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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2 07:39:54

[简答题]三世尊两傍立者护法神,在杂志上看到韦关二神,韦是韦护,关不知哪尊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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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五只试剂瓶中分别装的是核糖、葡萄糖、果糖、蔗糖和淀粉溶液,但不知哪只瓶中装的是哪种糖液,可用什么最简便的化学方法鉴别?
[简答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师:同学们,端午节快到了,我非常想到你们各家去过端午节,不知哪位同学愿意请我? 生:(面露喜色,大声喊)老师到我家!我愿意请您! 师:大家都愿意请我,我很高兴。但这样争也不是办法。我看这样吧,谁会做菜,而且做的菜色香味俱金,我就到谁家去做客。 生:(面露难色,不知如何回答) 师:这个条件可能让大家为难了。不过,离端午节还有好几天呢,如果同学们肯学,一定能学好,能请到我的。 学生:(兴高采烈)好,一言为定! {两天后的作文课上} 师:同学们学会做菜了吗? 生:(大声齐)学会了! 师:感谢你们的一片诚心。那你们都学会做什么菜了呢?一定很好吧? 生:(不等老师叫,就纷纷起立,七嘴八舌、争先恐后地说起来。老师请了几位上讲台说给大家听。) 师:刚才这几位同学都讲得不错。听他们一讲,我就知道菜一定做得不错,老师连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但全班这么多同学,不可能每个人都上来说,有什么办法能让老师知道每个同学学会了做什么菜,做菜的过程怎样呢? 生:老师,让我们把做菜的过程和做的什么菜写出来,您不就知道了吗? 师:这个主意真好。这样,老师不但要知道你们做的什么菜,而且还能比较一下,看谁的菜做得最好,我就到谁家去做客,好吗? 生:好! 师:好就快写吧。 请你试从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的视角对此进行分析。
[单项选择]某杂志社专职记者2017年12月取得工资3400元,同时由于在单位杂志上发表文章,取得报酬2000元,则该记者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 85
B. 445
C. 735
D. 968
[单项选择]鲁迅《狂人日记》最早发表在()杂志上。
A. 《莽原》
B. 《语丝》
C. 《萌芽》
D. 《新青年》
[简答题]试指下列句子中的判断句、被动句、双宾语句和习惯句。当立者乃公子扶苏。(《史记》)
[填空题]最佳的广告效果是在专业性杂志上做各类()广告。
[填空题]1976年联邦德国在一份权威性杂志上评出足球史上五位球王,他们是:巴西的贝利、英国的马修斯、西班牙的史蒂芬诺、匈牙利的普斯卡士和中国的()。
[单项选择]研究者通过某杂志上刊登的征婚广告进行研究,这一方法称为()。
A. 实验研究
B. 实地研究
C. 文献研究
D. 参与研究
[单项选择]1890年在《心理》杂志上发表"心理测验与测量"一文的作者是()
A. 高尔顿
B. 卡特尔
C. 比内
D. 冯特
[单项选择]第一部排球规则发表在()年7月出版的美国《体育》杂志上。
A. 1895
B. 1896
C. 1900
[单项选择]1977年美国彻斯特大学教授恩格尔(Engel)在《科学》杂志上提出了()
A. 心身一元论
B. 心身二元论
C. 生物医学模式
D. 生物-心理-社会
[多项选择]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双簧信”提倡新文学与白话文的是()
A. 郭沫若
B. 钱玄同
C. 田汉
D. 刘半农
[单项选择]作家马某20X1年2月初在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3800元,自2月15日起又将该小说在晚报上连载10天,每天稿酬450元。马某当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 420
B. 929.6
C. 924
D. 1320
[填空题]想了解李大钊在《新青年》1915年9月杂志上发表过哪些文章,可以使用()。
[判断题]如果准备在普及性教育杂志上发表论文,论文的标题应该尽可能地体现出简明扼要、引人入胜的特点。
[判断题]报刊剪辑分析:是科研人员从与课题相关的各种报刊杂志上所刊登的文章、报导中,分析和收集信息。
[判断题]《朝花夕拾》创作于1926年,计10篇,全都发表在《莽原》杂志上,原题《旧事重提》。
[单项选择]2017年8月,某作家在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取得稿酬30000元。已知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20%,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减除20%的费用,该作家发表文章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A. 30000×20%×(1-30%)=4200(元)
B. 30000×(1-20%)×20%×(1-30%)=3360(元)
C. 30000×20%=6000(元)
D. 30000×(1-20%)×20%=4800(元)
[简答题] 报纸杂志上不时可以看到未成年小学生在学校读书时,因伤因病由学校以监护人身份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报道。 小学生李某跑步玩耍中不慎摔倒,压在6岁学前班学生王某身上,造成王某骨折,经法医鉴定属十级伤残。王某状告李某及王、李所在小学赔偿人身伤害造成的损失1.3万元。一审法院以学校管理不善,应负次要责任为由,判令其赔偿20%,李某负主要责任,赔偿80%;二审法院则以学校对两名学生承担监护责任应负主要责任为由,改判承担赔偿70%,而李某应负次要责任,判令其赔偿30%。此案公布后,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是: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后,原有的监护权发生转移,孩子脱离了原监护人的监护,学校实际承担了监护职责;依照《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本案中,伤害行为的发生虽属偶然,但与学校未充分、尽职尽责的管理有直接关系,老师虽无故意,或难以发现,或事实上管不过来,但学校并不能因此而免责”,故“二审判决是正确的。” 另一种意见是:依据《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以及《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文件,法律并没有把学校列为在校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任何规定,也没有关于监护权和监护责任自动转移的内容,所以认定学生家长的监护权和监护责任由于学生的入校读书而自动转移给学校的论点没有法律依据。在学校这种特殊的集体生活环境中,总不免发生学生中吵嘴、打架和意外事故,造成损害后果。对于在学校内发生的损害赔偿也应该和在其他场所发生的事件一样,适用《民法通则》所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规定。除了符合无过错责任规则的情形外,一般必须查明学校确在造成损害后果上有管理教育的某些过错事实,才应该责令学校承担其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完全是学生之间或其本人造成的损害,而学校在管理和教育工作上又无法预见和防止,就不能离开《民法通则》的规定把赔偿责任无根据地强加在学校头上。所以案例中要求学校对一个学生在跑步玩耍中不慎跌倒致伤他人的意外事件,承担管理教育不善的责任和赔偿绝大部分损失是没有道理的。 试结合本案例,说说学习法学、增强依法治教的意识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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