果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犯罪嫌疑人及聘请的律师提出后,侦查机关应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或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如果拘留期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应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或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C. 就本案来说,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的拘留没有超过法定拘留羁押期限
D. 如果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认为公安机关拘留超过法定期限,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多项选择]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是()。
A. 对取得财物的数额的要求不同
B. 侵犯的客体内容不完全相同
C. 犯罪目的不同
D. 犯罪手段不同
[多项选择]丁某教唆15岁的肖某抢夺低年级同学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丁某构成抢夺罪既遂
B. 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
C. 对丁某教唆肖某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D. 丁某与肖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
[多项选择]某县公安机关对涉嫌诈骗罪的刘某刑事拘留经审查发现其还涉嫌抢劫罪,但拘留7日内抢劫的行为尚未查证属实,遂对刘某以涉嫌诈骗罪向该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在对刘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同时,要求对刘某涉嫌抢劫议案说明不立案理由。该县公安局的正确做法是()
A. 已经对刘某盗窃案立案并且抢劫行为虽有犯罪事实,但部分证据尚未查证属实,不能对抢劫行为立案
B. 应当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通知人民检察院
C. 应当对刘某的抢劫行为立案
D. 应当将刘某以涉嫌抢劫罪,诈骗罪一并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多项选择]某县公安局对涉嫌诈骗罪的刘某刑事拘留,经审查,发现其还涉嫌抢劫罪,但拘留7日内抢劫的行为尚未查证属实,遂对刘某以涉嫌诈骗罪向该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在对刘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同时,要求对刘某涉嫌抢劫一案说明不立案理由。该县公安局的正确做法是()。
A. 已经对刘某盗窃案件立案,并且抢劫行为虽然有犯罪事实,但部分证据尚未查证属实,不能对抢劫行为立案
B. 应当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通知人民检察院
C. 应当对刘某的抢劫行为立案
D. 应当将刘某以涉嫌抢劫罪、诈骗罪一并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简答题]抢劫罪符合什么情况,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多项选择]《刑法》第263条规定,持枪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理由,应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冯某抢劫了某出租车司机的钱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认,冯某抢劫时使用的是仿真手枪,因此,法官在对冯某如何量刑上发生了争议。法官甲认为,持仿真手枪抢劫系本条款规定的持枪抢劫,而且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也应是这样。因为如果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不将仿真手枪包括在枪之内,就会在该条款作出例外规定。法官乙认为,持仿真手枪抢劫不是本条款规定的持枪抢劫,而且立法者的意图并不是法律本身的目的;刑法之所以将持枪抢劫规定为抢劫罪的加重事由,是因为这种抢劫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因而其危害性大,而持仿真手枪抢劫不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因而其危害性并不大。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法官甲对《刑法》第263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体系解释
B. 法官乙对《刑法》第263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目的解释
C. 法官对仿真手枪是不是枪的判断是一种纯粹的事实判断
D. 法官的争议说明:法律条文中所规定的“词”的意义具有一定的开放性,需要根据案件事实通过“解释学循环”来确定其意义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截图扫码使用小程序[完全免费查看答案]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