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6时48分,某县城关镇西街居民陈某家发生火药爆炸事故,共有1500kg制鞭炮用药物爆炸,冲击波波及300m,造成27人死亡,轻重伤18人。爆炸波及73户,严重损坏房屋141间,损坏各种家具、家用电器200多件,直接经济损失187万元。该县外贸中转站电工陈某(停薪留职),县十五里店乡外贸经营处退休干部何某、十五里店乡冯湾村村民李某等3人,在没有任何申请、未经公安部门许可、工商部门注册、税务部门登记、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和镇政府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村民李某将430kg制药原料铝镁合金粉(强还原剂)、高氯酸钾(强氧化剂)等称量好后,叫工人混合,筛在原存湿药地面上。因地面湿,外面雪后空气湿度大,药物吸湿性强,镁、铝合金粉遇水产生氢气,使混合药物内部升温,产生化学反应燃烧爆炸。
事故原因分析如下:
1.违反烟花爆竹生产管理规定,把工厂建在居民稠密区,非法生产。
2.生产技术负责人根本不懂药物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只是凭所谓“广告”去学了2h的制鞭炮技术。
3.严重违反爆炸物品存放规定,干药、湿药、成品、半成品超量、混存,超量百倍配制药物,并且房屋结构不符合安全规定,生产工序紧密相连。
4.没有防火防爆设施。
×年×月×日16时48分,某县城关镇西街居民陈某家发生火药爆炸事故,共有1500kg制鞭炮用药物爆炸,冲击波波及300m,造成27人死亡,轻重伤18人。爆炸波及73户,严重损坏房屋141间,损坏各种家具、家用电器200多件,直接经济损失187万元。该县外贸中转站电工陈某(停薪留职),县十五里店乡外贸经营处退休干部何某、十五里店乡冯湾村村民李某等3人,在没有任何申请、未经公安部门许可、工商部门注册、税务部门登记、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和镇政府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村民李某将430kg制药原料铝镁合金粉(强还原剂)、高氯酸钾(强氧化剂)等称量好后,叫工人混合,筛在原存湿药地面上。因地面湿,外面雪后空气湿度大,药物吸湿性强,镁、铝合金粉遇水产生氢气,使混合药物内部升温,产生化学反应燃烧爆炸。
事故原因分析如下:
1.违反烟花爆竹生产管理规定,把工厂建在居民稠密区,非法生产。
2.生产技术负责人根本不懂药物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只是凭所谓“广告”去学了2h的制鞭炮技术。
3.严重违反爆炸物品存放规定,干药、湿药、成品、半成品超量、混存,超量百倍配制药物,并且房屋结构不符合安全规定,生产工序紧密相连。
4.没有防火防爆设施。
原告:艾某,某县香溪乡海西村农民 被告:某县香溪乡人民政府 1987年10月,艾某在本县某水利工地施工时,被同乡一民工无意铲伤头部,经县、地两级医院诊断和南京市鼓楼医院复诊,确定为“脑震荡后遗症”。
1989年9月22日,某县水利工程指挥部及原告所在的乡政府、村民委员根据某省《关于民工致伤完全丧失劳动力的规定》与原告协商达成一项就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承担艾某的治疗费用和以后生活问题的《因公致伤处理协议书》。 该协议书签字后,报县政府农水办公室审批,县政府农水办批复:“同意该协议,今后双方一律按协议书条款执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纠缠。
”由于农村实行了经济体制改革,从1992年起,乡、村每年只给原告400元现金。原告认为这些钱已不能维持基本生活,数次找领导解决而未果。1994年,乡领导认为原告的后遗症已基本恢复正常,并能从事轻微体力劳动,不必再要补助,宣布从今以后不再发给原告生产等补助费。
因此,原告于1995年3月14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乡政府履行1989年经县政府批准的协议书的规定,继续发给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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