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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6 02:42:57

[不定项选择题]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天津和广州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 000万元,假设企业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广州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和1800万元、100万元、2000万元。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2018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天津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33.75
B.55.25
C.75.00
D.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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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题]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9年6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上海分公司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南京分公司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6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9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关于跨地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B.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
C.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
D.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
[不定项选择题]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天津和广州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 000万元,假设企业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广州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和1800万元、100万元、2000万元。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2018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天津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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