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股份,所得税税率为25%。有关内部交易资料如下:
(1)2013年4月28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其生产的设备一台,该设备成本400万元,售价526.5万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另付运输安装费12万元。
(2)2013年6月28日设备安装完毕当月投入管理部门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折旧方法与会计相同。
(3)2013年乙公司向甲公司销售一批存货,售价为500万元,该批存货的成本为40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2013年末,甲公司对外出售存货的60%,期末该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180万元。
(4)2013年末,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000万元,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为9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2014年,位于北京市的甲公司进行了相应的并购重组,相关业务如下:
(1)2014年4月,甲公司吸收合并了于北京市的乙公司,从乙公司承继价值1000万元、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的厂房,乙公司注销,合并后原投资主体存续。
(2)2014年4月,丙公司申请破产,通过协商,甲公司承受丙公司在北京市的价值800万元、占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的厂房,甲公司当月以银行存款结清,甲公司不属于丙公司的债权人,没有安置丙公司的职工。
(3)2014年6月,甲公司在北京市购买一个占地24000平方米的停车场,合同总价款为2000万元,合同约定分三期付款,当年付款800万元。
(4)2014年10月,甲公司为了在天津市建立生产基地,购买了价值4000万元、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的厂房;采用征用方式购买了当地一块耕地15000平方米(其中3000平方米,经依法申请获得批准建设医院和中学学校)支付价款1000万元。(注: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8元/平方米,天津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4元/平方米,天津市耕地占用税4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均为3%)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4年4月2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购买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非上市公司)70%股权的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发生该交易之前没有任何关联方关系。
(1)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以及一项固定资产为对价取得乙公司70%股权,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甲公司为取得股权发生审计评估费200万元。
(2)2014年6月30日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并对乙公司董事会改组,取得乙公司控制权。乙公司当日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900万元,其中:股本为6000万元,资本公积为900万元,盈余公积为3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700万元。
(3)2014年6月30日乙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仅有一项资产存在差异,即管理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公允价值为900万元。乙公司预计该项固定资产未来仍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预计净残值均与税法规定一致。
(4)甲公司2014年9月销售100件产品给乙公司,每件售价8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每件成本7.5万元,乙公司2014年对外销售60件。
(5)乙公司20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万元;2014年12月3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200万元。
(6)甲、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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