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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了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甲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以货币出资并已全部出资到位,乙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应向丙公司投资价值40万元的设备,但乙公司一直未履行出资义务。后丙公司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虽然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久就组建了清算组,但清算组一直未正式开展清算工作。甲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
(1)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乙公司向丙公司补缴出资额40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
乙公司对与甲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丙公司及欠缴40万元出资额的事实并无异议,但针对甲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提出的反驳理由如下:
(1)股东未缴纳出资,仅负有向公司补缴的义务,并不构成对其他股东的违约;
(2)丙公司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股东未缴纳的出资不必再行缴纳;
(3)丙公司及其他股东最近3年未提出任何补缴出资的要求,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是否仍负有补缴义务?简要说明理由。
[单项选择]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简答题]2015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知识产权出资,2015年12月前缴足。
(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
(4)股东按照1:1:1:1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对股东出资及表决权事项未作其他特殊规定。
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5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
2017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
(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
(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实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
清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指出丁公司股东出资方式中的不合法之处。
[判断题]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指所有发起人都必须参与公司章程的制定,并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判断题]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并经全体股东同意后,签名、盖章。
[判断题]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中规定,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甲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该规定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简答题]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简答题]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载明哪些事项?
[简答题]
2013年4月1日,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有关要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150万元出资;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100万元出资,另以货币出资50万元。
201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首次股东会,该次会议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
2013年6月3日,公司的经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以该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为由拒绝。
2013年7月12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丙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但至2013年9月15日,公司与股东丙仍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丙遂于2013年9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