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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0 23:05:50

[简答题]案情简介:A市的左公司和B市的右运输公司在A市签订了左公司长期在B市内的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如果出现纠纷则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油价、养路费上涨的原因,双方就运输价格发生争议。于是,双方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随后,左公司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右公司解除合同,并赔偿左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法院在不知其有仲裁条款的情况下进行了审理。庭审过程中,右公司进行了答辩,表示不 同意解除合同。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认为一审判决错 误,提出上诉,并称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法院对本案无诉讼管辖权。在二审中,右公司提出反诉,要求左公司支付运输款。二审法院经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 1.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 2.假设本案起诉前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加以解决? 3.原告左公司主张双方之间存在仲裁协议,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是否成立?为什么? 4.对于右运输公司的反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假设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可以如何处理? 6.如果二审前双方进行了调解,为了达成和解,右运输公司认定的事实能否作为以后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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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案情: A市利达信用社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批准。2005年11月15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某负责日常工作。宋某在负责工作期间,擅自转股26,5万元,越权扩股8万元,私自发放股金证30万元,致使信用社管理陷入混乱。理事长肖某于2006年4月15日要求A市分行批准免去宋某的职务,未得到答复。2006年10月29日,A市分行书面通知该信用社,委派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工作人员甲主持A市利达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日常工作。2008年5月29日,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以A市分行派其工作人员负责信用社的日常工作,严重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为由,以利达信用合作社的名义向A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A市分行停止侵权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A市分行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是判决:撤销A市分行2006年10月29日的书面通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A市分行不服判决,遂提起上诉。 问题: (1)利达信用合作社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本案中,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的做法是否合适? (3)A市分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能否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4)一审法院的撤销判决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简答题]案情: 张某是A进出口公司(外资)的报关员,其在2011年年底。利用职务便利,与B代理报关公司通过采用低报价格的方法,从美国进口了200吨农用杀虫剂。同时,张某又将2美元/公斤的真实单价虚增为4美元/公斤后,向本公司虚支进口费用人民币7万余元,连同应缴的进口税款合计人民币14万余元一并汇入代理报关公司账户。进而从中分得7000美元和3万元人民币。2012年上半年,张某在办理A公司进出口货物代理运输业务过程中,张某故意抬高运价,将超出实际运费的3万余元据为己有;在办理本公司向C工厂购买农药的过程中,张某收受对方业务员黄某所送的“辛苦费”人民币1.5万元,而故意抬高了采购价格,使公司比正常价格多支付了20万元。2012年10月,在A公司清理内部财务的过程中,发现张某经办本案进口业务过程中,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本公司29万余元资金等问题,便向公安机关举报而案发。张某在讯问过程中主动交代了侵吞本公司29万余元资金的过程以及收受“辛苦费”的情况。 问题: 1.在从美国进口杀虫剂的过程中,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2.张某在办理A公司进出口货物代理运输业务过程中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3.张某收受黄某所给的“辛苦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4.本案中张某哪些行为可以视为自首?为什么?
[简答题]案情: 甲市A区的安某到甲市商业银行存款,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存款单上误将安某所存金额打印成16万元,而安某实际所存金额仅为16000元。后储蓄所工作人员发现,便找到安某要求改正存款单,但安某不同意。于是甲市商业银行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安某,要求安某返还存单进行更改。A区法院经过审查,认为银行目前并未发生损失,决定对该案不予受理。此后,安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甲市商业银行,要求其按照存款单上的金额支付其16万元人民币。在法院组织的庭前会议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甲市商业银行提交了该银行柜台工作人员李某的证言,证实其将安某所存金额打印错误,安某对该证据予以认可。但在一审庭审过程中,安某表示不认可该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庭审结束之后,判决作出之前,甲市商业银行向A区法院提出反诉,要求法庭认定安某的存款数额为16000元,载明16万元的存款单无效。法院一审判决安某败诉,安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补偿安某5000元,而安某则同意不再追究此事。经双方申请,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定了判决书,送达双方。 问题: (1)对于甲市商业银行的起诉,A区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 (2)安某在庭审中不认可李某证言的真实性,法院应如何处理? (3)在一审中,甲市商业银行的反诉能否被接受?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二审中,法院结案的方式是否正确,为什么? (5)如果甲市商业银行在二审中才提出反诉,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简答题] 年)案情: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 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 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 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 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 三人合伙出资组成。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 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 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 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 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 事实。 汪某入住后,全家人出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经检测,发现室内甲醛等 化学指标严重超标。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确约定。 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问题: 1.若B公司延期交付工程半个月,A公司以此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合同总标的额20% 即1,200万元违约金,你作为B公司的律师,拟提出何种请求以维护B公司的利益?依据 是什么? 2.对于陈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 3.对于陈某的赔偿,应当适用何种归责原则?依据是什么? 4.对于乙公司的保证责任,其性质应如何认定?理由是什么? 5.若甲银行行使抵押权,其权利标的是什么?甲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6.丁某在得知房屋卖给汪某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其 主张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7.汪某现欲退还房屋,要回房款。你作为汪某的代理人,拟提出何种请求维护汪某的 利益?依据是什么? 8.如果A公司不能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B公司可对A公司提出什么请求?
[简答题]案情:某日凌晨,A市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一具男尸,经辨认,死者为刘瑞,达永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停车场录像显示一男子持刀杀死了被害人,但画面极为模糊,小区某保安向侦查人员证实其巡逻时看见形似刘四的人拿刀捅了被害人后逃走(开庭时该保安已辞职无法联系) 侦查人员在现场提取了一只白手套,一把三棱刮刀(由于疏忽,提取时未附笔录)侦查人员对现场提取的血迹进行了ABO血型鉴定,认定其中的血迹与犯罪嫌疑人刘四的血型一致。 刘四到案后几次讯问均不认罪,后来交代了杀人的事实并承认系被他人雇佣所为,公安机关据此抓获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康雍房地产公司开发商张文、张武兄弟。 侦查终结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认定此案系因开发某地块利益之争,张文、张武雇佣社会人员刘四杀害了被害人。 法庭上张氏兄弟、刘四同时翻供,称侦查中受到严重刑讯,不得不按办案人员意思供认,但均未向法庭提供非法取证的证据或线索,未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公诉人指控定罪的证据有:①小区录像;②小区保安的证言;③现场提取的手套、刮刀;④ABO血型鉴定;⑤侦查预审中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及其相互证明。三被告对以上证据均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无罪。 问题: 1.请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以上证据分别进行简要分析,并作出是否有罪的结论。 2.请结合本案,谈谈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这一部署的认识。 答题要求: 1.无本人分析、照抄材料原文不得分; 2.结论、观点正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 3.请按问题顺序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800字。
[简答题]案情: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到位于甲市B区的星星幼儿园接5岁的小孩王某某回家,正好碰好见另一4岁小孩李某某将王某某推倒在地,王某怒不可遏,冲上前去掌掴李某某。李某的父亲李某(居住在甲市C区)惊觉,遂与王某理论。王某不屑,对李某拳打脚踢,导致李某手臂骨折,全身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李某认为王某对小孩李某某造成了精神损害,要求王某向他及小孩李某某赔礼道歉,赔偿李某某的精神损失费1000元,并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5000元。王某不理,李某欲诉讼解决该纠纷。 问题: 1.本案中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2.本案的当事人如何确定? 3.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称当时有一位6岁小孩陈某某就在现场,欲申请陈某某出庭作证。王某则称陈某某年纪太小,不能作证。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对“轻微伤”的鉴定意见有异议,认为李某不过是皮肉擦 ,伤情鉴定过重,不认可该鉴定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本案审理完毕后,王某拒绝接收判决书,也没有同住成年家属,送达人可以如何处理?
[简答题](2010年)案情: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 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 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D县, 大力公司同意。大力公司经海运向铁成公司发运2,000吨煤炭,存放于铁成公司在D县码 头的货场。大力公司依约要求铁成公司支付已发煤款遭拒,遂决定暂停发运剩余1,000吨 煤炭。 在与铁成公司协商无果情况下,大力公司向D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 款并请求解除合同。审理中,铁成公司辩称并未收到2,000吨煤炭,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 求。大力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铁成公司员工季某(季某是铁成公司业务代表)向大力公司出具 的收货确认书,但该确认书是季某以长远公司业务代表名义出具的。经查,长远公司并不存 在,季某承认长远公司为其杜撰。据此,第一审人民法院追加季某为被告。经审理,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铁成公司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季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铁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责令自己向大力公司支付货 款的内容,大力公司、季某均未上诉。经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 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送达后第10天,大力公司负责该业务的黎某在其手机中偶然发现,自己存有 与季某关于2,000吨煤炭验收、付款及剩余煤炭发运等事宜的谈话录音,明确记录了季某代 表铁成公司负责此项煤炭买卖的有关情况,大力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再审,坚持要求铁成公司 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请求。 问题: 1.本案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2.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存在什么错误?为什么? 3.分析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4.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何错误?为什么? 5.大力公司可以向哪个(些)法院申请再审? 6.法院对大力公司提出的再审请求如何处理?为什么?
[简答题]案情: 王某涉嫌资助恐怖组织被A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王某逃跑,后侦查机关迅速决定对王某进行通缉,并直接发布了通缉令。后查明王某跑到了美国。但是,王某涉嫌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A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给A市检察院审查起诉,A市检察院发现案件确实属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于是A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本案,后王某被一审缺席判处12年有期徒刑。 问题: 1.侦查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 2.本案缺席判决有无问题?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3.缺席判决中被告人的辩护权如何保障? 4.对缺席审理的一审判决能否上诉,上诉的主体有哪些? 5.出现何种情形,法院应当重新审理本案?
[简答题](2009年)案情: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 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干甲市的M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 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 刘某按约定先行支付了部分房款,何某却迟迟不按约定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双方发生纠 纷。刘某向M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何某履行交房义务,M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 在仲裁庭人员组成期间,刘某、何某各选择一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指定了一名仲 裁员任首席仲裁员组成合议庭。第一次仲裁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对何某选择的仲裁员提出 了回避申请。刘某申请理由成立,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另行指定一名仲裁员参加审理。第二 次开庭审理,刘某请求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主张仲裁协 议无效,请求驳回刘某的仲裁申请。 经审查,仲裁庭认为刘某申请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主张仲裁协议无效理由均不成 立。仲裁庭继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何某在30日内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因何某在义务履行期间内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 裁决。 问题: 1.刘某、何某发生纠纷后依法应当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纠纷?理由是什么? 2.刘某提出的回避申请和重新进行仲裁程序的申请,何某提出的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 分别应由谁审查并作出决定或裁定? 3.如何评价仲裁庭(委)在本案审理中的做法?理由是什么? 4.刘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对于 刘某、何某的申请,法院在程序上如何操作?理由是什么? 5.如法院认为本案可以重新仲裁,应当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6.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刘某、何某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他们的纠纷?理由是什么?
[简答题]

(本题23分)

案情: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事实。

汪某人住后,全家人出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经检测,发现室内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确约定。

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

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问题:

1.若B公司延期交付工程半个月,A公司以此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合同总标的额20%即1200万元违约金,你作为B公司的律师,拟提出何种请求以维护B公司的利益?依据是什么?

2.对于陈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

3.对于陈某的赔偿,应当适用何种归责原则?依据是什么?

4.对于乙公司的保证责任,其性质应如何认定?理由是什么?

5.若甲银行行使抵押权,其权利标的是什么?甲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6.丁某在得知房屋卖给汪某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其主张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7.汪某现欲退还房屋,要回房款。你作为汪某的代理人,拟提出何种请求维护汪某的利益?依据是什么?

8.如果A公司不能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B公司可对A公司提出什么请求?

[简答题]案情: 2016年2月20日,A省秦仁市莲花区某厂职工蔡某伙同无业人员许某、张某、沈某等人实施诈骗,获得赃款600多万元,随即被莲花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问题: 1.以下关于侦查期间的有关强制措施,请回答下列问题: (1)沈某被逮捕后,欲申请取保候审,则在哪些人中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2)公安机关同意对已经被捕的沈某取保候审,则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3)若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张某。则应于何时将张某送交看守所?可否以通知家属有可能妨碍侦查为由而暂不通知? 2.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若检察院决定对许某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需要会见其辩护律师宋某,需要经过哪个机关的批准? 3.若在审查起诉期间,沈某指称公安机关收集的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要求依法排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4.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若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沈某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简答题](2009年)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 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 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人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 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 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 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 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 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 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 (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 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 否符合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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