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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4 07:55:53

[简答题](2008年四川)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 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 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 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 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 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 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 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 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 两人感情确巳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 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 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 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 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问题: 1.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请评价C区人民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3.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 4.A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5.A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 6.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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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2008年四川)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 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 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 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 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 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 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 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 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 两人感情确巳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 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 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 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 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问题: 1.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请评价C区人民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3.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 4.A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5.A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 6.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简答题]

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6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7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10年4月做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10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问题:

1.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请评价C区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3.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

4.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5.A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

[单选题] 年10月,户籍在安徽的王某婚后和丈夫到北京某社区工作,王某二人未办理婚后的生育证明材料。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普查发现后,要求他们办理有关手续。王某应当()。
A.在其工作的社区办理
B.到工作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C.到原籍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
D.既可以在工作的单位也可以到工作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单选题]‑年10月,户籍在广西的王某婚后和丈夫到北京某社区工作,王某夫妻二人未办理婚后的生育证明材料。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普查发现后,要求他们办理有关手续。王某应当()。
A.在其工作的社区办理
B.到工作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C.到原籍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
D.既可以在工作的单位也可以到工作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简答题]案情: 王某涉嫌资助恐怖组织被A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王某逃跑,后侦查机关迅速决定对王某进行通缉,并直接发布了通缉令。后查明王某跑到了美国。但是,王某涉嫌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A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给A市检察院审查起诉,A市检察院发现案件确实属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于是A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本案,后王某被一审缺席判处12年有期徒刑。 问题: 1.侦查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 2.本案缺席判决有无问题?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3.缺席判决中被告人的辩护权如何保障? 4.对缺席审理的一审判决能否上诉,上诉的主体有哪些? 5.出现何种情形,法院应当重新审理本案?
[简答题]案情: 王某与郑某系夫妻。2015年4月,郑某将王某所有的房屋出售给项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出售价格为345万元。合同中王某处签章由郑某代签,并在委托代理人处签名。同时,郑某在合同备注处注明“甲方委托代理人(郑某)愿意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义务”,并承诺产权人亲自到场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郑某带一男子称其为王某,并持王某身份证与项某于2015年5月11日到某市锦州区房地产管理处交易柜台,双方填写了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发证申请审批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手续。双方在申请审批表中填写房屋的成交价格为280万元。 市房管局经审查认为双方申请材料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受理,并于2015年5月27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为项某核发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2015年8月1日,王某以上述房产交易系违法行为为由,向市房产局申请变更登记,并称自己在项某2015年6月1日要求自己搬离住所时始知房产所有权已发生变更。市房产局认为,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33条的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当事人应提交登记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的相关材料。王某之妻郑某携带持有王某有效身份证的冒名男子当场在申请材料上签名,市房管局因此有理由相信该男子就是王某。因此,市房产局对王某要求变更登记的行为不予受理。王某遂以市房管局拒绝受理其变更登记为由,于9月1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市房管局为项某所做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问题: 1.本案如何确定管辖? 2.王某起诉是否符合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什么? 3.如在案件审理中,王某请求法院一并确认郑某与项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可否一并审理?王某应在何时提出上述请求? 4.法院如何在审查市房管局为项某所作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行为是否合法时,对郑某和项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进行一并审查,法院一并审理的,具体应如何处理? 5.法院如经审理认为,市房管局为项某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违背了房屋所有权人王某真实的意思表示,该房屋登记行为应予撤销,但根据《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项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其利益应优先受到保护,此时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简答题]

案情:王某与甲公司于2004年2月签订合同,约定王某以40万元向甲公司购买1辆客车,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30万元,余款在2006年2月底前付清,并约定在王某付清全款之前该车所有权仍属甲公司。王某未经其妻同意,以自家住房(婚后购买,房产证登记所有人为王某)向乙银行抵押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将30万元借款支付给甲公司后购回客车。王某请张某负责跟车经营,并商定张某按年终纯收入的5%提成,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王某承担。

2005年6月,该车营运途中和一货车相撞,车内乘客李某受重伤,经救治无效死亡。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往丁厂修理,需付费3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唐某违章驾驶,应对该交通事故负全责。后王某以事故责任在货车方为由拒付修理费,丁厂则拒绝交车。2005年1 2月,因王某借款到期未还,乙银行申请法院对该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请求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

问题:

1.王某和张某之间是否成立合伙关系?为什么?

2.乙银行能否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3.丁厂拒绝交车是否合法?为什么?

4.王某应否对李某的继承人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为什么?

5.法院对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否合法?为什么?

6.唐某应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单选题]居住在甲市的王某乘丁市运输公司的豪华大巴车去乙市出差,途经丙市不幸发生车祸,王某受重伤。现王某欲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可以受理的法院有:()
A.丙市人民法院或者丁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或者甲市人民法院
D.甲市人民法院
[简答题](2008年四川)案情:瓜农王某在自家田地里种了 5亩西瓜。因在西瓜成熟季节经常被 盗,王某便在全村喊话:“西瓜打了农药(其实没有打药),偷吃西瓜出了人命我不负责”, 但此后西瓜仍然被盗。于是,王某果真在西瓜上打了农药,并用注射器将农药注入瓜田中较 大的5个西瓜内,并在西瓜地里插上写有“瓜内有毒,请勿食用”的白旗。邻村李某路过瓜 地,虽然看见了白旗,但以为是吓唬人的,仍然摘了一大一小两个西瓜,其中大的西瓜是注 入了农药的。回家后,李某先把小的西瓜吃了,然后出门干活。当天,正好家里来了 3位客 人,李某的妻子赵某见桌子上放着一个大西瓜,以为是李某买的,就用来招待客人,结果导 致2个客人死亡,1个重伤。 问题: 1.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还是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2.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 3.李某触犯的数个罪名是否构成数罪?为什么? 4.李某触犯的数个罪名应当如何处理? 5.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单选题]李某在北京拥有一套临街商铺,由于急需用钱将商铺卖给王某,由于王某长期居住在天津,随即将商铺交给其朋友刘某使用,目前该商铺的房产税纳税人是()。
A.李某
B.王某
C.刘某
D.王某和刘某
[单选题]赵某在天津拥有一套临街商铺,由于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赵某将商铺卖给王某,但是王某长期居住在河北保定,所以将商铺交给其朋友刘某使用并且不支付租金,目前该商铺的房产税纳税人是( )。
A.赵某
B.王某
C.刘某
D.王某和刘某
[单选题]李某在甲市拥有一套临街商铺,由于急需用钱,将商铺卖给王某,由于王某长期居住在乙市,随即将商铺交给其朋友刘某使用,目前该商铺的房产税纳税人是( )。
A.李某
B.王某
C.刘某
D.王某和刘某
[简答题]

(本题20分)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题:

1.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2.如果一审宣判后,检察院对本案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本案的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对民事部分应如何处理?

3.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4.如果一审宣判后,王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上诉中增加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张某在二审中也对民事部分提出了反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如果在一审程序中,法院审查王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后,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6.如果法院受理了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一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单选题]王某与钱某2007年结婚后居住在甲市A区。2010年双方因工作原因分居,王某居住于甲市B区,钱某居住于乙市C区。2012年王某向甲市A区提起诉讼,要求与钱某离婚,一并提出财产分割请求,该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认为对该案无管辖权,裁定驳回起诉,要求王某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王某和钱某就在甲市A区的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为王某婚前承租,婚后用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王某名下。 王某和钱某作为本案的原被告,下列关于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说法错误的是( )。
A.可委托一至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B.当事人可以査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C.可不出庭参加诉讼,且无需向法院出具出面意见
D.双方可自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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