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培训考试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4-05-17 02:19:02

[单选题]1994年1月2日,张在玉因患精神病走失失踪,张的家人怀疑张在玉被丈夫佘祥林杀害。同年4月28日,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批捕,后被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因行政区划变更,佘祥林一案移送京山县公安局,经京山县人民法院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8年9月22日,佘祥林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05年3月28日,佘妻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2005年9月2日佘祥林领取70余万元国家赔偿。关于这场冤案的反思,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长期以来我国公安刑侦部门有“命案必破”的硬性要求,这让政法工作中向来有“重打击、轻保护”的倾向,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对犯罪的震慑力,但却无法避免造成冤案,法律的秩序与正义这两大价值之间存在着冲突
B.经调查,佘祥林在讯问时曾遭刑讯逼供。尽管法律价值之间并无位阶关系,但这种亵渎司法正义的行为是不为人认可的,即使通过刑讯逼供能够得到一个真实的案件结果也并非可取之举
C.该案尚在调查阶段时,张在玉家人就不停向公安司法机关施加压力,这种“民愤”也是导致冤案产生的原因之一。司法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处理好“民愤”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关系,不能为了秩序而舍弃正义
D.该案的调查过程中存在很多疑问,办案人员之间对证据认识都有分歧,但经过市、县两级政法委组织有关办案单位、办案人员进行协调,并提出了明确处理意见,要求京山县法院“一审拉满(判15年),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这种“先定后审”的做法追求法律施行的效率,却丢了司法公正与公民自由,典型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更多"[单选题]1994年1月2日,张在玉因患精神病走失失踪,张的家人怀疑张"的相关试题:

[单选题]1994年1月2日,张在玉因患精神病走失失踪,张的家人怀疑张在玉被丈夫佘祥林杀害。同年4月28日,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批捕,后被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因行政区划变更,佘祥林一案移送京山县公安局,经京山县人民法院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8年9月22日,佘祥林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05年3月28日,佘妻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2005年9月2日佘祥林领取70余万元国家赔偿。关于这场冤案的反思,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长期以来我国公安刑侦部门有“命案必破”的硬性要求,这让政法工作中向来有“重打击、轻保护”的倾向,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对犯罪的震慑力,但却无法避免造成冤案,法律的秩序与正义这两大价值之间存在着冲突
B.经调查,佘祥林在讯问时曾遭刑讯逼供。尽管法律价值之间并无位阶关系,但这种亵渎司法正义的行为是不为人认可的,即使通过刑讯逼供能够得到一个真实的案件结果也并非可取之举
C.该案尚在调查阶段时,张在玉家人就不停向公安司法机关施加压力,这种“民愤”也是导致冤案产生的原因之一。司法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处理好“民愤”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关系,不能为了秩序而舍弃正义
D.该案的调查过程中存在很多疑问,办案人员之间对证据认识都有分歧,但经过市、县两级政法委组织有关办案单位、办案人员进行协调,并提出了明确处理意见,要求京山县法院“一审拉满(判15年),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这种“先定后审”的做法追求法律施行的效率,却丢了司法公正与公民自由,典型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简答题] 近年来,国内发生佘祥林案、赵作海案等一系列冤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某法学院学生也自发组织了“冤案与法治”专题讨论。 讨论中,学生甲认为,冤案的形成主要是由于科技不够发达,缺乏DNA鉴定等先进技术手段:学生乙认为,冤案的形成主要是因为办案人员素质偏低,缺乏人权意识,滥用权力,违反法律程序;学生丙认为,冤案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刑事诉讼制度不够完善,已有的法律制度未得到有效施行,司法权缺乏有效监督。 结合上述材料,试指出并分析上述三种观点分别涉及的法理学知识和原理。
[不定项选择题]连某因患严重躁狂抑郁障碍,正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因病情恶化,患者出现伤人毁物等行为,医院在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的情况下,对其实施了约束身体的措施,但实施后没有及时通知连某的监护人。连某的父亲作为监护人探视时,看到儿子被捆绑在病床上非常气愤。 该案例中所形成的医患关系模式是(  )。
A.主动-被动型
B.指导-合作型
C.契约许可型
D.指导参与型
E.共同参与型
[单选题]江成与李文系夫妻,两人均居住在河北省石家庄市。2010年,李文因患有精神病,到北京安定医院住院治疗。在长达2年的住院治疗期间,李文不仅病症未减轻,反而加重。因李文婚前隐瞒了曾患有精神病的情况,江成认为双方没有夫妻感情,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文离婚。江成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A.北京安定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江成的老家赵县人民法院
C.李文现在住所地石家庄顺义区人民法院
D.双方当事人婚姻缔结地法院
[单选题]某单位职工王某47岁,因患精神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其父72岁,妻子45岁,儿子23岁,均精神正常。则王某法定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是(  )。
A.王某的妻子
B.王某的父亲
C.王某的儿子
D.王某的工作单位
[单选题]抗精神病药物的抗精神病作用的主要通路是(  )。
A.锥体外系统
B.结节-漏斗系统
C.网状上行系统
D.中脑边缘系统
E.黑质纹状体系统
[单选题]知识点:抗精神病药物 精神病药物的口干、便秘、排尿困难
A.质子泵抑制剂
B.5-羟色胺受体
C.肾上腺素受体
D.胆碱能受体
E.兴奋神经元类药物
[单选题]与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的抗精神病作用相平行的是
A.催吐作用
B.镇静作用
C.抑制唾液腺分泌作用
D.锥体外系作用
E.降压作用
[单选题]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典型抗精神病药)的代表药物是
A.氯氮平、氯丙嗪

B.阿立哌唑、氟哌啶醇

C.氯丙嗪、氟哌啶醇

D.奥氮平、氯氮平

E.奥氮平、奋乃静
[单选题]法国精神病学家去掉精神病患者身上的铁链,主张人道地对待患者,被认为是精神医学的首次革新运动(      )
A.阿米德勒
B.亚历山大
C.柏拉图
D.比奈
E.克雷丕林
[单选题]母亲为精神病,其儿子也是精神病患者,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为


A.生物因素

B.环境

C.社会心理

D.卫生服务制度

E.行为和生活方式

[单选题]单选题患有精神病.癫痫病.( ).心脏病.精神不振.酗酒及经医生鉴定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许参加高处作业。
A.高血压
B.糖尿病
C.肠胃病
D.结石病
[多选题]与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相比,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具有的特点包括
A.具有较低的5-羟色胺2(5-HT,)受体阻断作用
B.对中脑边缘系统的作用比对纹状体系统的作用更具有选择性
C.较少发生锥体外系反应
D.较少发生催乳素水平升高
E.对精神分裂症多维症状具有广谱疗效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