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税务师受托审核某生产企业2014年所得税纳税情况,增值税率17%,企业会计计算的利润总额为533万元并已缴纳所得税,税务师审核时发现如下业务:
(1)其他业务收入中包括:
①企业外购一批包装物水桶专门用于出租,当年取得租金收入150万元;
②企业上年3月销售产品时出借一大批包装物,向购买方收取的押金30万元,企业会计当年计入了“其他应付款”科目,今年因逾期未收回将其全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③企业当年2月销售时出借一批包装物,向购买方收取的押金20万元,考虑到如果逾期收不回还是要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在收取时直接计入了“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2)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40万元;
(3)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为9.6万元;
(4)销售费用中有广告费174.54万元,业务宣传费11万元,另有按销售收入10%计提并用现金支付给某中介个人的佣金300万元;
(5)企业2008年12月购入设备一台,此设备常年处于强震动价值为8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残值收入为3000元,企业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金额为2.4万元,已经分摊人成本;
(6)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费用400万元,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7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6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为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金额为29.4万元。
(7)其他资料:
①企业账簿记载: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投资收益8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9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2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7万元(其中包括城建税4.9万元,教育费附加2.1万元),管理费用300万元,销售费用500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为30万元;
②企业产品及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城建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企业当年12月应纳增值税为70万元。
要求:税务师对于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进行正确的纳税调整,计算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税务师2015年2月受托对某工业企业进行纳税审查。税务师发现该企业2014年12月份领料单号LLD1255上记录的新建厂房领料60000元错误计入生产成本。请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计算分摊率及各环节的错误数额,并作相应调账处理。
(1)2014年12月企业成本核算中,产品已经部分完工,已经将LLD1255作为完工产品的成本进行分摊计算,相关完工产品当月没有销售。
(2)2014年12月企业成本核算中,产品已经部分完工,已经将LLD1255作为完工产品的成本进行分摊。完工产品入库后当月销售其中一部分。
(3)其他资料:经核实,期末在产品成本为150000元,产成品成本为150000元,产品销售成本为300000元。
2014年A企业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税务师发现情况如下:(1)当年4月收到从其投资的境内居民企业B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5万元,A企业认为该项属于免税项目。(2)当年1月4日,购买了上市公司C企业的流通股股票,6月10日,收到C企业发放的现金股利2万元,A企业认为该项属于免税项目。
(3)将对D企业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对外出售,取得了处置收益30万元,并计入了“投资收益”科目,A企业认为该项也属于免税项目。
问题:请判断A企业上述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015年1月,税务师受托对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业务审核时,发现以下业务,可能存在问题:
(1)销售给A公司一批货物,货款金额351万元,工厂成本220万元,货已发出,成本已结转,货款汇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2)该生产企业某产品按规定售价上浮10%,价款合计为35.1万元列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成本已经结转,未缴纳相关税费;
(3)该生产企业因管理不善发生盗窃案,损失库存的一批外购原材料的成本为8000元,保险公司赔偿损失5000元,差价列入“管理费用”账户,该企业已进行年终结账。
提示: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该企业存在问题并补缴增值税、所得税,作出相应会计处理。
北京市乐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某税务师事务所对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核算情况进行检查。2014年开发新楼盘,开发项目为宜居家园,企业经营资料如下:
(1)2014年年初以出让方式取得市区一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占地面积为4万平方米,地价款及相关费用5800万元。
(2)宜居家园分为两期开发,其中第一期为住宅楼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为3万平方米,开发期为1年,已经在2014年取得预售许可证,截止2014年底已经销售90%并取得竣工证明,销售收入共计96000万元,第二期尚未开发。
(3)税务师审核时,发现与第一期住宅楼相关的如下信息:
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14350万元;前期工程费335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3550万元;基础设施费350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120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7500万元;
②第一期工程专门从银行借款,利息支出865万元,其中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支出为115万元,可以提供银行贷款证明,该利息支出已计入开发成本中。
③销售费用1200万元,其中广告费1000万元;管理费用1500万元(含印花税),其中业务招待费890.5万元。
④2014年预缴的相关税金如下:营业税=4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400(万元)土地增值税=1920(万元)企业所得税=5600(万元)已知: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利息之外的其他开发费用按照5%的比例计算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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